森林防火队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襄汾县林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81020320241

二、合同名称:襄汾县林业局购买2023年森林防火队员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32023CCS00001
四、项目名称:襄汾县林业局购买2023年森林防火队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襄汾县林业局
地 址:城关新建路18号
联系方式:13593522642
供应商(乙方):山西得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丁陶广场地下商铺西区806号
联系方式:17836857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襄汾县林业局购买2023年森林防火队员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襄汾县林业局购买2023年森林防火队员服务项目合同(11N01281020320241).pdf

甲方:襄汾县林业局乙方:山西得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1年12月甲方(用工单位):襄汾县林业局乙方(物业公司):山西得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购买服务与费用第一条购买服务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服务人员)派往甲方服务的行为。第二条由于工作岗位是临时性岗位,人员调动比较频繁,实际服务员工以实际派送人数为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员最多派送12名员工到甲方工作。甲方负责安排服务人员到襄汾县林业局森林防火队员、门卫、厨师等岗位工作。第三条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服务人员期限为壹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四条服务费用标准(一)甲方支付服务人员的总工资报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根据实际用工人数结合考勤考核按月结算。(二)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按工资+保险费用总合x5%计算(不含税金),根据实际用工人数按月结算。(三)甲方支付劳务服务人员工伤保险按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全部缴纳,根据交费票据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四)甲方支付劳务服务人员除工伤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五)在最低工资标准、税率和应缴社会保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本合同期甲方总额最高支付乙方¥4065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陆仟伍佰元整)。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五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一)尊重服务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服务人员合法权益。(二)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三)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对服务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四)甲方及时将服务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五)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所产生的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六)甲方不得将服务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八)甲方对服务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工作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第六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一)甲方拥有对服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给乙方。①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审判秘密的;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④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第三章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七条乙方承担以下权利与义务:(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按照招标期限为准,合同期满后根据人员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续签事宜。(二)负责对服务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三)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四)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的有关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服务人员日常考勤和安全教育管理等。(五)依法为服务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将保险费用缴纳至襄汾县人社局;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服务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六)教育服务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七)为服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八)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九)由于服务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审判机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十)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服务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第八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第四章费用及结算第九条费用结算、员工工资发放1、乙方每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考勤考核后应发工资明细表、应缴社保和服务费用总额10日前为甲方出具服务费用票据,甲方每月30日之前将月度服务费用转入乙方账户。2、乙方将上月工资转入服务人员个人账户。3、乙方依法按期缴纳应缴社保。4、双方约定的其他应依法缴纳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5、如果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则甲乙双方均同意自动将该部分服务人员工资进行调整。双方可签订执行新标准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6、应缴社保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新规定标准执行,并及时拨付乙方账户。第十条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一)本协议期满;(二)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三)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四)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五)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第六章争议处理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襄汾县人民法院诉讼。第七章其他条款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六条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备案。甲方(用工单位盖章):乙方(物业公司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队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