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河源市财政局2024)


河源市财政局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的合同公告

河源市财政局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22 17:03:51
采购计划编号:441601-2024-00046 预算金额:779436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诚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DCZ2023HYG073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CZ2023HYG073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源市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益民街9号
联系方式:0762-3388399
供应商(乙方):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 7,9-12层
联系方式:138028852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
1(项)
7,794,360.00
7,794,360.00

合同金额: 7,794,360.00元,大写金额:柒佰柒拾玖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7年03月01日
履约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河源市财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河源市财政局
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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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委托方(甲方):河源市财政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河源市第1页共18页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CZ2023HYG073)的招标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当事人信息甲方河源市财政局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项目联系人刘丹青项目联系人郭志聪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digitalgd.com.cn联系人电话0762-3388390联系人电话0762-29859688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对河源市“数字财政”平台提供全面的系统运营工作,加强系统选代版本及配置管控,确保与全省系统选代版本统一;细化需求管理工作中问题反馈、需求分析、需求评审、需求验证、需求跟进等步骤的具体要求,提高需求管理工作规范;提供全面、可靠的系统运营支撑,支撑内容包含制定运营制度和提供工具支撑、业务运行的保障、定期执行系统巡检和安全巡检、云资源和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控、故障问题处理、集中管控云资源、按需调整系统部署配置、统一管理平台账户、门户集成系统配置的技术支撑、严格管理数据中枢系统配置及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异常数据修复、业务数据资源维护、定期数据巡检、数据同步等全方位数据运营工作,确保系统与数据的运营管控工作能够准确有效的实施,全面提升应用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数字财政”平台的数据资源,配合开展数字大屏和财政数据分析应用等相关工作,并扩充相应的云资源,确保满足运行需求。项目运营内容一览表服务内容服务描述一、全省版本管控根据省运营中心发布版本送代内容和本市工作要求,安排版本升级工作,并对版本升级结果进行升级。送代版本验收测试根据省运营中心发布版本送代内容进行在全省验收环境进行版本测试,范围包含业务、技术两个中台,预算域、执行域、核算域三个前台,以及门户、数据中枢、主数据管理等业务领域应用。内容版本原有功能升级、新版本新功能联调测试等。如直接支出更正、到人到户、支付更正、跨年退款、更正调库等。版本测试不通过的及时反馈至省运营中心并进行跟进处理,测试通过的则安排本市生产环境的版本升级工作。全省版本升级申请验收测试通过的版本按版本发布流程安排生产环境的升级计划,具体包括向省“数字专班”申请版本升级、确认升级时间窗口、向市县财政和预算单位发布版本升级公告。版本升级执行监控根据版本计划监控各地市生产环境版本升级工作执行情况,包括提供更新镜像文件或安装包、下发升级配置脚本、提供版本配置指引、监控版本验证进度,督办各地市在计划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送代版本升级工作。提供全省标准版操作手册根据送代版本新增业务功能或已有功能如涉及调整全省标准版预算域操作手册、执行域操作手册、核算域操作手册的,将根据调整内容更新操作手册并及时发布全省标准新版操作手册。二、需求管理汇总并整理河源市财政上报的对“数字财政”系统的优化需求,结合“数字财政”整体架构,对需求进行评审与处理。如需省级开发改造系统功能的则按照全省统一需求管理规范行程优化性需求设计方案,并跟进需求的送代排期及验收测试结果。功能性需求汇总整理汇总各地财政部门反馈对“数字财政”系统的功能性需求,结合“数字财政”整体架构,分类整理接收到的优化性需求,过滤重复的需求问题。需求评审组织需求评审会,由省厅“数字财政”需求团队、本市需求管理人员共同确认需求。如需求评审不通过,则反馈至需求提出人完成闭环。需求跟进与送代排期跟进每个需求的解决进展及结果,确保提出人认可需求的处理结果。需求发版前功能验证结合版本升级工作,对包含在送代工作中的需求交付结果进行验证。验证不通过的将验证结果反馈至省运营中心需求团队,验证通过则安排版本升级工作。三、运营支撑运营制度和工具支撑根据省厅和本市“数字专班”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本市运营工作机制,同步更新全省统一智能运维平台,保障本市业务系统平稳运行。业务运行保障建立健全业务运营服务体系,为系统平稳、安全、高效运行奠定基础。运营技术支撑通过TAPD平台和全省智能运维平台等系统收集本市“数字专班”和实施运营技术人员上报的问题,并进行线上问题答疑或提供技术相关解决方案,根据问题种类,分派到相应问题责任方进行解决。对于需要提交技术开发的问题,提交工单至省产品、研发团队排期处理。财政部门业务对接实时响应市、县财政局的需求。按需协助财政部门处理市县的“数字财政”系统问题,同时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参与市财政局召开的工作例会。全省基础知识库提升收集全省服务过程中频率高发的问题,统一管理智能运维平台全省标准知识库,面向本市开放使用。(2)全省统管系统级配置项日常管理,包含系统级配置日常统一调整、系统级控制规则严格管控,确保本市系统业务运行标准符合全省统一业务规范。业务运营服务(1)全省业务标准要素统一管理,包含日常要素更新变动维护、要素标准下发,供本市使用。业务运营服务(3)按照本市“数字专班”需求,提供全省各类标准统计分析口径的报表模板。对接省运营中心省运营中心牵头衔接省市联动工作。包括快速协调省运营中心资源解决本市现场紧急问题、重点需求等,传达省厅或省运营中心要求本市执行的任务等。指定专人负责河源市对接省厅相关工作。(三)定期巡检(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制定系统巡检计划和巡检方案,对系统相关服务进行健康检查,分析发现的报警、错误或故障,及时发现风险点,输出系统巡检报告。将发现的隐患报送给运营人员处理。巡检对象包括云外网络、云内网络、IAAS主机、IAAS存储、CA服务、DNS服务、网关服务、TDSQL、TEK、TSF、CMQ、Redis、凭证库服务、MQ等。巡检内容和要求遵循省统一运营规范,随规范要求调整。(四)云资源管理(市级统筹)资源管理包括市级统筹所有“数字财政”系统用到的省政务云平台资源(如VPN、堡垒机、跳板机、数据库和其它IAAS层、PAAS层资源)的规划、新增、申请和分配、扩容缩容(主机扩缩容、TDSQL实例扩缩容、TKE集群命名空间扩缩容、容器POD扩缩容等)、使用、配置调优,以及数据库管理、网关订阅、网络策略申请验证等工作。(五)安全管控(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定期对所有系统应用及云主机进行安全管控,常态化对相关系统资源进行漏洞扫描、基线检测、用户行为检测等工作,对发现的漏洞通知地市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过程提供技术支持。漏洞巡检按照省统一运营规范,定期对系统应用及云主机进行安全巡检,输出巡检报告。漏洞修复发现安全漏洞的按以下顺序处理:1.如属于云平台层面漏洞需省政务云平台处理的,转派至省政务云平台相关资源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2.如属于应用系统代码漏洞,则按故障处理规范转派至研发团队资源进行处理。修复后获取相应的版本在本市发布完成漏洞修复。3.如属于分配给本市的主机相关配置或操作系统,本市资源管理人员按照省运营中的指引进行修复。(六)部署配置调优结合省厅要求,定期按需提供系统部署配置指引文档,包括预发布环境和生产环境的三域系统部署调整指引文档、全省测试标准用例等。部署指导梳理部署规范、配置指引,持续提升本市系统部署和配置质量。定期安排对实施运营团队技术人员相关技术培训,提升部署配置人员水平。部署配置检查按需利用工具对本市部署状况检查,发现不合理或可以提升的配置安排提供相应的部署优化指引文档。系统配置纠错性修改针对系统底层功能设计、架构设计引起的重大错误,省运营中心研发团队对调整、优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督办实施运营团队对调整后的功能重新进行验证和数据纠正处理。组织专题优化根据日常部署配置检查结果,以及系统升级送代和业务发展需求,分析各类专题优化方案,安排技术人员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检查。(七)门户集成对地市需要集成到门户的系统,提供意见指导和配置指引文档、制定全省门户联调标准规范流程;统一由省团队协调资源提供支持。门户集成需求评审组织门户集成需求评审会,由省厅“数字财政”需求团队、本市需求管理人员共同确认需求。如需求评审不通过,则反馈至需求提出人完成闭环评审,集成到统一门户的系统需求包括网络需求、用户体系、配置要求、联调测试要求、确认标准等。门户区域配置指导组织省门户项目组提供相应区域配置指引,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规范配置操作完成相关系统接入工作。门户访问策略申请审批整理待集成系统的网络环境和新门户的网络需求,审批本市开通访问策略申请。审批通过后对访问策略进行开通。(八)数据中枢对需要挂接到数据中枢的其他业务系统接口,评审挂接需求,对于现有接口不符合需求的,由省运营中心分析评估,如评估通过且省财政厅同意,则由省数据中枢项目组纳入选代,选代完成后提供相关配置指引文档指导本市升级数据中枢版本和开展配置联调工作。接口挂接需求评审组织评审需要挂接到数据中枢的需求,包括网络需求、配置要求、联调测试要求、完成标准等。接口配置指导根据配置需求提供相关接口的配置指引。督办接口联调督办写入接入方进行接口联调、业务功能验证,确认接入结果符合要求。四、数据运营地市数据运营工作包括日常数据定时备份、容灾备份和灾后数据恢复、提供多源同步工具、指导任务配置和问题处理、历史异常数据修复指引、业务数据资源维护、数据巡检、数据同步等。(一)数据日常定时备份和容灾备份确定全省各地数据备份策略,向省政务云平台申请备份策略。每天定时完成日常数据备份工作,统筹指导地市运维团队定期完成数据容灾备份工作。(二)全省数据恢复管理出现需要省运营中心恢复业务数据时,由省运营中心评估,并协同分析数据恢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确认需要恢复,则需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流程向省财政备案,审批通过后或备案后按规范向省政务云平台提交恢复申请工单。省运营中心处理完成数据恢复工作,并协助处理相关异常问题。(三)提供多源同步工具和任务配置指导省运营中心提供全省多源同步工具,并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完成同步任务配置,确保将本市业务数据同步至省大集中数据。(四)多源同步问题处理接收业务数据同步结果异常问题,协调省运营中心资源定位问题,提供异常问题解决方案。(五)历史异常数据修复指导定期监控本市存量数据的异常情况,对异常数据进行评估并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根据方案对数据进行修复。审批生产数据修复申请。(六)业务数据资源维护指导下发全省标准化的各业务流程及数据规范,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维护预算域、执行域、核算域、业务前台、技术中台等相关数据资源,包括主数据、基础信息数据、项目库数据等,保障系统运行与本市业务需求高度匹配。(七)提供数据巡检指引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良好地运行,达到建设预期的目的,将对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提供全面的巡检指引文档。提供包括检查发现数据存储错误、超额申报预算、超额下达额度、超额支付、未及时记账或记账不正确等数据异常情况的数据巡检指引,提供异常情况处理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案。(八)提供数据同步统一接口提供系统业务数据的处理和转换统一标准接口工作,供调用方系统查询使用,为本市数字大屏和财政数据分析应用方面提供数据同步技术支撑。五、阶段性重点业务保障根据历史业务数据评估本市业务高峰时间节点、重点业务组织资源进行重保,包括提前巡检、重点指标监控、故障快速响应、相关资源现场和远程值守等。(一)业务高峰时间节点重点保障根据本市历史业务数据,分析可能出现业务高峰的节点,以此安排相应重点保障工作。(二)重点业务保障根据业务需求,分析需要重点保障的业务,以此安排相应重保工作。六、提供新旧年度切年末督办本市实施运营团队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核算换工作指引数据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意见。提供新旧年度切换工作指引文档,指导实施运营团队完成启用新年度系统环境和将相关数据转到下一年度的工作。七、应用服务租赁根据“数字财政”系统使用要求使用省运营中心管理的应用服务,完成数据汇聚等相关工作。包括ETL工具等。八、系统业务运营专项培训服务为确保系统投入使用后,能够稳定、良好地运行,达到建设预期的目的,对本市“数字专班”成员、运营实施团队和实施运营团队人员提供系统管理、系统操作、系统应用、运营专题培训(常态化技术能力培训、各类系统业务专题线上培训)等。九、故障处理每日处理各域、平台故障和业务问题,主要包括各领域应用故障、网络故障,智能运维平台、TAPD平台等渠道服务咨询,组织相应的资源解决市、县故障等。故障级别及处理时限要求级别是故障管理的一个关键要素,级别决定处理故障的顺序和所需的资源及要求解决的时限。故障级别可分为三级:致命(S1)、严重(S2)、普通(S3)。运营人员应从故障影响程度和事件紧急程度这两个维度来进行优先级的判断及定位并按SLA规定的时限进行处理。故障的影响程度主要是对故障发生的关键程度及故障发生后的影响范围综合考虑得出。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n受影响用户数量和范围n受影响用户群体n受影响业务系统故障的严重程度主要由故障本身是否涉及关键业务系统来进行判定,如果故障涉及关键业务系统,则认为紧急程度较高,列为致命故障,需要尽快恢复;如果故障不涉及关键业务系统,则认为紧急程度较低,可优先处理紧急程度较高的事件。故障提交对市、县财政提交的问题,或者实施运营团队技术人员在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全省故障管理流程规范处理。故障分析全省运营中心对受理的工单进行分析,按照如下顺序检查:检查服务运行情况(含资源利用率情况)->版本情况->配置情况->日志情况→数据库锁等,具体流程先后顺序可根据不同故障情况自行调整。需要省运营中心处理的故障,按照省要求的规范附带相应信息后将工单转派至各业务领域指定的受理人。故障验证对已解决待验证的故障在验收环境进行测试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反馈至相应处理人继续处理。故障跟进对已解决的故障与提出人进行确认,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对尚未解决的故障,定期跟进处理结果。对已解决待验证的问题,督促运营人员及时在预发布环境验证并反馈给保障人。故障升级故障处理过程中需根据事故等级分类,依据当前处理进度、时效及时对故障进行升级,以便协调更多资源规定的时间内恢复故障。服务形式驻场技术支持:按需到各级财政现场、重点预算单位现场处理在服务期内出现的重大故障或需到达现场方可解决的重大事件。如涉及系统重大故障排查,问题分析处置等。十、技术平台账户管理对地市相关平台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包括VPN、数据库、赤兔等关于新增、续期、回收、异常分析等账户管理。十一、专项实施包含与财政部对标要求改造实施、直接支付更正模块实施、财政资金“到人到企”电子支付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施、转移支付上下级衔接支撑服务等。十二、自定义报表配置服务报表需求调研根据财政对自定义报表的建设需求进行需求调研,其中调研包括各业务科室调研、需求原型整理、需求说明书编写、需求确认及调整。报表配置服务根据河源市各级财政管理要求,定制开发并维护市本级、县区日常分析报表、业务办理审批表、对账表,同时也包括将省厅报表按河源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后加以利用。报表数据核准服务对自定义的报表数据进行数据、需求及内容核对。报表性能优化服务对报表的性能进行优化服务,主要有数据库配置优化、数据库业务表结果优化、数据库事务机制设置。十三、日常巡检每天定时对全省各地系统环境的运行资源,包含CPU占用、内存、存储空间剩余情况、接口并发负载情况等资源实时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资源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系统模板化输出系统各项资源使用情况。更好的保证市“数字财政”平台各项技术指标与省要求进行同步。监控内容指标和要求遵循省统一运营规范,根据规范要求调整。(二)项目服务要求2.2.1服务人员要求以高效率、解决客户问题为出发点的原则进行设计,建立运营服务流程,建立标准服务体系。本项目采用组织运营团队分别驻点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集中式运营,安排(运营经理、技术支撑)10人(市级驻场配置2人,8区县驻场第8页共18页配置各1人),由熟悉财政行业并有相关运营工作经验的工程师组成,长期驻点到河源市财政局对接省市系统运营工作,并定期召开运营工作例会。预算编制、指标结转、季末年初、专项工作开展等特殊时期,需根据河源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同时做好驻点运营服务。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2.2.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2.1.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2.1.3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2.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2.2.2服务人员主要职责2.2.2.1负责对信息系统相关的服务请求进行处理和解决。2.2.2.2负责对信息系统提供日常性能和运行状况监控,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及建立完善预警机制。2.2.2.3负责对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软件缺陷分析、变更、发布、运行环境配置等管理。按相应运营规定进行审批和处理。2.2.2.4负责对信息系统的故障处理与恢复。建立各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的无间断运行。2.2.2.5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遵循用户的安全保障管理要求,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2.2.2.6接受信息系统维护事件的督办、检查,协助完成用户意见回访和事件统计、分析。对服务过程和反馈的意见进行改进,同时接受客户的绩效考评工作。2.2.2.7及时提供对已纳入运营服务管理的信息系统运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向客户负责,并按周、月提交运营服务工作进度总结和计划。2.2.2.8负责整理和归纳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知识库,提交至客户。2.2.2.9负责整理和提交信息系统运营过程资料和相关配套维护文档,协助用户完成对运营系统的补丁和升级开发。2.2.3服务响应要求2.2.3.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第9页共18页方承担。2.2.3.2系统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保障服务。2.2.3.3系统产生故障需在1小时内进行响应,在及时响应后2个小时内采取相应解决方案直至系统可以运行;或提供完成工作的方法、解决方法或替代方案,由双方协商拟定完成的具体时间。2.2.4培训服务要求根据系统各使用单位实际需要,乙方需提供针对业务数据流、数据库结构关系和业务系统操作等的相关培训,并确保培训人员掌握相关培训内容。系统培训方式及要求:2.2.4.1乙方需派出技术培训人员到现场做实地培训,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集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2.4.2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所,组织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宣传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结束时,为了评估学员的学习效果,乙方可安排培训进行培训测试,以检验培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掌握水平。2.2.5风险防范要求主要包括驻场人员保密安全风险、协助沟通风险、需求跟进风险、运营质量风险等四类风险防范等等,要求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并提供应对措施。2.2.6项目交付质量要求保证运营人员的稳定性,并定期进行服务考核,以保证项目交付质量。(三)服务考核办法确保河源市“数字财政”平台业务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在运营过程中重点完成以下考核目标:2.3.1对河源市“数字财政“平台提供必要的系统运营工作,对系统送代版本升级与配置的统一管控,规范系统需求管理,实现云资源、系统、数据、业务标准以及技术标准全方位覆盖和支撑的运营管理目标,全面提升应用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2.3.2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布置,确保实现河源市“数字财政”系统与省厅版本保持一致,云资源、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全省的统一管理要求和标准的目标;2.3.3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及时与河源市“数字财政”专班汇报省财政厅专项工第10页共18页作的推进情况,并确保河源市相关运营工作(如资源安排、控件工具、技术人员统筹等)如期推进,满足省财政厅工作部署进度要求;2.3.4积极配合河源市财政局推进数字大屏和财政数据应用分析等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与省运营中心沟通,提供“数字财政”平台中的数据资源,推动并配合进行联调测试,同时调配云资源以满足有关系统建设的需要。运营服务年度考核表明细如下:序号考核服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1周报数量21个2月报数量12份3数量指标信息化需求文档1份4对接流程说明文档1份5运营产出指标配置说明文档1份6运营产出指标运营完成率290%7服务指标质量指标系统故障率≤10%8服务指标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48小时9时效指标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60分钟1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主页点击量M6000人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21年11系统正常使用年限21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户满意度290%1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户满意度290%2.3.5运营服务年度考核全部达标为优秀,10项以上(含10项)达标为良好,9项以上(含9项)达标为合格,不满9项为不合格。2.3.6运营服务年度考核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年度服务费用拨付;合格及以上可正常拨付年度服务费用;若考评不合格暂缓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但经甲方同意可给予整改机会,经重新考评为合格及以上后,可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如整改后重新考评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第三条服务要求3.1服务方式服务方式包括驻场服务、远程支持、紧急现场服务。乙方需组织熟悉业务、服务经验丰富的服务人员,负责技术咨询、系统维护以及技术支持工作。3.2服务期第11页共18页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3.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第四条服务费用与支付4.1合同总额(含税,下同)为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玖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7,794,360.00元)。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服务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款,即人民币叁佰壹拾壹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整(¥311744.00元)第二期:2025年首月对2024年度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558872.00元)。第三期:2026年首月对2025年度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558,872.00元)。第四期:三年服务期满后对运营服务进行总体验收,具体合格参考第六条内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558872.00元)乙方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的,甲方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但甲方应协调、督促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及时审核付款。4.2费用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第12页共18页开户名称: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沙太路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1445200245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资料。5.1.2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授权乙方使用、管理和维护本项目相关的软硬件和工作环境,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环境和其他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辅助环境,如办公场所、机房环境、机器设备、网络架构等。5.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5.1.4在服务期内,按年度对乙方按服务要求提供的服务报告或服务成果进行考核确认。在服务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5.1.5考核或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如约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1.6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求的,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应签署补充文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乙方应根据合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任务,交付技术服务成果。5.2.2服务期内,乙方须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保障由其提供的系统和服务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若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同时,乙方应按服务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或服务成果。5.2.3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13页共18页5.2.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需求变更或新增需要进行综合评估,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变更或新增要求。5.2.5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本项目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实施,但乙方对第三人实施的工作成果对甲方负责。5.2.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必要协助。第六条项目验收6.1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合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服务承诺提供稳定、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定期进行服务总结。6.2服务周期结束时,乙方编制服务完成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向甲方提起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需出具最终验收报告。按照运营服务年度考核表中的考核项,符合其中9项(总计12项)即视为合格。若验收合格,双方代表在终验报告上签字确认。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若甲方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组织验收,或不能出具验收结论的,视为终验通过。6.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6.4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5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采购[2015]19号)要求,甲方应当将已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及履行验收结束后的验收报告,分别于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按统一格式进行公示。第七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7.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乙方只能用于履行本项目义务之目的。7.2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7.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用于本项目。第14页共18页7.4乙方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7.5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或指示在项目系统或平台中展示甲方提供的单位名称、商标和标识、文本内容以及个人信息,视为获得甲方授权使用而为之。第八条保密8.1一方(即接收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到另一方(即披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一方为完成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但接收方因业务需要向上级部门、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时使用该工作秘密的,不受此限,但应提前通知披露方方,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上述工作秘密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如披露方有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披露方。8.2保密期限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起始,至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8.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承担给披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交付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提供的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2除甲方原因或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含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合同逾期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3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30日以上(含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第15页共18页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乙方也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9.4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一方均不就另一方附带、间接的、偶然的损失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9.5下述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1)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2)由于互联网通路阻塞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3)非乙方的因素所造成的服务中断,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甲方设备不符合要求、资源不充分、甲方承诺的资源缺乏、数据准备不充分和不正确、甲方决策的延误、操作人员不配合、甲方人员变更等。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2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0.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黑工、驿乱、公共卫生事件等社会异常现象: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变更;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第十一条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通知送达12.1根据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邮政专递或电子邮件发出。专人递送需有签收手续,特快专递、邮政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第16页共18页12.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发送。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2.3双方文件送达,若以专人递送的,则以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若以快递方式送达,则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送达;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则以该邮件进入对方邮箱所在的邮件系统视为送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其他13.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采购代理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本合同、合同附件的顺序进行解释。附件:分包意向协议书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甲方:河源市财政局韩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订日期204年2月26日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84010464第17页共18页附件: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立约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CZ2023HYG073)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为投标方、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为分包意向供应商,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供应商分别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供应商1广东方限公司为小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为全省版本管控、需求管理、阶段性重点业务保障、提供新旧年度切换工作指引共4项工作内总金额45%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的关系:(接受分包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时适用)1.分包意向供应商1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账时,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七、本意向书正本一式叁份,随投标文件装订壹份,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及各分包意向供应商各壹份,甲公司全称:络建设有限法定代表人:2024年1月日乙公司全称:广东方昇科法定代表人:200年1月3日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第18页共18页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委托方(甲方):河源市财政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河源市第1页共18页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CZ2023HYG073)的招标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当事人信息甲方河源市财政局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项目联系人刘丹青项目联系人郭志聪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digitalgd.com.cn联系人电话0762-3388390联系人电话0762-29859688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对河源市“数字财政”平台提供全面的系统运营工作,加强系统选代版本及配置管控,确保与全省系统选代版本统一;细化需求管理工作中问题反馈、需求分析、需求评审、需求验证、需求跟进等步骤的具体要求,提高需求管理工作规范;提供全面、可靠的系统运营支撑,支撑内容包含制定运营制度和提供工具支撑、业务运行的保障、定期执行系统巡检和安全巡检、云资源和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控、故障问题处理、集中管控云资源、按需调整系统部署配置、统一管理平台账户、门户集成系统配置的技术支撑、严格管理数据中枢系统配置及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异常数据修复、业务数据资源维护、定期数据巡检、数据同步等全方位数据运营工作,确保系统与数据的运营管控工作能够准确有效的实施,全面提升应用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数字财政”平台的数据资源,配合开展数字大屏和财政数据分析应用等相关工作,并扩充相应的云资源,确保满足运行需求。项目运营内容一览表服务内容服务描述一、全省版本管控根据省运营中心发布版本送代内容和本市工作要求,安排版本升级工作,并对版本升级结果进行升级。送代版本验收测试根据省运营中心发布版本送代内容进行在全省验收环境进行版本测试,范围包含业务、技术两个中台,预算域、执行域、核算域三个前台,以及门户、数据中枢、主数据管理等业务领域应用。内容版本原有功能升级、新版本新功能联调测试等。如直接支出更正、到人到户、支付更正、跨年退款、更正调库等。版本测试不通过的及时反馈至省运营中心并进行跟进处理,测试通过的则安排本市生产环境的版本升级工作。全省版本升级申请验收测试通过的版本按版本发布流程安排生产环境的升级计划,具体包括向省“数字专班”申请版本升级、确认升级时间窗口、向市县财政和预算单位发布版本升级公告。版本升级执行监控根据版本计划监控各地市生产环境版本升级工作执行情况,包括提供更新镜像文件或安装包、下发升级配置脚本、提供版本配置指引、监控版本验证进度,督办各地市在计划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送代版本升级工作。提供全省标准版操作手册根据送代版本新增业务功能或已有功能如涉及调整全省标准版预算域操作手册、执行域操作手册、核算域操作手册的,将根据调整内容更新操作手册并及时发布全省标准新版操作手册。二、需求管理汇总并整理河源市财政上报的对“数字财政”系统的优化需求,结合“数字财政”整体架构,对需求进行评审与处理。如需省级开发改造系统功能的则按照全省统一需求管理规范行程优化性需求设计方案,并跟进需求的送代排期及验收测试结果。功能性需求汇总整理汇总各地财政部门反馈对“数字财政”系统的功能性需求,结合“数字财政”整体架构,分类整理接收到的优化性需求,过滤重复的需求问题。需求评审组织需求评审会,由省厅“数字财政”需求团队、本市需求管理人员共同确认需求。如需求评审不通过,则反馈至需求提出人完成闭环。需求跟进与送代排期跟进每个需求的解决进展及结果,确保提出人认可需求的处理结果。需求发版前功能验证结合版本升级工作,对包含在送代工作中的需求交付结果进行验证。验证不通过的将验证结果反馈至省运营中心需求团队,验证通过则安排版本升级工作。三、运营支撑运营制度和工具支撑根据省厅和本市“数字专班”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本市运营工作机制,同步更新全省统一智能运维平台,保障本市业务系统平稳运行。业务运行保障建立健全业务运营服务体系,为系统平稳、安全、高效运行奠定基础。运营技术支撑通过TAPD平台和全省智能运维平台等系统收集本市“数字专班”和实施运营技术人员上报的问题,并进行线上问题答疑或提供技术相关解决方案,根据问题种类,分派到相应问题责任方进行解决。对于需要提交技术开发的问题,提交工单至省产品、研发团队排期处理。财政部门业务对接实时响应市、县财政局的需求。按需协助财政部门处理市县的“数字财政”系统问题,同时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参与市财政局召开的工作例会。全省基础知识库提升收集全省服务过程中频率高发的问题,统一管理智能运维平台全省标准知识库,面向本市开放使用。(2)全省统管系统级配置项日常管理,包含系统级配置日常统一调整、系统级控制规则严格管控,确保本市系统业务运行标准符合全省统一业务规范。业务运营服务(1)全省业务标准要素统一管理,包含日常要素更新变动维护、要素标准下发,供本市使用。业务运营服务(3)按照本市“数字专班”需求,提供全省各类标准统计分析口径的报表模板。对接省运营中心省运营中心牵头衔接省市联动工作。包括快速协调省运营中心资源解决本市现场紧急问题、重点需求等,传达省厅或省运营中心要求本市执行的任务等。指定专人负责河源市对接省厅相关工作。(三)定期巡检(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制定系统巡检计划和巡检方案,对系统相关服务进行健康检查,分析发现的报警、错误或故障,及时发现风险点,输出系统巡检报告。将发现的隐患报送给运营人员处理。巡检对象包括云外网络、云内网络、IAAS主机、IAAS存储、CA服务、DNS服务、网关服务、TDSQL、TEK、TSF、CMQ、Redis、凭证库服务、MQ等。巡检内容和要求遵循省统一运营规范,随规范要求调整。(四)云资源管理(市级统筹)资源管理包括市级统筹所有“数字财政”系统用到的省政务云平台资源(如VPN、堡垒机、跳板机、数据库和其它IAAS层、PAAS层资源)的规划、新增、申请和分配、扩容缩容(主机扩缩容、TDSQL实例扩缩容、TKE集群命名空间扩缩容、容器POD扩缩容等)、使用、配置调优,以及数据库管理、网关订阅、网络策略申请验证等工作。(五)安全管控(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定期对所有系统应用及云主机进行安全管控,常态化对相关系统资源进行漏洞扫描、基线检测、用户行为检测等工作,对发现的漏洞通知地市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过程提供技术支持。漏洞巡检按照省统一运营规范,定期对系统应用及云主机进行安全巡检,输出巡检报告。漏洞修复发现安全漏洞的按以下顺序处理:1.如属于云平台层面漏洞需省政务云平台处理的,转派至省政务云平台相关资源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2.如属于应用系统代码漏洞,则按故障处理规范转派至研发团队资源进行处理。修复后获取相应的版本在本市发布完成漏洞修复。3.如属于分配给本市的主机相关配置或操作系统,本市资源管理人员按照省运营中的指引进行修复。(六)部署配置调优结合省厅要求,定期按需提供系统部署配置指引文档,包括预发布环境和生产环境的三域系统部署调整指引文档、全省测试标准用例等。部署指导梳理部署规范、配置指引,持续提升本市系统部署和配置质量。定期安排对实施运营团队技术人员相关技术培训,提升部署配置人员水平。部署配置检查按需利用工具对本市部署状况检查,发现不合理或可以提升的配置安排提供相应的部署优化指引文档。系统配置纠错性修改针对系统底层功能设计、架构设计引起的重大错误,省运营中心研发团队对调整、优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督办实施运营团队对调整后的功能重新进行验证和数据纠正处理。组织专题优化根据日常部署配置检查结果,以及系统升级送代和业务发展需求,分析各类专题优化方案,安排技术人员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检查。(七)门户集成对地市需要集成到门户的系统,提供意见指导和配置指引文档、制定全省门户联调标准规范流程;统一由省团队协调资源提供支持。门户集成需求评审组织门户集成需求评审会,由省厅“数字财政”需求团队、本市需求管理人员共同确认需求。如需求评审不通过,则反馈至需求提出人完成闭环评审,集成到统一门户的系统需求包括网络需求、用户体系、配置要求、联调测试要求、确认标准等。门户区域配置指导组织省门户项目组提供相应区域配置指引,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规范配置操作完成相关系统接入工作。门户访问策略申请审批整理待集成系统的网络环境和新门户的网络需求,审批本市开通访问策略申请。审批通过后对访问策略进行开通。(八)数据中枢对需要挂接到数据中枢的其他业务系统接口,评审挂接需求,对于现有接口不符合需求的,由省运营中心分析评估,如评估通过且省财政厅同意,则由省数据中枢项目组纳入选代,选代完成后提供相关配置指引文档指导本市升级数据中枢版本和开展配置联调工作。接口挂接需求评审组织评审需要挂接到数据中枢的需求,包括网络需求、配置要求、联调测试要求、完成标准等。接口配置指导根据配置需求提供相关接口的配置指引。督办接口联调督办写入接入方进行接口联调、业务功能验证,确认接入结果符合要求。四、数据运营地市数据运营工作包括日常数据定时备份、容灾备份和灾后数据恢复、提供多源同步工具、指导任务配置和问题处理、历史异常数据修复指引、业务数据资源维护、数据巡检、数据同步等。(一)数据日常定时备份和容灾备份确定全省各地数据备份策略,向省政务云平台申请备份策略。每天定时完成日常数据备份工作,统筹指导地市运维团队定期完成数据容灾备份工作。(二)全省数据恢复管理出现需要省运营中心恢复业务数据时,由省运营中心评估,并协同分析数据恢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确认需要恢复,则需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流程向省财政备案,审批通过后或备案后按规范向省政务云平台提交恢复申请工单。省运营中心处理完成数据恢复工作,并协助处理相关异常问题。(三)提供多源同步工具和任务配置指导省运营中心提供全省多源同步工具,并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完成同步任务配置,确保将本市业务数据同步至省大集中数据。(四)多源同步问题处理接收业务数据同步结果异常问题,协调省运营中心资源定位问题,提供异常问题解决方案。(五)历史异常数据修复指导定期监控本市存量数据的异常情况,对异常数据进行评估并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根据方案对数据进行修复。审批生产数据修复申请。(六)业务数据资源维护指导下发全省标准化的各业务流程及数据规范,指导本市实施运营团队维护预算域、执行域、核算域、业务前台、技术中台等相关数据资源,包括主数据、基础信息数据、项目库数据等,保障系统运行与本市业务需求高度匹配。(七)提供数据巡检指引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良好地运行,达到建设预期的目的,将对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提供全面的巡检指引文档。提供包括检查发现数据存储错误、超额申报预算、超额下达额度、超额支付、未及时记账或记账不正确等数据异常情况的数据巡检指引,提供异常情况处理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案。(八)提供数据同步统一接口提供系统业务数据的处理和转换统一标准接口工作,供调用方系统查询使用,为本市数字大屏和财政数据分析应用方面提供数据同步技术支撑。五、阶段性重点业务保障根据历史业务数据评估本市业务高峰时间节点、重点业务组织资源进行重保,包括提前巡检、重点指标监控、故障快速响应、相关资源现场和远程值守等。(一)业务高峰时间节点重点保障根据本市历史业务数据,分析可能出现业务高峰的节点,以此安排相应重点保障工作。(二)重点业务保障根据业务需求,分析需要重点保障的业务,以此安排相应重保工作。六、提供新旧年度切年末督办本市实施运营团队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核算换工作指引数据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意见。提供新旧年度切换工作指引文档,指导实施运营团队完成启用新年度系统环境和将相关数据转到下一年度的工作。七、应用服务租赁根据“数字财政”系统使用要求使用省运营中心管理的应用服务,完成数据汇聚等相关工作。包括ETL工具等。八、系统业务运营专项培训服务为确保系统投入使用后,能够稳定、良好地运行,达到建设预期的目的,对本市“数字专班”成员、运营实施团队和实施运营团队人员提供系统管理、系统操作、系统应用、运营专题培训(常态化技术能力培训、各类系统业务专题线上培训)等。九、故障处理每日处理各域、平台故障和业务问题,主要包括各领域应用故障、网络故障,智能运维平台、TAPD平台等渠道服务咨询,组织相应的资源解决市、县故障等。故障级别及处理时限要求级别是故障管理的一个关键要素,级别决定处理故障的顺序和所需的资源及要求解决的时限。故障级别可分为三级:致命(S1)、严重(S2)、普通(S3)。运营人员应从故障影响程度和事件紧急程度这两个维度来进行优先级的判断及定位并按SLA规定的时限进行处理。故障的影响程度主要是对故障发生的关键程度及故障发生后的影响范围综合考虑得出。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n受影响用户数量和范围n受影响用户群体n受影响业务系统故障的严重程度主要由故障本身是否涉及关键业务系统来进行判定,如果故障涉及关键业务系统,则认为紧急程度较高,列为致命故障,需要尽快恢复;如果故障不涉及关键业务系统,则认为紧急程度较低,可优先处理紧急程度较高的事件。故障提交对市、县财政提交的问题,或者实施运营团队技术人员在系统运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全省故障管理流程规范处理。故障分析全省运营中心对受理的工单进行分析,按照如下顺序检查:检查服务运行情况(含资源利用率情况)->版本情况->配置情况->日志情况→数据库锁等,具体流程先后顺序可根据不同故障情况自行调整。需要省运营中心处理的故障,按照省要求的规范附带相应信息后将工单转派至各业务领域指定的受理人。故障验证对已解决待验证的故障在验收环境进行测试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反馈至相应处理人继续处理。故障跟进对已解决的故障与提出人进行确认,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对尚未解决的故障,定期跟进处理结果。对已解决待验证的问题,督促运营人员及时在预发布环境验证并反馈给保障人。故障升级故障处理过程中需根据事故等级分类,依据当前处理进度、时效及时对故障进行升级,以便协调更多资源规定的时间内恢复故障。服务形式驻场技术支持:按需到各级财政现场、重点预算单位现场处理在服务期内出现的重大故障或需到达现场方可解决的重大事件。如涉及系统重大故障排查,问题分析处置等。十、技术平台账户管理对地市相关平台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包括VPN、数据库、赤兔等关于新增、续期、回收、异常分析等账户管理。十一、专项实施包含与财政部对标要求改造实施、直接支付更正模块实施、财政资金“到人到企”电子支付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施、转移支付上下级衔接支撑服务等。十二、自定义报表配置服务报表需求调研根据财政对自定义报表的建设需求进行需求调研,其中调研包括各业务科室调研、需求原型整理、需求说明书编写、需求确认及调整。报表配置服务根据河源市各级财政管理要求,定制开发并维护市本级、县区日常分析报表、业务办理审批表、对账表,同时也包括将省厅报表按河源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后加以利用。报表数据核准服务对自定义的报表数据进行数据、需求及内容核对。报表性能优化服务对报表的性能进行优化服务,主要有数据库配置优化、数据库业务表结果优化、数据库事务机制设置。十三、日常巡检每天定时对全省各地系统环境的运行资源,包含CPU占用、内存、存储空间剩余情况、接口并发负载情况等资源实时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资源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系统模板化输出系统各项资源使用情况。更好的保证市“数字财政”平台各项技术指标与省要求进行同步。监控内容指标和要求遵循省统一运营规范,根据规范要求调整。(二)项目服务要求2.2.1服务人员要求以高效率、解决客户问题为出发点的原则进行设计,建立运营服务流程,建立标准服务体系。本项目采用组织运营团队分别驻点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集中式运营,安排(运营经理、技术支撑)10人(市级驻场配置2人,8区县驻场第8页共18页配置各1人),由熟悉财政行业并有相关运营工作经验的工程师组成,长期驻点到河源市财政局对接省市系统运营工作,并定期召开运营工作例会。预算编制、指标结转、季末年初、专项工作开展等特殊时期,需根据河源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同时做好驻点运营服务。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2.2.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2.1.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2.1.3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2.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2.2.2服务人员主要职责2.2.2.1负责对信息系统相关的服务请求进行处理和解决。2.2.2.2负责对信息系统提供日常性能和运行状况监控,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及建立完善预警机制。2.2.2.3负责对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软件缺陷分析、变更、发布、运行环境配置等管理。按相应运营规定进行审批和处理。2.2.2.4负责对信息系统的故障处理与恢复。建立各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的无间断运行。2.2.2.5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遵循用户的安全保障管理要求,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2.2.2.6接受信息系统维护事件的督办、检查,协助完成用户意见回访和事件统计、分析。对服务过程和反馈的意见进行改进,同时接受客户的绩效考评工作。2.2.2.7及时提供对已纳入运营服务管理的信息系统运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向客户负责,并按周、月提交运营服务工作进度总结和计划。2.2.2.8负责整理和归纳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知识库,提交至客户。2.2.2.9负责整理和提交信息系统运营过程资料和相关配套维护文档,协助用户完成对运营系统的补丁和升级开发。2.2.3服务响应要求2.2.3.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第9页共18页方承担。2.2.3.2系统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保障服务。2.2.3.3系统产生故障需在1小时内进行响应,在及时响应后2个小时内采取相应解决方案直至系统可以运行;或提供完成工作的方法、解决方法或替代方案,由双方协商拟定完成的具体时间。2.2.4培训服务要求根据系统各使用单位实际需要,乙方需提供针对业务数据流、数据库结构关系和业务系统操作等的相关培训,并确保培训人员掌握相关培训内容。系统培训方式及要求:2.2.4.1乙方需派出技术培训人员到现场做实地培训,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集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2.4.2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所,组织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宣传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结束时,为了评估学员的学习效果,乙方可安排培训进行培训测试,以检验培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掌握水平。2.2.5风险防范要求主要包括驻场人员保密安全风险、协助沟通风险、需求跟进风险、运营质量风险等四类风险防范等等,要求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并提供应对措施。2.2.6项目交付质量要求保证运营人员的稳定性,并定期进行服务考核,以保证项目交付质量。(三)服务考核办法确保河源市“数字财政”平台业务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在运营过程中重点完成以下考核目标:2.3.1对河源市“数字财政“平台提供必要的系统运营工作,对系统送代版本升级与配置的统一管控,规范系统需求管理,实现云资源、系统、数据、业务标准以及技术标准全方位覆盖和支撑的运营管理目标,全面提升应用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2.3.2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布置,确保实现河源市“数字财政”系统与省厅版本保持一致,云资源、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全省的统一管理要求和标准的目标;2.3.3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及时与河源市“数字财政”专班汇报省财政厅专项工第10页共18页作的推进情况,并确保河源市相关运营工作(如资源安排、控件工具、技术人员统筹等)如期推进,满足省财政厅工作部署进度要求;2.3.4积极配合河源市财政局推进数字大屏和财政数据应用分析等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与省运营中心沟通,提供“数字财政”平台中的数据资源,推动并配合进行联调测试,同时调配云资源以满足有关系统建设的需要。运营服务年度考核表明细如下:序号考核服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1周报数量21个2月报数量12份3数量指标信息化需求文档1份4对接流程说明文档1份5运营产出指标配置说明文档1份6运营产出指标运营完成率290%7服务指标质量指标系统故障率≤10%8服务指标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48小时9时效指标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60分钟1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主页点击量M6000人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21年11系统正常使用年限21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户满意度290%1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户满意度290%2.3.5运营服务年度考核全部达标为优秀,10项以上(含10项)达标为良好,9项以上(含9项)达标为合格,不满9项为不合格。2.3.6运营服务年度考核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年度服务费用拨付;合格及以上可正常拨付年度服务费用;若考评不合格暂缓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但经甲方同意可给予整改机会,经重新考评为合格及以上后,可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如整改后重新考评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第三条服务要求3.1服务方式服务方式包括驻场服务、远程支持、紧急现场服务。乙方需组织熟悉业务、服务经验丰富的服务人员,负责技术咨询、系统维护以及技术支持工作。3.2服务期第11页共18页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3.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第四条服务费用与支付4.1合同总额(含税,下同)为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玖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7,794,360.00元)。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服务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款,即人民币叁佰壹拾壹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整(¥311744.00元)第二期:2025年首月对2024年度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558872.00元)。第三期:2026年首月对2025年度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558,872.00元)。第四期:三年服务期满后对运营服务进行总体验收,具体合格参考第六条内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558872.00元)乙方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的,甲方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但甲方应协调、督促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及时审核付款。4.2费用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第12页共18页开户名称: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沙太路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1445200245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资料。5.1.2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授权乙方使用、管理和维护本项目相关的软硬件和工作环境,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环境和其他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辅助环境,如办公场所、机房环境、机器设备、网络架构等。5.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5.1.4在服务期内,按年度对乙方按服务要求提供的服务报告或服务成果进行考核确认。在服务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5.1.5考核或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如约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1.6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求的,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应签署补充文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乙方应根据合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任务,交付技术服务成果。5.2.2服务期内,乙方须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保障由其提供的系统和服务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若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同时,乙方应按服务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或服务成果。5.2.3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13页共18页5.2.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需求变更或新增需要进行综合评估,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变更或新增要求。5.2.5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本项目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实施,但乙方对第三人实施的工作成果对甲方负责。5.2.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必要协助。第六条项目验收6.1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合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服务承诺提供稳定、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定期进行服务总结。6.2服务周期结束时,乙方编制服务完成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向甲方提起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需出具最终验收报告。按照运营服务年度考核表中的考核项,符合其中9项(总计12项)即视为合格。若验收合格,双方代表在终验报告上签字确认。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若甲方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组织验收,或不能出具验收结论的,视为终验通过。6.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6.4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5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采购[2015]19号)要求,甲方应当将已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及履行验收结束后的验收报告,分别于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按统一格式进行公示。第七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7.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乙方只能用于履行本项目义务之目的。7.2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7.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用于本项目。第14页共18页7.4乙方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7.5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或指示在项目系统或平台中展示甲方提供的单位名称、商标和标识、文本内容以及个人信息,视为获得甲方授权使用而为之。第八条保密8.1一方(即接收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到另一方(即披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一方为完成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但接收方因业务需要向上级部门、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时使用该工作秘密的,不受此限,但应提前通知披露方方,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上述工作秘密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如披露方有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披露方。8.2保密期限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起始,至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8.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承担给披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交付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提供的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2除甲方原因或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含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合同逾期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3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30日以上(含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第15页共18页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乙方也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9.4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一方均不就另一方附带、间接的、偶然的损失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9.5下述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1)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2)由于互联网通路阻塞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3)非乙方的因素所造成的服务中断,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甲方设备不符合要求、资源不充分、甲方承诺的资源缺乏、数据准备不充分和不正确、甲方决策的延误、操作人员不配合、甲方人员变更等。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2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0.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黑工、驿乱、公共卫生事件等社会异常现象: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变更;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第十一条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通知送达12.1根据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邮政专递或电子邮件发出。专人递送需有签收手续,特快专递、邮政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第16页共18页12.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发送。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2.3双方文件送达,若以专人递送的,则以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若以快递方式送达,则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送达;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则以该邮件进入对方邮箱所在的邮件系统视为送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其他13.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采购代理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本合同、合同附件的顺序进行解释。附件:分包意向协议书乙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甲方:河源市财政局韩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订日期204年2月26日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84010464第17页共18页附件: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立约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CZ2023HYG073)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为投标方、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为分包意向供应商,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供应商分别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供应商1广东方限公司为小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为全省版本管控、需求管理、阶段性重点业务保障、提供新旧年度切换工作指引共4项工作内总金额45%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的关系:(接受分包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时适用)1.分包意向供应商1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账时,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七、本意向书正本一式叁份,随投标文件装订壹份,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及各分包意向供应商各壹份,甲公司全称:络建设有限法定代表人:2024年1月日乙公司全称:广东方昇科法定代表人:200年1月3日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第18页共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河源市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