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739352024801

二、合同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XSJ-2024-03
四、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1133
联系方式:0573-82535032
供应商(乙方):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地 址:袍江洋泾湖科创园2号楼
联系方式:135757881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7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2024年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的技术评估工作(含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完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工作。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2.合同金额(元):77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环境影响评估及复核项目合同.pdf

合同登记编号:技术咨询合同书(试用)项目名称: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委托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甲方)顾问方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乙乙方)签订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有效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监制1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合同(正文)招标编号: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临[2024]40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基本条款部分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及采购金额本次采购的是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元)采购金额(元)1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项1800000778000合计合计合计1800000778000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以下为服务项目及单价,该合同单价包括履行项目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序号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的技术评估(含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个203万/个60万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次250个712元/个17.8万投标总价(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投标总价(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投标总价(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投标总价(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投标总价(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捌仟元整,分项价款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制费、技术复核相关费用、专家咨询费、会场场租费、人员及专家差旅费(含交通、住宿、用餐等费用),及相关税费等。3、本合同付款程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支付程序;(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2024年4月份预算到位支付首款35万,年度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工作完成情况付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上限(超额完成任务不额外支付费用也不转移至下年度,以出具的评估或复核意见时间为准),待2025年预算到位后支付尾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5、乙方收款银行信息:账户名: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账号:668601012010490000014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设置按以下第2项处理:3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7(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期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嘉兴市(以电子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和复核的除外)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二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份留代理机构备查,二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范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详见招标文件。第二条对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1、完成2024年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的技术评估工作(含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1.1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1.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专家现场考察建设项目选址及其周围环境、建设情况,评估建设项目选址及周边敏感程度。1.3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和建设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并形成书面专家审查意见。1.4综合评估建设项目的原辅料、工艺、技术准备、生产过程、管理及产品的先进性和清洁生产水平。1.5综合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包括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和排放总量可控性,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预测分析结果可靠性,公众参与规范性,风险防控措施可行性等。1.6提出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总体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的可批性;给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问题的建议。1.7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的技术评估意见或技术审查意见。1.8在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组织技术评估会,现场出具专家审查意见:环评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重新上报,收到最终修改后的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意见。2、完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协助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抽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工作,主要包括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并提出复核意见和报告质量打分。3、服务质量的保证: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招标文件等要求,满足采购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的技术评估(含危废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复核。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在嘉兴市本级设点并有常驻人员。11月底前完成所有环评复核任务。第三条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5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服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标准提供服务,确保工作质量。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款项;如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改正二次乙方仍不执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绍兴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浙江工业地址:嘉兴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502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泾湖科创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人或被授权人330602108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环评复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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