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辅警制服 制服 夏执勤服 长袖制式衬衣 短袖T恤 长袖T恤 春秋执勤服 冬执勤服 皮带 作训鞋 作训服 作训帽 领带 多功能大衣 机动服夏装 机动服冬装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2024)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购置辅警制服项目的合同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购置辅警制服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22 15:15:49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1-00115 预算金额:1397493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900013-2021-00115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购置辅警制服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13-2021-00115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购置辅警制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联系方式:23087222
供应商(乙方): 广东邑安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大新路138号之六402室
联系方式:136200987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制服
1(项)
1,353,332.00
1,353,332.00

合同金额: 1,353,332.00元,大写金额: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25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2024年03月22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购置辅警制服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441900013-2021-00115甲方: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广东邑安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购置辅警制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13-2021-00115),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成交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通知)等。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1353332.00元)。3、总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费、调试费、辅助材料费、税费等所有费用。4、货物一览表及型号规格: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夏执勤服套8181068670812长袖制式衬衣件4596027540/3短袖T恤件818504090014长袖T恤件459512340915春秋执勤服套459249114291/6冬执勤服套409315128835/7皮带条409228998/8作训鞋双40913053170/9作训服套45914867932/10作训帽顶459188262/11领带(含领带夹)条509450112配饰(胸徽、胸号、软肩、套式)套100101000113大檐帽顶50281400114多功能大衣件5023011500115机动服夏装套206600123600116机动服冬装套2868219096/17长袖T恤件28601680/18体能训练服(黑色、“企石机动”)套2061012080619速干服套281494172120贝雷帽顶1470980/21特警帽顶103676901122标识套2821588/23战术半指手套双141421988124作战靴双10337638728/25皮质作训鞋双10313013390/26铁骑骑行服(夏装)套643310211840/27铁骑骑行服(冬装)套563310185360128铁骑专用训练服64143915229荧光体能服套64135864030骑行靴双569055068031半指手套双56135756032骑行头盔顶566503640033便帽顶56155868034骑行腰带八件套套564852716035胸徽套64212836标识套64221408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1353332:二、合同主要条款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成交供应商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甲方经验收合格满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5%,即金额为1285665.4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伍仟陆佰陆拾伍元肆角),合同价的5%即金额为67666.6元(大写:陆万柒仟陆佰陆拾陆元陆第2页共6页角),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2、乙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即金额为67666.6元(大写:陆万柒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4、本合同的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5、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三、售后服务1、自送货到甲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除需求书有标明外),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原因,乙方应进行质量“三包”。2、乙方应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400-8383-573,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4小时到场,并在10小时内修复。在质保期内,如10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应立即提供替代产品给甲方使用。四、验收1、按照企石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流程和要求开展。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五、服务要求提交服务的技术服务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其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相一致。若技术服务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六、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客户资料、非专利技术等商业秘密和本协议文本,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第3页共6页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未履行本保密条款约定之义务者,除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七、迟延交付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的情延长交货时间,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交货期限不予延长。八、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乙方所供货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货款外,还应承担该货款20%的违约责任.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第4页共6页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货物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十三、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或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十四、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五、合同生效和其它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本合同一式_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合计6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5页共6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乙方(盖章):广东邑安实业有限公司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乙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始地大新路138号之六402室电话:电话:0769-23300499传真:传真:0769-2330049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宏图路支行账号:44050177005500000736签约时间:2021、5、10签约地点: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警制服 制服 夏执勤服 长袖制式衬衣 短袖T恤 长袖T恤 春秋执勤服 冬执勤服 皮带 作训鞋 作训服 作训帽 领带 多功能大衣 机动服夏装 机动服冬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