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采购合同公告(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0176420241
二、合同名称: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HCG2024G-002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 址:双龙南街801号
联系方式:13868956997
供应商(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1866号2号楼1001室
联系方式:186571031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主体建设部分 数量:1.00 单价(元):194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94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pdf
合同-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pdf
甲方合同登记编号:乙方合同登记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委托方(甲方)金华市数据局受托方(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甲方:金华市数据局法定代表人:王兴国邮编:321017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传真:82461679电话:0579-82469392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邮编:310052兴路1866号3号楼401-411室传真:1电话:0571-87210101账号:120202060980007266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1项目编号:JHCG2024G-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HCG2024G-002)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服务内容包括:l.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创云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资源,为业务运行提供支撑;送代数据安全,提供数据备份、接口监测审计、存储加密等成品软件,扩容数据库权限管控、日志审计软件。营2.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依托高质量治理数据,根据实际调研的业务需求建设5个高质量业务专题仓,支撑金华市域共同富裕、数字经济等业务改革;建4-设考核评价库、整体运营库、数据资产库、应用成效库、流通交易库、数据安全库6个专题库,汇聚公共数据平台各领域数据,为数字驾驶舱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3.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对数据目录系统、数据归集系统、数据治理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网关、数据开放门户进行升级,建设数据图谱系统,开发前端核验组件。建设智能要素超市/智能模块超市,完成不低于300个要素和模块的编目管理。开发14个信令数据模型,提供1年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金华基站的手机信令数据支撑。4.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建设数据标准管理系统、数据指南系统、高质量认证系统、智能运营系统、人口热力系统及数字驾驶舱。5.系统集成对接2项目编号:JHCG2024G-002完成数据指南系统、高质量认证系统、智能运营系统、数据目录系统、智能要素/模块超市的集成,并与IRS系统对接。6.数据服务完成数据共享接口迁移;完成150个数据项的标准规范编制,完成150张高频数据表的指南编制、认证评分及数据治理;完成10个系统的前端核验组件对接;完成数据图谱实施,提供不少于19个关系类别和400个属性。信创云资源服务期为1年,从项目初验通过开始计算;运营商信令数据支撑服务期为1年,从项目终验通过开始计算。建设期提供不少于60名实施人员。运维期驻场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人员以投标文件为准。驻场人员的要求如下:(1)驻场人员中要求不少于6人具备6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2)驻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且新派驻人员和原派驻人员共同驻场至少达3个月;若人员离职,需保证完成工作交接。若甲方发现常驻人员不合格,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的更换。(3)驻场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支持并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2.甲方对乙方有业务指导、质量检查及监督的权利,若乙方不能有效的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甲方可调度乙方的人员,乙方有配合的义务。4.甲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支付费用。3项目编号:JHCG2024G-0025.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驻场人员的考核:派驻现场人员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撤换派驻人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2.乙方对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乙方信息泄露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建设内容的约定提出实施方案,并按甲方确认稿实施,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结果与甲方确认稿不一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三、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初验,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终验。提供2年质保及驻场服务,质保期及驻场时间从项目终验通过之日开始计算。(二)履行方式1.承担项目整体建设内容,通过专业手段,提供专业技术服务。2.对项目目标和实施过程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保证该项目按期、优质地顺利完成。3.参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功能、设备技术性能及服务成果。1054.每周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进度等进行汇总,定期召开每周例会,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5.参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各阶段文档资料。6.视情况紧急程度,驻场人员要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4项目编号:JHCG2024G-002(三)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玖万元整(¥19,490,000.00元)(二)支付方式付款方式:银行转账。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票据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伍佰捌拾肆万柒仟元整(¥5,847,000,00);2.初验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票据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伍佰捌拾肆万柒仟元整(¥5,847,000,00)。3.通过终验后,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3,898,000.00),最终按照项目审计核定金额支付。4.乙方完成运维期相关履约内容,第一年运维到期经评价优秀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元整(¥1,949,000,00)。5.乙方完成运维期相关履约内容,第二年运维到期经评价优秀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元整(¥1,949,000,00)。6.结算合同款项时,乙方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7.本合同的货币为人民币;8.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递交付款材料,造成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5项目编号:JHCG2024G-002(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服务承诺(一)响应时间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中标约定,在建设期内按时保质的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成果;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甲方问题反馈后,应在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并要求在5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服务予以代用。(二)服务要求满足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初设文件要求。(三)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六、成果交付及验收乙方应当按照项目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项目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及需求说明书的技术标准要求执行。七、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一)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之外,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废除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2.乙方若不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2%作为违约金,但759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3.甲方若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金额的0.2%作为纳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二)合同解除6项目编号:JHCG2024G-0021.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超过30天,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各阶段的合同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还可向违约方主张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约责任。3.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3)任何一方破产、解散。八、知识产权的归属1.本合同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归甲方所有;项目完成终验后,乙方须提交项目定制开发源代码给甲方。2.乙方保证所提交的交付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承担对第三方损失赔偿的,甲方在承担相应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3.如本合同下服务、软件或其他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无法取得相关授权的,在得到甲方认可后,用相同功能且非侵权的服务、软件进行替换,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九、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对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技术、商业情报及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与本系统相关的资料给第三方使用,对于乙方提供的业务资料、1项目编号:JHCG2024G-002技术资料等甲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应标文件中的保密承诺。(二)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协议终止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果得不到评审的认可,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三)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据(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省级以上政府行为、有关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火灾、自然灾害等及其它国际上公认的不可抗力因素。(二)如果本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8项目编号:JHCG2024G-002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四)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履行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但合同价格不得调整;不可抗力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五)如果不可抗力已发生并持续180天,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通知对方30天后终止合同,如果30天的期限到期后不可抗力仍在持续,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法规。(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金华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仲裁的内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三、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的各项约定,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履约时应以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其他约定9项目编号:JHCG2024G-002(一)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4G-002)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初设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及其条款仅可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被修改、改变、放弃、撤销或终止。(三)如果本项目中需要采购其他厂商的产品,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金华市数据局的其他项目。(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鉴证方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甲方:金华市数据局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签署时间:2024年3月18日签署时间:合同鉴证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鉴证日期:2024年3月20日木10项目编号:JHCG2024G-002附件一、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JHCG2024G-002采购文件中的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19490000元。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联系人:徐李锐电话:138689569972024年2月22日证会到交易中180代到新系统,1甲方合同登记编号:乙方合同登记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委托方(甲方)金华市数据局受托方(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甲方:金华市数据局法定代表人:王兴国邮编:321017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传真:82461679电话:0579-82469392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邮编:310052兴路1866号3号楼401-411室传真:1电话:0571-87210101账号:120202060980007266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1项目编号:JHCG2024G-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HCG2024G-002)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服务内容包括:l.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创云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资源,为业务运行提供支撑;送代数据安全,提供数据备份、接口监测审计、存储加密等成品软件,扩容数据库权限管控、日志审计软件。营2.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依托高质量治理数据,根据实际调研的业务需求建设5个高质量业务专题仓,支撑金华市域共同富裕、数字经济等业务改革;建4-设考核评价库、整体运营库、数据资产库、应用成效库、流通交易库、数据安全库6个专题库,汇聚公共数据平台各领域数据,为数字驾驶舱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3.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对数据目录系统、数据归集系统、数据治理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网关、数据开放门户进行升级,建设数据图谱系统,开发前端核验组件。建设智能要素超市/智能模块超市,完成不低于300个要素和模块的编目管理。开发14个信令数据模型,提供1年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金华基站的手机信令数据支撑。4.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建设数据标准管理系统、数据指南系统、高质量认证系统、智能运营系统、人口热力系统及数字驾驶舱。5.系统集成对接2项目编号:JHCG2024G-002完成数据指南系统、高质量认证系统、智能运营系统、数据目录系统、智能要素/模块超市的集成,并与IRS系统对接。6.数据服务完成数据共享接口迁移;完成150个数据项的标准规范编制,完成150张高频数据表的指南编制、认证评分及数据治理;完成10个系统的前端核验组件对接;完成数据图谱实施,提供不少于19个关系类别和400个属性。信创云资源服务期为1年,从项目初验通过开始计算;运营商信令数据支撑服务期为1年,从项目终验通过开始计算。建设期提供不少于60名实施人员。运维期驻场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人员以投标文件为准。驻场人员的要求如下:(1)驻场人员中要求不少于6人具备6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2)驻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且新派驻人员和原派驻人员共同驻场至少达3个月;若人员离职,需保证完成工作交接。若甲方发现常驻人员不合格,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的更换。(3)驻场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支持并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2.甲方对乙方有业务指导、质量检查及监督的权利,若乙方不能有效的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甲方可调度乙方的人员,乙方有配合的义务。4.甲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支付费用。3项目编号:JHCG2024G-0025.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驻场人员的考核:派驻现场人员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撤换派驻人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2.乙方对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乙方信息泄露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建设内容的约定提出实施方案,并按甲方确认稿实施,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结果与甲方确认稿不一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三、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初验,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终验。提供2年质保及驻场服务,质保期及驻场时间从项目终验通过之日开始计算。(二)履行方式1.承担项目整体建设内容,通过专业手段,提供专业技术服务。2.对项目目标和实施过程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保证该项目按期、优质地顺利完成。3.参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功能、设备技术性能及服务成果。1054.每周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进度等进行汇总,定期召开每周例会,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5.参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各阶段文档资料。6.视情况紧急程度,驻场人员要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4项目编号:JHCG2024G-002(三)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玖万元整(¥19,490,000.00元)(二)支付方式付款方式:银行转账。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票据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伍佰捌拾肆万柒仟元整(¥5,847,000,00);2.初验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票据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伍佰捌拾肆万柒仟元整(¥5,847,000,00)。3.通过终验后,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3,898,000.00),最终按照项目审计核定金额支付。4.乙方完成运维期相关履约内容,第一年运维到期经评价优秀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元整(¥1,949,000,00)。5.乙方完成运维期相关履约内容,第二年运维到期经评价优秀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元整(¥1,949,000,00)。6.结算合同款项时,乙方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7.本合同的货币为人民币;8.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递交付款材料,造成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5项目编号:JHCG2024G-002(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服务承诺(一)响应时间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中标约定,在建设期内按时保质的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成果;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甲方问题反馈后,应在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并要求在5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服务予以代用。(二)服务要求满足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初设文件要求。(三)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六、成果交付及验收乙方应当按照项目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项目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及需求说明书的技术标准要求执行。七、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一)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之外,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废除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2.乙方若不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2%作为违约金,但759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3.甲方若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金额的0.2%作为纳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二)合同解除6项目编号:JHCG2024G-0021.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超过30天,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各阶段的合同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还可向违约方主张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约责任。3.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3)任何一方破产、解散。八、知识产权的归属1.本合同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归甲方所有;项目完成终验后,乙方须提交项目定制开发源代码给甲方。2.乙方保证所提交的交付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承担对第三方损失赔偿的,甲方在承担相应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3.如本合同下服务、软件或其他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无法取得相关授权的,在得到甲方认可后,用相同功能且非侵权的服务、软件进行替换,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九、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对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技术、商业情报及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与本系统相关的资料给第三方使用,对于乙方提供的业务资料、1项目编号:JHCG2024G-002技术资料等甲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应标文件中的保密承诺。(二)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协议终止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果得不到评审的认可,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三)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据(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省级以上政府行为、有关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火灾、自然灾害等及其它国际上公认的不可抗力因素。(二)如果本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8项目编号:JHCG2024G-002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四)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履行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但合同价格不得调整;不可抗力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五)如果不可抗力已发生并持续180天,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通知对方30天后终止合同,如果30天的期限到期后不可抗力仍在持续,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法规。(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金华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仲裁的内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三、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的各项约定,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履约时应以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其他约定9项目编号:JHCG2024G-002(一)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4G-002)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初设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及其条款仅可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被修改、改变、放弃、撤销或终止。(三)如果本项目中需要采购其他厂商的产品,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金华市数据局的其他项目。(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鉴证方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甲方:金华市数据局乙方: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签署时间:2024年3月18日签署时间:合同鉴证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鉴证日期:2024年3月20日木10项目编号:JHCG2024G-002附件一、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JHCG2024G-002采购文件中的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二期)项目,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19490000元。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联系人:徐李锐电话:138689569972024年2月22日证会到交易中180代到新系统,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