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2024)



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40070859162402280429

项目业主: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07840070859162402280429

合同总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服务内容:

完成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合同附件

(已签)城规设2024009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JM-HS-0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pdf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4年03月22日

A7·2412/合同编号:城规设2024009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JM-HS-0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零二四年三月签订地点:广东省鹤山市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广东省鹤山市李炎壮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劳超健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环路833号邮码:529700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委托方(乙方):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鹤山市法定代表人:温伟健项目联系人:任醒聪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码:529700电话:传真0750-8881089电子信箱:9801888@163.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JM-HS-0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技术咨询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编制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片区JM-HS-0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总面积为218.7公顷。2.咨询要求:在全面调查规划范围建设现状情况、深入分析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对地块进行功能分析;研究功能定位与空间结构,提出用地规划方案;提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多方面的布局,详细规定规划地块内各项保护与开发用地的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3.咨询方式:规划设计、技术论证。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总时间为_6个月(规划编制工作时间不包括因向甲方汇报、方案讨论、成果审查、公众展示、规划报批而发生的时间。工作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并且甲方完整提供本合同第三条所列的相关资料给乙方后开始计算。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的工作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现状调研阶段(合同签订后20天内):收集基础资料,进行现状调研,编制基础资料汇编及现状图纸。2.规划方案阶段(现状调研阶段后30天内):编制初步规划方案、编写规划说明书、公众参与报告、绘制规划方案图及相关分析图纸,并征求规划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3.规划成果阶段(规划方案阶段后_80天内):根据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和相关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成果,制作规划公示文件(公示期不小于30天)、完成部门意见征询(并按意见优化)和完成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规划成2果修改。4.成果审批阶段:规划成果提交市规委会审议,按照审议意见完成规划成果修改后,并报市政府批准。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规划设计条件;(2)规划范围地形图(1:500或1:2000);(3)规划地块所在区域的基本情况(包括现状人口、土地权属、地块出让及规划设计条件、道路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资料等);(4)规划地块所在区域的上层次规划资料(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上位规划等的成果及电子文件)。2.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收集编制该项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负责方案的技术论证及组织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意见。3.其他: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费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2.技术咨询费由甲方_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总额30%,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2)草案公示后7天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总额60%,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给乙方;(3)规划设计项目的全部成果完成并提交后7天内,甲方结清剩余技术咨询费,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给乙方;(4)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应在本单位机3构所在地开具收款发票,甲方应按上述条款及时支付技术咨询费。(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即视为甲方已依时履行,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为准。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道开户银行:鹤山工行文明支行地址:鹤山市文华路102号银行帐号:2012080319200006761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承担本项目的规划研究成果和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本合同使用目的之外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下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但用于项目研究、论文发表、成果报优的情形除外。(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本资料;(2)本合同项目的规划研究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要求,并另行增加技术咨询费用,甲方应当在7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重大修改或重做。2.规划范围发生变化或甲方要求做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第七条:规划成果编制和验收要求:双方确定,规划成果按照《鹤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编制,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成果内容包括技术文件和法定文件,具体如下:1.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技术图纸等。(1)基础资料汇编:包括上层次规划、自然条件、人口和居住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现状等。(2)说明书:包括规划依据与原则、现状问题分析、规划目标、用地布局、地块细分、地块控制、道路交通规划、竖向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城市设计指引以及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等。(3)技术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①用地现状图:区位图、现状用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②用地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开发建设密度分区、道路网布局、公共设施位置。3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向、线型、横断面,各级道路交叉口及控制点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它交通设施位置及用地界线(必要时可分别绘制)。④管线综合规划图:分别绘制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分为给水、排水、电力、管线综合等。5地块编号图:标明地块划分具体界线和地块编号(和文本5中控制指标相对应),标高内容可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城市设计导引图:对特定地区编制城市设计导引图。标明轴线、节点、地标、开放空间、视觉走廊等位置,以及建议的建筑高度分区。①总图图则:用表格形式标出各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用地性质、主要出入口方位、建筑密度、容积率及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控制指标。2.法定文件法定文件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两部分。(1)法定文本: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生效的强制性规划条文,主要内容有:总则、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地块划分及编号、建设用地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条文性规定。(2)法定图则:主要包括区域位置、编制区编码、地块划分及编制区边界、土地使用性质、公共设施配套、市政控制、道路交通和地块控制指标等成果。3.提交成果数量按照《鹤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要求提交。规划成果主要包括书面成果和相应电子数据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的文本采用word/pdf格式,图纸采用dwg和jpg格式,数据库文件采用shp格式。(1)纸质成果:说明书、文本及图集6套;(2)电子数据成果:电子版提供word、pdf、xls、jpg、dwg、GIS数据库等相关数据文件。(3)所有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必须采用中文版本,设计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比例准确。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甲方: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不应追究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6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阐明理由。已签订合同,但乙方尚未开展工作,甲方无需支付技术咨询费;若乙方已开展工作,甲方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费用给乙方。乙方:由于乙方所提交的文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返工或修改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第九条:组织编制主体根据《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九条“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的组织编制主体是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劳超健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任醒聪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双方联系工作;2.负责双方协调工作;3.甲乙双方就对本项目各自工作人员具有调配能力。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_。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盖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年3月二日乙方: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盖章)2(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029年3月二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