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



合同编号:

4530129HT20230066901

合同名称:

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合同

项目编号:

4530129JH202300669

项目名称:

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采购人(甲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乙方):

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所属地域:

昆明市

所属行业: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合同金额:

899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03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3-22

代理机构: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38352

中标、成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书.pdf

合同编招标编号:4530129HT20230066901合同自编号: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编号为YNGH[2023]-000的“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竞争性碳商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合同内容如下: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2.项目地点:寻甸回族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3.项目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二、工作内容乙方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年度变更调查图斑(包括国家下发、省级自主提取、国家复核、持续监测、县级自主提取)的外业调查举证,内业数据处理、成果上报汇总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资料收集。接收国家和省级下发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收集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需要的基础资料,并进行整理。2.县级补充图斑提取。根据接收的下发图斑和基础资料,结合县级实际情况,提取县级需要补充图斑,上报省级核查。3.调查举证。对下发和县级补充提取图斑进行调查举证。4.成果检查。配合县级对监测成果进行自检,协助上级开展调查成果检查核查。5.按照省级分工安排,配合县级开展成果汇总和应用。6.按照省级工作安排,配合县级完成县级成果的更新。三、服务技术标准1.GB/T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2.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4.GB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5.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6.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7.TD/T1058-202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8.TD/T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9.TD/T1010-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10.CH/T9009.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高程模》;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2.《土地调查条例》;13.《云南省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实施方案》;1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发(2023)000号)四、主要技术要求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五、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开展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2节点提交合格的成果数据,确保各项调查成果均通过县级、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院验收。若反馈结果中有需要调整的地方,需负责完成所有内容的变更,直至所有成果达到国家院要求。六、工作时间安排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发(2023)000号)、《云南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项目合同价款根据甲方招标结果,该项目总价为¥899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玖仟元整)。合同约定的总价已经包含了乙方提供监测服务的全部物料、人工、差旅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或报销。(二)支付方式1.乙方在全面完成寻甸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后,经省、市、县审核通过并上报国家后,甲方将项目款一次性全额拨付给乙方。2.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支付形式:支票支付或银行转账乙方开户银行信息为:开户名称: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十里长街支行银行帐号:871907038310777纳税人识别号:1253010074145421043八、验收及验收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方案(试行)》《云南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云南省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要求(一期)》《云南省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要求(二期)》《云南省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要求(三期)》《云南省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要求(四期)》《云南省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要求(五期)》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调查成果均通过县级、市级检查,省级核查以及国家院级的验收。九、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2.项目完成后,项目成果通过市级、省级、监理审核及国家复核后提交甲方。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数据资料。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相关费用。5.甲方有权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完成的项目成果无法验收合格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十、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组织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按甲方约定和协调的时间完成工作,对内、外业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对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成果通过省级质检。2.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的,质量要求达不到的,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修改或者重做,由此增加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3.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作业期间的人身安全,乙方人员作业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完成工作的成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6.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的,质量要求达不到的,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完成工期乙方受甲方委托后,根据甲方要求时限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非乙方原因导致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工期顺延。十二、合同解除1.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者解除;2.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无法继续正常开展,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解除合同,除按合同约定完成的工作进度且成果对甲方具备使用价值的结算解除前的费用以外,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应予以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如因乙方交付的成果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2.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须满足甲方以及省级院级相关要求,若成果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无偿予以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以5达到质量要求为止(因政府政策与甲方要求有冲突时,乙方不承担质量责任)。如整改后仍无法通过省级院级验收的(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项目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也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4.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义务,如擅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服务费总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6.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按照相应服务费用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减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应予以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因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重作、扣减服务费、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费用损失等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8.对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以及工作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保密,且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9.乙方享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工作成果的署名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6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者用于任何营利活动。10.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均应对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中止的,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承担违约金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如通过验收要求的,按实际工作量向乙方结算支付服务费。11.违约方所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一切必要支出。十四、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服务期届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叁份,乙方伍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如有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717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寻甸回族椰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寻句县体道文苑530邮编:6552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松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1-626962885签订日期:20240年1月3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址:西山区滇池路南通风邮编:65022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3159116签订日期:204年15日.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调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喷街洋房1排117号邮编:65022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河丽电话:0871-638159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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