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采购合同公告(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B0X05768F2024401

二、合同名称:2024-2026年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DO-20240204-001
四、项目名称:2024-2026年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联系方式:0577-57679887
供应商(乙方):浙江爱迪曼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振华路58号
联系方式:151673218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 数量:1.00 单价(元):3468818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4-2026年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服务要求:永嘉县2024-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服务时间:本次招标为一年的价格(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年根据前年全县年度考核成绩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良好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468818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永嘉县农村污水运维合同3.12.pdf

2024年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浙江爱迪曼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330签订时间:2024年3月1日扫描全能王创建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全称):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全称):浙江爱迪曼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运维项目概况1.运维项目名称:永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2.运维项目区域:永嘉县范围内3.运维项目内容:永嘉县20个乡镇(街道)辖区的568个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农污平台运维、监控流量计等在线检测设备运维、废弃物运输及处置、终端加药等。二、合同服务期限开始日期:2024年3月1日。终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三、服务费用运维费用总价人民币(大写)11562727元(壹仟壹佰伍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柒元整)。序号招标内容规格日处理能力(吨/天)数量单位(暂定)投标单价投标报价30≤t219个22540元/年·个49362601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永嘉县终端信息设施清单》t293个12558元/年·个36794941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永嘉县终端信息设施清单》100≤t41个34356元/年个14085961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永嘉县终端信息设施清单》200≤t6个48245元/年个2894702纳厂管网运行维护污水已接入户数污水已接入户数2616户70元/年·户1831202纳厂管网运行维护预留井或预留口户数预留井或预留口户数209户70元/年·户146303污泥处置、栅渣、油脂、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其他废弃物运输费及处置费污泥处置、栅渣、油脂、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其他废弃物运输费及处置费污泥处置、栅渣、油脂、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等其他废弃物运输费及处置费按以上两项合计费用的10%10511573摄像头、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不含200T以上)等设备的运维摄像头、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不含200T以上)等设备的运维摄像头、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不含200T以上)等设备的运维按以上两项合计费用的10%10511573终端加药、药剂等费用终端加药、药剂等费用终端加药、药剂等费用按以上两项合计费用的10%10511574大修范围内的修理费用折扣率:90%大修范围内的修理费用折扣率:90%大修范围内的修理费用折扣率:90%大修范围内的修理费用折扣率:90%大修范围内的修理费用折扣率:90%大修范围内的修理费用折扣率:90%四、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移交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运维服务费用。扫描全能王创建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开展运维服务,确保服务质量。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五、词语解释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六、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三月上日签订。七、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一日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乙方:(公藏眼科技股发甲方:(公章代表人保所化购法定代表人或其森香代利限公司(签字)油(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864488931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振华路58号地址:_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40003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封华强30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沈小峰电话:电话:00573-8483205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账号:账号:9905101201900011339扫描全能王创建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运维项目在确定区域内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含接户井、预留井、污水管网、终端设施、人工湿地等)等进行巡检、保养和维修维护,保障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数据完整率和有效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1.1.2运维项目服务对象运维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含接户井、预留井、污水管网、终端设施、人工湿地等(农户的接户设施除外)。1.1.3服务期限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乙方对项目的运行维护服务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签约合同价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1.5运维服务费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范围内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6日期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规章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规范和导则1.4.1适用于运维项目的国家、省级标准(导则)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导则),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甲方对处理设施运维的技术标准、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导则)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联络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6.2甲方和乙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6.3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并承担有可能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7严禁贿赂、受贿及索贿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受贿及索贿或变相贿赂、受贿及索贿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受贿及索贿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野生动植物在处理设施运维服务范围内发现的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含卵、蛋),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上述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野生动植物,乙方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损坏或损伤上述野生动植物,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甲方。甲方、乙方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现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死亡或损伤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知识产权1.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规划、图纸、自行编制的技术文件及其他类似性质的技术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为实施处理设施运维所编制的文件、运维过程与结果记录及相关台账资料,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处理设施运维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计算机软件、材料、设备或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计算机软件、材料、设备或工艺等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运维过程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运维合同价中。1.10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规划、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1费用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的项目具体服务范围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项目具体服务范围清单漏项或缺项的,甲方应予以修正,当期按实调整。2.甲方2.1甲方一般义务2.1.1提供运维服务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应负责提供运维服务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水电、道路、通讯线路等;(2)出入运维项目服务对象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手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3)专用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2.1.2提供基础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当在移交处理设施前向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内处理设施及处理设施运维所必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包括:(1)提供本合同范围内涉及的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和运维项目服务对象情况,以及农户受益情况的详细资料;(2)提供已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竣工图、主要设施设备质保文件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3)需投入运行但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资料;(4)向乙方提供以往(近一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问题与整改、水质检测报告等主要日常运维记录或调阅的方便性;(5)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2.1.3支付运维服务费用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运维服务费。2.1.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运维服务条件、基础资料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1.5监督责任乙方产生的以下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履行合同;2)运维项目服务对象由于运维不力,造成环境污染被处罚;3)由于因乙方运维不到位导致年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4)甲方通知乙方更换不称职的运维项目负责人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乙方不配合甲方按规定进行的管理、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等。3.乙方3.1运维项目负责人3.1.1运维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运维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相关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运维项目负责人经乙方授权后代表乙方负责履行合同。运维项目负责人应是乙方正式聘用的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运维项目负责人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乙方为运维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不提交上述文件的,运维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运维项目负责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1.2运维项目负责人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甲方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运维项目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处理设施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书面报告。3.1.3乙方需要更换运维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运维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运维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1.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运维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1.4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运维项目负责人通知后,14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运维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运维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1.1项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运维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1.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离开运维项目所在地每月累计超过15天的,应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运维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3.2项目人员3.2.1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运维移交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乙方运维项目管理机构及运维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主要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专业操作员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运维管理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2.2服务期间乙方派遣到运维现场的主要运维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乙方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乙方更换主要运维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专业操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甲方可以随时检查。3.2.3甲方对于乙方主要运维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乙方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甲方所质疑的情形。甲方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运维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当撤换。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的主要运维管理人员离开运维项目所在地每月累计超过15天的,应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主要运维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甲方的同意。3.3乙方一般义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规章和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导则),并履行以下义务:(1)具备与其运维处理设施数量相匹配的企业运维基本能力;(2)按法律规章和第4条〔运维要求〕约定完成运行维护服务工作;(3)应当在村内适当位置公示运行维护范围、标准、巡查时间、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4)至少每个季度向甲方报送一次其运维服务范围内所有设施的体检报告。(5)按合同约定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范围以外的所有运维服务对象的维修工作;(6)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因处理设施运维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7)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他人或公共设施产生干扰;(8)能达标的处理设施排水应符合省农村生活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不能达标的运维项目服务对象应保证正常运行;(9)负责运维废弃物清掏、收集、运输及处理;(10)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运维服务费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不得出现民工集体讨薪或因此产生的维权事件;(11)按照法律规章、标准导则和合同约定编制日常运维记录资料、问题与整改记录和水质检测记录等,完成相关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和相关管理要求移交或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12)在服务期内承担甲方因法规和工作需要新增的服务内容,产生的费用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13)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4乙方现场踏勘乙方应对基于甲方按照第2.2.1项〔提供运维服务条件〕和第2.2.2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乙方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对处理设施和运维条件进行踏勘,并充分了解运维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乙方未能充分踏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或)相关责任。3.5分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将除劳务分包外的内容分包给第三方。3.6履约担保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一般为年合同金额的2%,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4.运维要求4.1基本要求4.1.1经甲乙双方确认,能达标的处理设施应达标运行;非达标处理设施和其他运维服务对象应正常运行。4.1.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运行服务质量管理文件以及与其运维项目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4.1.3乙方应按企业基本条件要求配备化验室,制定检测年度计划,按计划进行进出水水质检测。4.1.4乙方应按企业基本条件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4.1.5乙方应依照法律规章、标准导则和合同约定,对运维项目服务对象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时处理故障,清理运输处理运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4.1.6乙方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停用等原因确需停运全部或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前将停运原因、相应应急处理措施等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4.2运维相关配置乙方应按照运维企业基本条件要求,为本运维项目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化验室、人员配备、运维车辆、运维工器具、运维信息中心(平台),明确配置的数量、到位时间、相关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4.3运行维护服务的内容运行维护服务的内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4.4审(考)核对乙方审(考)核运行维护服务的内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5.运维服务费的支付5.1预付款甲方应视情况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给乙方,预付款的支付、扣回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5.2费用结算5.2.1结算原则运维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格、结算周期、考核结果等进行。5.2.2结算周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结算周期按季度进行。5.2.3费用确定费用确定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5.3运维服务费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确定当期运维服务费后15日内对乙方进行支付。5.4票据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运维服务费时提供相应税务局正式票据。5.5支付账户甲方应将运维服务费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账户。6.违约6.1甲方违约6.1.1甲方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甲方违约:(1)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运维服务费的;(3)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继续运维的;(4)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6.1.2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应赔偿乙方损失。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甲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6.1.3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出现第6.1.1项〔甲方违约的情形〕约定的违约情形满28天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6.1.4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乙方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运维服务的费用;(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3)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其他款项;(4)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履约担保;(5)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9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乙方应妥善做好处理设施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相关运维设备和运维人员撤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6.2乙方违约6.2.1乙方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主要处理设施功能性损坏或丧失的;(4)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5)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6.2.2乙方违约的责任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6.2.3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6.2.1项〔乙方违约的情形〕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6.2.4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5.运维服务费的支付5.1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年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在签定合同及乙方提供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后)后支付。预付工程款为合同价款总额的30%(注:续签合同不再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支付维护费用的当季开始分三个季度(连续)等额扣回。5.2费用结算5.2.1结算周期本项目运维服务费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1)按季度;(2)按半年度;(3)/(自行约定)。5.2.2费用确定(1)运维合同计费起始日自合同签订日起计,每季度各乡镇(街道)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各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结果支付。由于签订合同时间的原因,每季度结算时,运维未满一季度的设施该季度根据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结按天支付运维经费。(2)在服务期内,设施新建、提升改造等原因造成设施数量、吨数或户数(污水已接入户数、预留井或预留口户数)变动的,需重新签订移交确认书。运维费用按照实际情况根据中标单价计算。由于签订合同时间的原因,每季度结算时,运维未满一季度的设施该季度根据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结果按天支付运维经费。(3)乙方在费用结算周期到期后的次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7日内完成审核确定当期运维服务费。(4)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四档,每季度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考核结果支付,具体如下:90分以上(包含90分)为优秀,季度维护管理费用=年度运维运行维护管理费*25%*100%85分-90分(包含85分)为良好,季度维护管理费用=年度运维运行维护管理费*25%*90%;80分-85分(包含80分)为合格,季度维护管理费用=年度运维运行维护管理费*25%*80%;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到位后,季度维护管理费用=年度运维运行维护管理费*25%*60%支付。否则,拒付剩余所有资金。(5)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全县年度考核成绩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良好及以上的,可以续签第二年的合同。5.3运维服务费的支付关于运维服务费支付的时间约定: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按照各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结果支付运维管理费用,乙方在费用结算周期到期后的次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尽快完成审(考)核并确定当期运维服务费。(由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正式票据和台账资料),由甲方最终确定当期运维服务费对乙方进行支付。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6.违约6.1甲方违约6.1.1甲方违约的情形甲方违约的其他情形:/。6.1.2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移交设施及基础资料的违约责任:无。(3)其他:/。6.1.3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甲方出现第6.1.1项〔甲方违约的情形〕约定的违约情形满28天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6.2乙方违约6.2.1乙方违约的情形乙方违约的其他情形:《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约定的其他情形。6.2.2乙方违约的责任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条例执行。6.2.3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关于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季度考核中若出现一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停发剩余年运维资金,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运行维护管理不当,受到群众举报、上级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的,视情况扣除一定的维护经费。其中群众举报经查实且整改不及时的,每次扣2000元,整改后罚款降为扣500元;上级领导批评、媒体曝光后经查实的每次扣5000元,情节严重的扣10000元,整改后罚款降为2000元。上述情况经查实,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发中标运维单位该年余下全部运行维护资金。另外如遇情节严重,甲方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停发中标运维单位该年余下全部运行维护资金。3、各级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乙方存在下列情形或解释说明未被甲方接受的对其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在当季支付合同费用时扣除,具体如下(以下扣款不包含在考核扣款中):(1)井盖破损或丢失未及时更换修复的,按1000元/处进行扣款;(2)管网污水满溢的,按1000元/处进行扣款;(3)投诉件未及时处理的,按1000元/件进行扣款;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4)处理终端未正常运行且未上报的,按1000元/处进行扣款;(5)水泵、风机异常的,按1000元/处进行扣款;(6)终端绿化严重未正常养护的,按1000元/处进行扣款;(7)终端设施被破坏且没有及时发现上报的的,按3000元/处进行扣款;注:上述情况及时整改后罚款视情况予以免除。4、因乙方原因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不利被上级部门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5、若运维单位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且有权要求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运维单位承担。(1)转包或未经业主单位同意,分包给与合同无关的第三方;(2)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3)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6.运行维护单位的管理人员因维护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运行维护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的范围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在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8、风险承担因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而须索赔的均由运维单位负责赔偿且处理相关事宜,相应的风险均由运维单位承担:1、因运维工作不到位导致井盖、盖板等设施损坏、缺失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索赔;2、因运维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缺失、操作不当及运维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索赔;3、因运维单位对处理终端的养护维修不及时或运行管理不善导致污水溢流出排水系统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索赔和行政处罚等;4、运维单位员工或者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在运维作业过程中以及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5、在运营期间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9.争议解决9.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表1永嘉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评分表检查单位:乡镇(街道),时间:年月日项目查看方式运行维护要求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备注(扣分点及其他情况)平台考核资料调阅运维管理平台运行情况良好,数据维护及时、完整;巡检记录真实完整,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1、设施巡检未达到规定一周一次频率(因客观原因不能打卡除外),每发现一次扣0.5分;2、水质报告未及时上传平台,每发现一次扣0.5分;3、标准化运维资料上传出现重复性错误被上级退回的,扣2分;4、未按规定开展设施提体检并形成体检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5、其他相关运维资料未及时上报或未完成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10管网设施现场查看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1、管网或井内通畅,无淤积、破损、堵塞,得6分;每发现一处满溢的扣3分、淤积扣0.5分、破损扣1分、堵塞扣2分;2、回填面无下陷,得3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1分。3、井盖、井圈、井口无破损、倾斜、沉降、塌陷,井盖能正常打开,得5分,每发现一处异常扣1分;4、井内壁防渗层无破损、渗漏,得2分;每发现一处破损扣0.5分、渗漏扣2分;25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处理终端现场查看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1、所有池体井盖完好,无破损、缺失,得2分;发现一个破损(直径5cm以上)的,扣0.5分,缺失扣1分;2、池体无渗漏、沉降、开裂,得4分;发现一处渗漏扣4分、沉降扣2分、开裂扣2分;3、进出水通畅、无堵塞,无雍水,得4分;发现池体满溢的扣4分、堵塞一处扣2分;4、流量计、监控运行和数据显示正常,得2分;数据传送或显示不正常的扣2分;5、水泵、液位计运行正常,接口无脱落,管道无破损,得2分,发现一处异常扣2分;8、风机、气泵鼓风系统运行正常,曝气均匀,运行参数符合要求,得2分;无曝气扣2分;9、植被种类适宜,分布均匀,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得2分;植物种类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2分、密度过稀扣1分、分布不均匀的扣1分;10、植被生长良好,及时收割,无大面积倒伏、堆积或枯萎,得2分;发现大面积倒伏、堆积或枯萎的扣2分、未及时收割的扣1分;11、护栏、围挡和爬梯完整、牢固,无破损,得2分;发现一处异常扣0.5分;12、设备房结构稳定,上锁,无破损,房内设施布置规范、整洁,得2分;13、设备房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扣2分、破损(直径大于10cm)扣0.5分、未上锁扣0.5分、房内物品凌乱扣0.5分;14、标准化运维管理公示牌内容完整、表述正确,安装牢固,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正确或公示牌破损扣1分;15、现场整洁、美观,与村庄环境协调,得1分;发现现场杂乱、堆放杂物的扣2分。30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水质及废弃物资料调阅查看出水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废弃物处理符合省市县要求。1、根据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检测结果:①达标设施,未达标每发现一次扣1分;②不达标设施(系统默认),进出水不正常且运维单位对该情况不清楚的扣1分,扣完为止;2、运维单位水质自检频次未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个设施未按要求检测扣1分(因客观原因无法检测除外),扣完为止。(统计范围:县级考核为全县范围,乡镇考核为辖区范围);3、废弃物未按规定处理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20社会综合评价运行维护总体社会评价良好,运行维护成效明显。1、因运维原因被媒体曝光或被人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及时整改后,降为扣3分。2、因运维原因被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各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批评通报的,扣5分;及时整改后,降为扣3分。(同一件事情按照高的扣分计算)10工作配合度配合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其他相关工作。不配合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导致任务无法顺利推进或完成的,酌情扣分。5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备案表上报单位问题描述及维修内容(方案)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维修金额(估算)(元)维修安排乡镇(街道)意见情况属实,同意修复并报县市政园林中心备案。最终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操作参考正文)。签字:公章:日期:情况属实,同意修复并报县市政园林中心备案。最终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操作参考正文)。签字:公章:日期:情况属实,同意修复并报县市政园林中心备案。最终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操作参考正文)。签字:公章:日期:主管部门意见同意乡镇(街道)备案。最终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操作参考正文)。签字:公章:日期:同意乡镇(街道)备案。最终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操作参考正文)。签字:公章:日期:同意乡镇(街道)备案。最终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操作参考正文)。签字:公章:日期:此表一式三份,其中主管部门一份,属地政府一份,运维公司一份。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件3,设备更换修复确认单施工单位具体事项(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乡镇(街道)验收意见已确认设备更换或修复。验收人员(签字):公章:时间:此表一式三份,其中主管部门一份,属地政府一份,运维公司一份。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件4,工程项目验收单项目名称具体事项(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施工单位乡镇(街道)验收意见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签字):公章:时间:主管部门验收意见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签字):公章:时间:此表一式三份,其中主管部门一份,属地政府一份,运维公司一份。永嘉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