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2024)



【延续合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2023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CG2022001380-A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2001380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2023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汕路618号
联系方式:18665809624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德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5-865045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单位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的物业事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58020
合同金额:125802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深汕路(龙岗段)618号及坪山区鹤源路1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5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pdf

合同编号:1S64-2023-007主办人:日期: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合同备案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负责人:李森办公场所:深圳市龙岗区深汕路(龙岗段)618号联系电话:0755-89783018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德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天颂办公场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19号联系电话:0755-86504592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物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SZCG2022001380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的物业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局机关办公楼和宿舍楼: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深汕路(龙岗段)618号,占地面积约8372.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89.32平方米,主要包括1栋办公大楼7179.75平方米、1栋宿舍楼2769.50平方米、一栋门卫室14.91平方米;2、坪山管理所:位于坪山区鹤源路13号,占地面积约218.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88.46平方米。1号黎同合日人依主第二条本项目为长期性服务项目,本合同为第二年续签,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间,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甲方可根据政策需要无条件书面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提前终止服务合同的任何责任。第三条委托管理项目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杜绝消防隐患;5、外墙、玻璃、分体空调清洗;6、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公共场地、大厅、办公楼走廊、消防楼梯、局领导办公室内等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7、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公共场地、大厅、办公楼走廊、局领导办公室内等部位的绿化摆放、养护、施肥和管理;8、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公共区域白蚁防治、消毒及防蚊虫、灭鼠服务;9、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进出物业管理;10、配合和协助当地派出所和消防部门进行安全监控、消防检查和巡视等保安工作;11、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办公楼内报刊、信件发放、传达;12、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节日庆典场所布置;13、更换公共卫生间厕纸、洗手液等;1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15、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日号黎同合第二条人依主第四条委托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标准(一)基础管理1、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岗位标准明确,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或者岗位证书;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热情;4、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5、设有管理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示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和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6、每月向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和履约评价表,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二)房屋与公共设施管理养护1、房屋管理养护范围:房屋承重结构部位、房屋的抗震结构部位、房屋的共用部位等;2、公共设施管理养护范围:物业区域内道路、室外管网、保安亭、护栏、停车场闸门、标识导向牌、沟渠、池井、路灯、信箱等;3、房屋与公共设施管理养护要求:(1)制定房屋与公共设施管理养护制度和计划,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计划性维护保养和及时维修相结合;(2)确保管理养护范围内所有项目、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公共设施的完好率>96%,零修工程合格率100%,返修率(3)严格制定维修养护工作时间,确保在不影响用户办公的前提下开展维修养护工作,并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34、局机关办公大楼外墙每年一次整体清洗或年中局部清洗。5、分体空调每年3月份安排一次所有空调深度清洗消毒服务。(三)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备管理养护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备管理养护范围: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监控系统等。1、供配电系统管理养护要求:(1)制定供配电系统管理养护制度和计划,定期对供配电系统共用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高压环网柜、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组、公共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等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系统24小时正常、安全运行;(2)建立24小时维修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3)加强对大厦内外所有共用区域照明灯具、线路、开关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正常、安全使用;(4)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电管理制度,有节能降耗成果;(5)确保市政停电情况下发电机组能正常运转供电;(6)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2、给排水系统管理养护要求:(1)制定并严格落实供水、用水管理制度和给排水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加强对给排水系统共用区域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管网、水泵、水箱、化粪池、水井、阀门等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和清通工作,确保给排水系统24小时正常、安全运行;(2)建立维修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3)每半年对生活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按规定做好空调水的处理,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3、消防系统管理养护要求:(1)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2)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的设施、线路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定期进行联动测试,确保整个系统反应正常;(3)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设施故障,维修合格率100%;(4)落实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人员,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保证紧急疏散通道通畅,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确保无消防安全隐患。4、电梯系统管理养护要求:(1)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时、定期对电梯系统各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测、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完好率100%、整个系统安全、正常运行;(2)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或对讲机值守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设施故障,及时有效处理电梯事故。因故障停梯,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3)按时对电梯进行年度定期检验,办理安全运行证等政府要求的相关证件;乙方负责电梯维保、年检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制动、平衡和负荷调校等测试等相关的费用。(4)做好各项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5)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运行管理措施,有明显的节能降耗成果。5、监控系统管理养护要求:(1)制定并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管理养护制度,定期对监控系统性能状态检查、系统测试和计划性上报甲方修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4小时内),维修合格率100%,确保监控系统安全、正常运行;(2)做好各项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四)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安全保卫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1、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区域实行24小时保安监控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物业及各项财产安全,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2、保安监控中心、物业大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要求对进入物业的人员进行登记,做好安全防范;3、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坪山管理局领导办公区域、交通系统办公网络中心机房、保密室、设备机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4、负责物业共用区域的门窗、照明、共用电器设备等的开、关,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5、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制定各类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有效配合处理自然灾害、传染疫情、刑事治安、交通维稳等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6、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习;7、制定并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未经用户批准不得在办公区照相、录音和录像,不得泄露用户内部工作人员私人电话、车牌号等私人资料;8、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办公网络机房设备的安全应急管理;9、配合做好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庆祝活动、接待活动的安保工作。(五)环境卫生管理服务1、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范围:物业共用区域所属环境地面、天花、墙面及各种设施。2、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要求:(1)制定并严格执行规范、完善的环境卫生制度和计划,每天做好日常保洁服务,保持良好卫生环境,环境卫生达标率100%;(2)定期使用专业药剂、设备和技术,对日常保洁工作无法顾及或有特殊要求的区域、设施设备包括外墙、天花、高位玻璃及设施、镜面、大理石地面等6进行清洁;(3)按规定做好公共区域物业的白蚁防治、“四害”消杀及防疫消毒工作,消杀达标率100%,夏季(5-10月)每月4次,冬季(11-4)每月2次,遇到疫情发生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消杀;(4)按要求每天分类、清理生活垃圾并运送垃圾处理场。(六)绿化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1、按照现代化办公环境要求,在物业大堂及门口、会议室、办公室内摆置相当数量和具备一定品质的绿化植物(包括但不限于金钱树、也门铁、鸭脚木、发财树、红掌、散尾葵、绿萝等);2、加强对物业的外围公共场地、大堂、办公室内绿化植物的日常管理与养护,对摆置的绿化植物定期清理黄叶,做到无病虫、无黄叶、无脏物,及时更换摆放逐渐逊色的花木,保持花盆垫不积水,叶面无积尘,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办事环境;3、保持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秀;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每年早春、晚秋各施1次全效复合肥,每年施一次有机肥;5、及时按要求做好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庆祝活动、接待活动的花卉摆置工作;6、经常了解业主对绿化工作的意见。(七)车辆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1、确保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区域道路畅通,场地整洁,标识明显、照明充足;2、进出物业各种车辆实施管理,停车场有专人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7排列整齐,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3、非机动车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4、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5、有重要会议安排时,应根据需要事先预留车位,并摆放醒目标志,防止车辆堵塞现象发生。(八)保密管理1、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专门培训,使每位员工都有良好的保密意识。2、对发现的遗失文件、资料,不得随便传阅,应即时上交相关部门。3、一律不得摘抄、外传、议论用户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任何文件及方案。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的录音、录像,对一切泄密行为立即制止并送有关部门处理。5、不得泄露坪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及生活规律。(九)项目人员要求及其它(1)物业管理人员人员配置不低于20人,其中:管理处主任1人,前台咨询人员1人,机电工1人,保安员10人,清洁人员6人,绿化工人1人。(2)人员配置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及其他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2、乙方保证员工待遇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3、乙方合理安排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并承担相关加班费;(3)物业管理相关说明1、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甲方将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供乙方免费8使用;2、公共水电费(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办公、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及发电机燃油费用,由甲方承担;3、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小修及零配件单项在2000元(含)以下的由乙方支付;单项金额2000元以上的,由甲方支付。对需要维修金额单项在2000元以上的,乙方必须先向采购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可不给予支付维修费用。紧急情况下,中标单位可口头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第五条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乙方应撤换并提供合格工作人员。2、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问题或不满意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并改进。3、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4、承担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5、甲方支持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物业6、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7、向乙方的驻点人员免费提供住宿用房、管理用房等。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服务要求开展好各项服务工作,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93、该物业共同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供方案,经双方一定后实施,所需经费由甲方提供。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积极开展优质物业服务。5、加强对物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做好保密工作,稳定员工队伍,不断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确保员工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法定工资标准,实现物业的管理目标。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办公人员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8、建立本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9、承担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10、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中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提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第七条物业管理目标1、物业管理服务指标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指标标准;2、建立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作;3、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4、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100%;5、零修急修及时率达100%;6、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7、有效投诉率0.2%以下;8、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109、投诉回访率达100%;10、房屋及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96%以上;11、大厦区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12、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100%;13、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14、消防管理符合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第八条物业服务费1、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人民币1258020元,即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捌仟零贰拾元整。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即每月人民币104835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捌佰叁拾伍元整)。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执行,剩余未执行服务期的服务费无需支付。2、付款方式:以中标年总价为依据,按月度支付,合同履行期间,物业管理费年总价、月单价、面积单价都不作随意调整。每月度最后一天的为本月度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以管理目标未完成拒付或延付管理费,并承担相应责任。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物业服务达不到甲方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实施管理服务自用的各类设施、设备、保洁和垃圾回收等工具,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并自行承担费用。5、乙方按管理需求自行安排春节、五一、十一等假期以及专项活动、应急群体事件方面的加班,加班费自理。11第十条其它事项1、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音ET深圳市通运输局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深圳市德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秀森李森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银行账户:10858000000464294签订日期:203年12月27日3003年12月27日签订日期: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