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改造提升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洛阳师范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43
二、合同名称: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43
四、项目名称: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洛阳师范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联系人:王昭阳
联系方式:68618249
2.供应商(乙方):宏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19号院博大城1117号
联系人:王耀
联系方式:037963362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525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接甲方书面通知50日历天完工验收。 履约地点:洛阳师范学院。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装修工程
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接甲方书面通知50日历天完工验收
焦文涛
豫24121229871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3月25日
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_0001.pdf
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采购编号:豫财碳商采购-2024-43合同甲方:洛阳师范学院乙方:宏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丙方: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合同甲方:洛阳师范学院乙方:宏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丙方: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3月6日采购编号为豫财碳商采购-2024-43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碳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达成以下条款:、合同组成内容竞争性碳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和前提,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住宿书院公共区域改造提升项目。(二)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三、施工地点、周期与验收标准1.施工地点:洛阳师范学院内指定地点,通过指定联系人微信、电话通知指定地点。2.施工周期:接甲方书面通知50日历天完工验收。同3.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32质量保修书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及确认。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碳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内容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及确认。必须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公对公转账至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履约保证金金额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六、合同总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工程量清单合同总价:叁佰伍拾贰万伍仟元整(¥:3525000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决算后由丙方按其规定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发票金额:决算价全部金额。发票抬头: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结算方式:结算价等于合同价加变更签证。七、劳务人员权益保护乙方要确保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劳务人员手中,不出现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农民工上访现象。八、组织管理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3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并将施工队伍和人员报甲方备案。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疫情期间,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项管理规定及审批报备手续。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4.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同意后,工期可适当顺延。5.乙方负责对完成工程定期维修维护。如遇特殊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保证24小时内达现场进行解决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聘请其他人员维修,所需费用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九、质量保证、检查验收与售后服务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碳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内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修并赔偿甲方、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2.各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任一方有权单独对外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各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3.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并书面或微信图片(盖章)通知甲方验收。4.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或微信图片(盖章)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产生费用乙方自行承担。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拆除、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乙方负责对完成工程定期维修维护。项目自验收合格后2年内免费维修、维护。十、安全责任乙方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安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害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十一、甲乙丙方责任1.甲方需完成以下工作:(1)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入点;5(2)提供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3)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相关资料;(4)及时就乙方疑问进行答疑;(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6)协助乙方处理施工现场的有关事项。2.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开工前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的相关材料,按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项目施工,不得延期;(2)负责提供施工计划和相关资料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4)项目安装内容中的产品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负责保退、保换。产品因运输、装卸、安装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必须重新更换损坏的货物;(5)乙方施工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安装区及其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暖气、通讯(网络)、等公共设施,严禁擅自处理;如有损坏,应当依法赔偿;(6)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地方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办理;噪音较大的施工,应错开正常的教学时间,减少对教学的影响;(7)施工过程中的货物和专业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看护保管,丢失与甲方无关;(8)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单方终止合同;(9)负责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并及时清除施工、装修垃圾;(10)乙方不得对其项目进行分包、转让。3.丙方作为项目出资人,应完成以下工作:(1)履行监督责任;(2)项目履约保证金接收与退还;(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决算进行资金支付。十二、违约责任1.如乙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甲方受到罚款或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赔偿给甲方、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丙方原因导致延期或中途停工,甲方、丙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3.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工程,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1%金额计算,违约金累计计算,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工期延误超过15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价20%的违约金及产生的实际损失。十三、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各方,各方在接到通知10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7十四、合同纠纷的解决1.甲乙丙三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约地为洛阳市伊滨区,若各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免责条款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各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十六、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另订立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丙方贰份程有限甲方:洛阳师范学院2乙方:宏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厂丙方: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19号院博大城117号专用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工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洛龙分理处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平米丙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代理人:汇款全称:宏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汇款全称: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甲方委托代理人:账号:41001504110050207540账号:16138901040002200电话:电话:0379-63362889电话:0379-68618669签约时间:2024年3月19日签约时间:2024年3月19日签约时间:2024年3月1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区域改造提升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