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 书法教师兼副班主任体育教师兼副班主任采购合同公告(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4)
教委其他公用经费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824210200026444-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教委其他公用经费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824210200026444-XM001
四、项目名称: 教委其他公用经费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通汇路9号
联系方式: 010-88467642
供应商(乙方): 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教委其他公用经费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31.948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3-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协议 - 优师桥.pdf
劳务派遣协议甲方(用工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乙方(派遣单位):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协议甲方(学校用工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主要负责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通汇路9号联系方式:乙方(派遣单位):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苗海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5号院2号楼1层商业4联系方式:135210923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一)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派遣期限将甲方指定的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甲方工作,具体人数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名单人数为准。甲方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负责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并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期由甲方确定,其中派遗人员的派遣期限及试用期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情况下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二)劳务派遣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满足甲方相应岗位的需要。(三)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与劳务派遗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甲方可自行招聘也可授权乙方代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遗人员由乙方代为招聘的,经甲方进行审核,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遗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遗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2三、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期限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替代本协议。四、费用的支付(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津贴;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3、劳务派遣服务费用;4、招聘服务费(需要乙方提供代聘服务的情况);5、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甲方应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二)费用的标准:1、劳务派遣人员的报酬标准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最新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甲方按时按照双方签字确定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向乙方按时支付有关费用。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数额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按时支付乙方。3、招聘服务费标准:(1)用人时长1个月(含)以内的,甲方按500元/人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招聘服务费;(2)用人时长1-3个月(含)以内的,甲方按1000元/人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招聘服务费;(3)用人时长3个月以上的,甲方按2000元/人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招聘服务费。4、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150元/人/月。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按北京地区的征收标准代收。6、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按时支付。(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1、劳务派遣人员的报酬和各项福利等均由乙方发放。2、甲方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按约定的支付周期按时支付给乙方。(1)能确定具体派遗人数或用人时长的,在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月季口/半年口/年口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的结算方式向乙方预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相关费用。3(2)不能确定具体派遣人数或用人时长的,双方可约定甲方预付款金额,乙方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从预付款中扣除,款项不足时甲方应及时补齐,富余款项,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3)需按月支付的,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相关费用。3、甲方付款前,乙方按照甲方应支付金额开具等额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乙方指定账号信息:开户人名称: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8110701013001239594账号币种:人民币4、甲方开票信息:企业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纳税人识别号:12110108400882073B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对公账户:01090346910122105001357五、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二)甲方有权明确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职责,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遗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和奖罚标准,并根据工作要求可以安排加班加点,但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安排补休或发放加班加点的劳务报酬;(三)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四)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一)甲方应制定完善的用工及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4(二)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三)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务派遣关系的情形,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用工关系应提前40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四)劳务派遗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并安排为劳务派遣人员及时治疗、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费用,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交由乙方处理。(五)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时且足额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及残保金等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务派遣人员报酬及相关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发放而引起劳动纠纷的,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六)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甲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七)对于因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给甲方造成实质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八)甲方应承担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发生的赔偿金、补偿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因发生工伤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九)甲方须指定负责人与乙方业务人员进行日常相关业务对接与沟通,并协助乙方顺利完成相关业务。甲方应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或确认乙方业务办理事宜。(十)甲方应于签订派遣合同同时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以便劳务派遣人员入职时及时签订。甲方若未提供相关规章制度造成的用工风险,由甲方承担不利法律责任。七、乙方的权利(一)对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的,经乙方提出后,甲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的,乙方有权终止乙方义务及责任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二)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一)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乙方还应当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入职、管理、等相关工作,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必须具备的有关资质情况55进行严格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二)对于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及时与其办理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三)负责为劳务派遗人员办理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其基数由甲方提供。(四)按时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费用,缴纳相关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五)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及时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就医及其善后事宜,并负责办理工伤申报及认定事宜。(六)乙方应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相关业务办理工作,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七)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发生的劳动纠纷。九、劳务派遣人员的退回(一)对于乙方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1、2、3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劳务派遗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据。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治安处罚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在甲方工作期间连续缺勤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20个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节育假、带薪年休假不计入缺勤期);(注明:派遗员工应已书面形式签订甲方提供的规章制度,甲方有确幽书面证据证明派遣人员存在以上问题,如发生劳动诉讼且驳回以上解除原因,经济补偿仍由甲方承担)(二)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劳务派遗人员退回乙方。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遗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6(三)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劳务派遗人员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十、双方约定事项(一)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不得克扣被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劳务派遗人员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经费。(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三)甲方给乙方应提供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用工管理。(四)因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五)甲方不得将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务派遣人员收取费用。(六)乙方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因故停止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劳务派遣人员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七)乙方应将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6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八)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应按照北京市颁布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保险费的数额。十一、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二)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或相关费用,经乙方催告后,甲方在宽限期内(即1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自宽限期届满日起,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及义务并向甲方追索欠款。十二、协议的变更、解除(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除非法律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二)本协议期满前60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协议手续。如未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协议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遗劳务人员,则视为甲乙双方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签劳务派遣协议。(三)本协议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一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须获得另一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三、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二)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执行。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乙方授权人签字甲方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8劳务派遣人员清单附件一:用人单位(公章):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派造期限岗位名称岗位工资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备注1李宜成******************2023.08.01-2024.07.31数学教师兼班主任8500.00元/月96869686税后工资2张甜甜******************2023.08.01-2024.07.31数学教师兼副班主任书法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6600.00元/月9320645693206456税后工资税后工资34王强王金爽2202221976051206301101111997011900212023.08.01-2024.07.312023.08.01-2024.07.31书法教师兼副班主任体育教师兼副班主任6600.00元/月6600.00元/月6456725364567253税后工资税后工资56宋玉龙汪文静1101111993090422516127271993021304202023.08.01-2024.07.312023.08.01-2024.07.31劳动教师5000.00元/月63266326税后工资7刘璐繁星******************2023.12.01-2024.07.31语文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64566456税后工资8王旭******************2024.02.01-2024.07.31英语教师5000.00元/月64566456税后工资9陈睿******************2024.02.01-2024.07.31科学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72537253税后工资10崔欣欣******************2024.02.01-2024.07.31舞蹈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72537253税后工资11李珊******************2024.02.01-2024.07.31英语教师兼副班主任6600.00元/月63266326税后工资12张成飞******************2024.02.01-2024.07.31体育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72537253税后工资13李亚雄******************2024.02.01-2024.07.31体育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72537253税后工资14谭皓文******************2024.03.01-2024.07.31美术教师兼副班主任6600.00元/月72537253税后工资15何家豪******************2024.02.22-2024.07.31英语教师5000.00元/月64566456税后工资16鄂颖男******************2024.02.22-2024.07.31英语教师兼副班主任5600.00元/月72537253税后工资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用人学校负责人签字: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北京优师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派造公司)经办人签字:海之年月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服务 书法教师兼副班主任体育教师兼副班主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