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采购合同公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4532530HT2024001050101
二、合同名称: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HHZC2024-C2-00464-YNGH-0012
四、项目名称: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水河镇那发街
联系方式:15094181484
供应商(乙方):云南吉喆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玉屏街
联系方式:131706799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155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金额(元):155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一、六标段合同.pdf
工程施工合同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方(全称):金水河镇人民政府承包方(全称):云南吉喆建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2.工程地点: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3.资金来源:金财农(2024)23号金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金平县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4.工程内容: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曼棚新寨:1.新建公厕1座(10);干校:1.硬化排水沟底面285m(1.43);2.农副产品集散地129.92m(2.1)。金平县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六标段):六标段新建垃圾收集点7个(南行老寨2个、南行新寨2个、沙罗1个、南科老寨2个)(10.5);平和:1.农副产品集散地84m(1.34);2.挡土墙500m(22.5);3.新建C25道路硬化32m,宽3.5m(1.8);阳光:整村安装避雷设施37套(50.79);南科老寨:1.公厕改造提升2座(10);2.房屋受灾修复:水晶磨砂瓦翻盖房屋每户96平方米,共3929平方米(每户长11.4米、宽8.4米)(24.75);3.水晶磨砂瓦翻盖冰冰霉灾害受损活动室厨房50.4平方米长(7米、宽7.2米)(0.32);4.瓦脊修复748米(2.1);5.加固挡墙411m(18.51)。5.工程承包范围:实行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3月26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清单规格或设计图纸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四、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合同价(含税金)为:1552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贰仟元整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以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进行结算,工程结算价超出本合同价部分不予结算,且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意见最终工程量、工程款以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刘亚红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2(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月26日订立。九、订立地点:金水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合署办。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贰份,承包方执贰份。3(此页为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项目合同签署页)8发包人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5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5208461T地址:金平县金水河镇那发街地址:邮政编码:661506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GF-2020-0216)》建市(2020)96号文件中要求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无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筑及水利水电施工规范及评定标准。3、图纸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1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发包方工程管理人员5职务:镇政府副镇长(分管项目)姓名:李世仁姓名:席鹏辉职务:镇政府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姓名:张泽宇职务:镇政府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姓名:张成云职务:镇政府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职权:对工程质量及设计变更等进行全程跟踪管理。4.2工程监理人员姓名:李新民职务:云南省红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及进度监管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5.项目经理姓名:刘亚红职务:项目责任承担者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所需的“一切”由乙方负责实施。(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无(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无(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无6(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于每两周向发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形象进度报表一式三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方应按相应安全规程执行。(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有关规定,遵守地方有关部门的管理和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验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自行保护,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协助甲方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切材料堆放整齐,施工场地保证清洁,符合环卫和甲方要求。(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9)工程竣工验收-周内(7个工作日内),施工方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7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每两周提供一次进度计划表。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书面确认。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总体工期和网络计划执行。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1、13.2条执行。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签证按通用条款执行。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0.1条执行。六、合同价款及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8(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超出合同价款范围以外的工程由双方具体协商。(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13.本合同价款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确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工价、材料价格上涨等。14.工程款支付方式14.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或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发包方预付承包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启动资金,其余工程款按照项目进度付款(项目工程款拨款比例为3:5: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国家有关工程管理规定,承包方缴纳工程款的3%资金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方一次性付清承包方质保金。承包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扣留相应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5.工程量确认15.1承包人向监理及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审核确认。七、材料设备供应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6.1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16.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格产品,必须征得发包人认可,而且须有产品合格证。9八、工程变更:按甲乙双方协商及施工中由设计方、发包方出据的变更通知执行。九、凌工验收与结算18.竣工验收18.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竣工后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9.违约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银行同期利息。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所有损失并支付发包方违约金贰万元。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当地主管部门_调解;(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1.工程分包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一律不得转包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无1022.不可抗力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9条1-4项执行。23.保险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担保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5.合同份数2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合同份数肆份。26、补充条款26.1乙方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发现一次使用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建设的,处工程款的3%作为罚款,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6.2施工方要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工期不得延误,每向后拖延一天减工程款壹仟元。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影响的,经甲方项目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顺延;11附件一:项目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金水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吉喆建筑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内容进行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此项目质保期为1年;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芳(公章):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6日13附件二: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为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六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金水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云南吉喆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隐患。二、乙方职责141、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检查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15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9、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16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有7发包方(公章):乙,吉法定代格行车):法定代表人(签字):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6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