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展厅装饰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新河街学校2024)
武汉市新河街学校一楼大厅展厅装饰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02
二、合同名称:一楼大厅《特殊教育文化墙》设计制作
三、项目编号:2024002
四、项目名称:一楼大厅展厅装饰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新河街学校
2、地址:武昌区新生路106号
3、联系方式:1334346902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创辉广告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一村5-4号
6、联系方式:186027230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32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1876.61元
5、合同金额:3.18766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9日;履约地点:校内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4-009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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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装修 合同.docx
合同书甲方:武汉市新河街学校乙方:武汉创辉广告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办公室文化墙设计安装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一楼大厅《特殊教育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二、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捌佰柒拾陆元陆古角壹分(小写:¥31876.6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付款方式本合同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安装完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全款¥:31876.61元。若施工过程中甲方制作文件变更及增项费用及施工周期另行协商。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四、材料供应(一)本项目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提供,必须为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未达到环保要求的材料(甲醛等毒害物超标材料禁止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将停付、追回合同款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其他同性能合格产品替代,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或制作成品,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当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本项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同时保留追偿的权利。五、工程验收(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俊工日期的,甲、乙双方商定。(二)甲、乙双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施工中的隐蔽或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以免影响施工进度。(三)项目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四)乙方完成工程后,甲、乙双方在工程交接单上签字验收。六、施工安全(一)正式施工前,甲方应提供施工场地的电气线路、自来水及其它管道布局等相关资料。(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场地的安全,防发生人员(包括第三人在内)伤亡、火灾、管道堵塞和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七、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全程检查监督,对因施工中不符合操作规范和施工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延误工期的,有权责令乙方无偿整改和返工、甚至终止。(二)乙方权利与义务2.1精心组织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承担因工程质量不达标、不符合甲方需求而造成的损失。2.2工程工期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八、其他(一)本合同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签章)签订日期:32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签订日期:2024.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厅装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