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片建设试点 示范片试点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南漳县农村财政服务中心2024)



南漳县农村财政服务中心南漳县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项目2024年度标段(七)雷家营村片区四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624-2024-00212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和美乡村示范片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624-2024-00212
四、项目名称:南漳县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项目2024年度标段(七)雷家营村片区四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南漳县农村财政服务中心
2、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凤山路60号
3、联系方式:17371018635
4、供应商(乙方):湖北山水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社区居委会三组
6、联系方式:133175324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335636.22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318000元
5、合同金额:23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7月02日;履约地点:武安镇雷家营村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4-0021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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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家营环境整治四(标段七).pdf

2024年度和美乡村示范片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南漳县农村财政服务中心承包方(乙方):湖北山水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第一分编《通则》及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就2024年度武安镇和美乡村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2024年度武安镇和美乡村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雷家营环境整治标段(标段七)。(二)工程地点:武安镇雷家营村(三)工程内容:详见建设内容清单。(四)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整体发包,包工包主要材料,水电及简易材料由建设村提供,待工程完工结算时从总价款中扣除。(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20624-2024-00212(六)资金来源:和美乡村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条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日预计凌工日期:2024年7月2日定额工期天数:120日历天。1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一)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231.80万元,大写贰佰叁拾壹万捌仟元整。(二)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委托武安镇财政所预付价款,在竣工验收之前预付价款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造价1.5%质量保证金后办理结算;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利息。第四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负责与主管部门、镇政府、建设村及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协调并妥善处理与农户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2、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供应和简易材料,尽可能为乙方生产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水电和简易材料费用在工程完工后从总价款中扣除。3、负责派驻工程监理,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4、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和项目变更的复核与审批;有责任协助和督促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5、有责任按工程进度预付价款和按验收手续办理竣工决算。拖欠价款和保证金,应向乙方按拖欠金额支付双倍利息。(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2、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接受和配合甲方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3、在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资薪酬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验收条款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文明施工。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或者单方面增加工程量的,由乙方自行负担建设费用,并按甲方要求补正。5、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工程如期完成;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规范,并承担由于工程缺陷造成的返修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延误工期的,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设计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或预案,供甲方参考。7、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申请预支承包价款和索要工程承包款、质量保证金,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索要因拖欠价款或保证金的利息。第五条施工与安全(一)安全管理。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费用。(二)现场管理。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处罚。3(三)环境保护。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放弃物以及噪音、振动的危害和影响。(四)设计变更。坚持按设计方案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施工中若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变更设计。变更设计以甲方的书面通知或者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第六条工程验收(一)验收组织。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通知乙方参加;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的,则视同该工程符合设计方案和施工质量要求,通过验收。(二)验收标准。以工程相关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建设清单以及监理方出具的监理报告为依据,按照相关建设内容的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本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三)验收缺陷。竣工验收时,未达到设计方案工程量要求的,乙D方应按标准补齐工程量,并按工期延迟扣减标准支付违约金或者扣减短缺工程量的工程款并支付延期约违金;对于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无偿修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四)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建设中有覆盖、掩盖部分的工程,对隐蔽和中间部分的工程在覆盖、掩盖前,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接到申请48小时内未做出响应,视同验收合格,乙方可继续施工。4(五)竣工日确定。通过竣工验收的当日为承包工程竣工日期。第七条保修(保活)管网建设、路面建设、房屋建设与改造、亮化工程、墙面喷绘等保修期为12个月;花草苗木等绿化工程保修期为18个月。保修期满且无争议情况下,方可全额结算质量保证金。第八条违约甲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应支付价款的利息、相应延长工期、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等。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以及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等,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承担造成的经济支出以及向甲方支付因违约造成的赔偿金等。第九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不愿意接受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合同自订立之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一方违约、或者甲方因政策性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时,甲方需按5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已完工工作的劳务报酬。(二)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建设成果、保修期满且不存在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武安镇财政所、建设村分别保存。因本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服务Kl”政服发包条甲方湖北山花M南潭县农村财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713420624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电话:13308675300联系人电话:13317532408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襄阳分行帐号:236100788018000011572024年3月2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示范片建设试点 示范片试点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