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TGPC-2024-D-0030)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24156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_第4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4-D-0030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_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复康路19号

联 系 方 式 :02287671667

供应商(乙方):天津玉龙源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宁园街万柳村大街56号

联 系 方 式 :02258063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_第4包

规格型号: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8.677306(万元)

合同金额: 268.67730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复康路1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玉龙源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8111401052700957390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55929496304

企业办公电话:0225806333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物业合同.pdf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03月26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天津玉龙源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受托方(乙方):天津玉龙源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2月27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030)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合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运维(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系统运行管理、电梯运行安全监管、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电开水器和厨宝管理)、日常维修服务(楼宇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施、门窗、办公家具等日常维修)、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安全秩序维护服务(院区安全秩序、中控室值班、门岗值班、车辆管理等)、消防管理、司机服务等。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物业类型:办公单位座落位置: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第二条合同承包形式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形式。除出现本合同外新增加的项目费用其他情况不再做调整。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年,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本合同服务期满,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最终结果以执行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为准。第四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2686773.0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陆仟柒佰柒拾叁元零陆分。首次服务费金额为:¥335851.06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捌佰伍拾壹元零陆分。剩余7个季度每季服务费金额为:¥335846元,大写:1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捌佰肆拾陆元整。第五条合同金额支付方式1、按季度付款,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付款时间)。2、每年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以财政拨款及批复为限,不足部分可另行约定。3、乙方名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名称:天津玉龙源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电话:天津市河北区宁园街万柳村大街56号(入驻天津鹏通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068)022-58063333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5592949630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账号:81114010527009573904、甲方名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纳税人识别号:12120000401203669A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天津市水上村支行账号:0302070409102231507第六条服务地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为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第七条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具体的物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030)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第八条岗位配置在甲方领导下实施设备设施运维(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系统运行管理、电梯运行安全监管、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电开水器和厨宝管理)、日常维修服务(楼宇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施、门窗、办公家具等日常维修)、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安全秩序2维护服务(院区安全秩序、中控室值班、门岗值班、车辆管理等)、消防管理、司机服务等服务工作,需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岗位作业时间,满足日常管理工作需要,以安全、规范的管理为甲方提供服务。第九条人员要求及工作标准1、项目人员身体健康,具备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职能,熟悉工作流程和自身工作职责。乙方根据甲方管理要求,提供甲方认可的工作人员,执行甲方委托事项,确保实现管理目标。2、乙方做好全部人员岗前审查与培训工作,全部人员上岗需经过甲方审批,且符合保密要求;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消防及专业知识等培训;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调整,调整前须经跟甲方汇报并经甲方审批;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进入甲方院区。3、具体工作标准按招投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执行。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馈给乙方,监督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和提供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指示和要求。在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沟通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3、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管,使乙方达到项目需求书相关标准。4、乙方服务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D-0030)要求的,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新增或需要调整的物业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及付费。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须遵守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甲方各项相关规定、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根据甲方授权实施物业管理。2、乙方须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定期如实向甲方汇报物业管理相关情况。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按照规定时间、3地点,对垃圾进行统一收运。加强过程管控,实施定时、定点、定线收集运输。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学习分类知识,全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5、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应符合相应服务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治安管理,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上班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的饮品。6、乙方聘用员工发生工伤、过失或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不得在服务区域进行非法活动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8、乙方及乙方聘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保密规定,不得查看甲方工作文件、存储介质等,及时上交甲方遗失文件、物品,保守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亦不得对甲方领导及员工的个人信息及隐私进行传播及公开。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进驻与交接2024年3月18日前,乙方应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保证全体服务人员随时进场服务,并与前任物业公司进行交接,保留相关记录,做到物业服务平稳过渡,对甲方工作无不良影响。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标准,经甲方口头及书面通知整改内容及期限,超出期限未整改合格,或累计两次整改均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原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1)不论何种原因,乙方人员群体在接受服务方区域内滋事,影响接受服务方正常工作或给接受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损伤接受服务方名誉的情况;2)乙方提供的人员严重不足,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乙方又无力补救,或上述情况足以影响接受服务方不能正常工作,向乙方连续投诉达两次以上的。(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三个月的服务费计算;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第十四条免责事由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甲方所持物业的设施设备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经甲方同意后,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而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黑工,以及根据我国法律和行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的效力及解释以及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对本合同的修改及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有效的书面协议方可生效。3、如发生以下情况,可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1)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签订终止协议;5(2)按人民法院的裁决或判决,合同解除或终止;(3)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4、任何一方因正当理由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均须在终止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将解除时间及原因向对方提出,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第十九条其他1、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87671682联系电话:58063333日期:日期: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