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 规划道路中线定线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24)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开展“龙湖现代产业园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道路改造项目规划道路中线定线工作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开展“龙湖现代产业园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道路改造项目规划道路中线定线工作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7123072702307110768

项目业主: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服务机构:

汕头市天辰测绘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开展“龙湖现代产业园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道路改造项目规划道路中线定线工作

合同编号:

4405077123072702307110768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22日至2023年10月22日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龙湖区南翔路,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路段,西起现状南翔路与外砂迎宾路交叉口,东至现状滨砂路路线长约1.94公里。根据规划,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4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 本工程道路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26303.03万元。中选机构须开展规划道路中线定线工作。

合同附件

测绘合同(龙湖现代产业园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道路改造项目规划道路中线定线项目).pdf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024年03月26日

《测绘合同》(TC-2024-0008)工程名称:龙湖现代产业园南翔路(迎宾路-滨砂路)道路改造项目规划道路中线定线项目合同编号:国家测绘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定作人(甲方):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承揽人(乙方):汕头市天辰测绘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承揽人测绘资质编号:乙测资字445010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描述(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测区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南翔路(迎宾路一滨砂路路段);测绘工作量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第二条测绘内容概述(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由于龙湖现代产业园南翔路(迎宾路一滨砂路)道路改造项目项目需要,对该路段进行规划道路中线定线测量。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行业标准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行业标准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国家标准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国家标准其他技术要求:按照委托方批准的数据格式提交测绘成果(文档、图件、电子数据等)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国家测绘局、财政部2009年2月颁布实施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价款: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系数小计(元)1建筑物放线8.75件4371.1138247.132合计38247.13预算工程总价款:38247.13元,项目下浮35%优惠后总价款:24860.63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陆拾元陆角叁分),最终以财审部门审核为准。预算工程总价款:38247.13元,项目下浮35%优惠后总价款:24860.63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陆拾元陆角叁分),最终以财审部门审核为准。预算工程总价款:38247.13元,项目下浮35%优惠后总价款:24860.63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陆拾元陆角叁分),最终以财审部门审核为准。3、测绘工程价款为总价包干。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保证测绘成果质量。2、乙方应采取措施保障测绘项目工期。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全部测绘成果应于年月_且前交给甲方。第八条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可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归甲方所有。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生产经费,即:24860.63*30%=7458.19元(大写:柒仟肆佰伍拾捌元壹角玖分)。2、乙方提交合格成果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5%测绘服务费,即:24860.63*55%=13673.35元(大写:壹万叁任陆佰柒拾叁元叁角伍分)33、经财政结算审核完成10个工作日之内,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合同余款(此余款按财政结算审核定案的金额扣除已付费用计)。第十一条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测绘成果。(见下表)序号成果名称类型数量备注1规划放线图CAD图1套电子版2规划放线图CAD图4套纸质版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4份。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3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6000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30%,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30%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4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测绘方案施测。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定作人名称:(盖章)承揽人名称:(盖章)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汕头市天辰测绘有限公司9电话:电话:0754-8833188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荣兴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0051519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签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7年7月22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 规划道路中线定线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