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鹤岗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
中共鹤岗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需求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240315241324920
二、合同名称:采购需求合同
三、项目编号:HT240315241324920
四、项目名称:条桌1200mm.pdf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鹤岗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南山区红旗路市委大楼
联系方式:13613682444
供应商(乙方):鹤岗市工农区彩然居孟氏家具店
地址:工农区团结街道
联系方式:132849393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条桌-颂泰-长≥1200mm*宽≥400mm*高≥760mm
2(张)
¥430.00
¥860.00
"1、规格:长≥1200mm*宽≥400mm*高≥760mm\n2、参数:金属骨架,带轮子,白色桌面,桌面可折叠,白色骨架,长条桌满足GB/T3324_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18580_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检测标准;面板、正视面板件翘曲度≤0.5;面板、正视面板件平整度<0.10;着地平稳性≤0.02;耐干热不低于4级、耐湿热不低于4级;耐划痕:加载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或表面装饰花纹、无破坏现象。抗冲击检测: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2级(1级最好,5级差)。耐光色牢度>4级;甲醛释放量≤0.02mg/m3。可溶性重金属含量检测:可溶性铬:≤15mg/kg,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汞:未检出。封边条表面胶合强度≥0.45MPa。合格桌类强度和耐久性检测符合标准。 \n3、要求:送货上楼并安装摆好,质保5年,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如未按时供货或未按时完成安装,7天无理由退货,取消询价资格。供货时采购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如与参数不符,拒绝接收。提供针对本次询价的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加盖厂家公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证明、环保产品证明文件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产品证明材料(不限于官网截图、检测报告等)。"
合同金额: 86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14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南山区红旗路市委大楼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条桌1200mm.pdf
中共鹤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03月26日
合同编号:HT240315241324920《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一般货物类采购单位(甲方)中共鹤岗市委政法委员会供应商(乙方)鹤岗市工农区彩然居孟氏家具店采购计划号:鹤财购备字[2024100160号签订时间:2024-0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条桌-颂泰长≥1200mm*宽W400mm*高≥760mm颂泰长≥1200mm*宽W400mm*高≥760mm鹤岗市工农区彩然居孟氏家具店2430.0086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陆拾元整(小写)86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商家自送】。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起1周内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南山区红旗路市委大楼701室。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及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起始日期以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日期为准,整件保修五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企业汇款】。付款期限为甲方财政拨款到付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带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保修期内货物发生问题除甲方人为故意等因素,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提供代替品保证更换期间甲方工作正常进行。保修期外,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附件一般货物类1、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其他具体事项:本产品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