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定点采购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11351000000279143
五、合同编号:520102255599906452076920240012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季度
2.00
13272.5
2654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茜
联系电话:0851-85576676
传真: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8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附件信息: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定点采购馆合同(52010225559990645207692024001205).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52010225559990645207692024001205采购单位(甲方):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2024]374号物业管理服务--品牌:,供应商需求响应:同意2季度13272.5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6545.0026545.0026545.0026545.0026545.0026545.0026545.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贰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374号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226545.00其他资金-三、服务条款1、保洁服务:大厦公共场地的清扫;生活垃圾的清运;化粪池的清掏、清运;对乱堆放物品和乱张贴宣传品进行清除,确保大厦公共区域内外整洁卫生;2、公共秩序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大厦的治安防范工作;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处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大厦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不稳定的突发事件,制定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3、绿化管理:公共绿地、公共区域绿化的养护与管理工作;4、消防设备管理: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订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制订安全消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大厦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接到甲方报修电话或报修单,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前往维修。6、装饰装修管理:与甲方签订装饰装修协议,监督和要求甲方遵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装修;四、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1/4五、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用途:办公用房物业名称:富中商务大厦物业服务中心坐落位置: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楼层、座号:7层,建筑面积:844㎡六、费用的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构成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福利费;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C、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费用;D、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养护费用;E、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F、办公费用;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H、法定税费;I、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2、物业管理服务费按5元/月/㎡(建筑面积)向乙方交纳,其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用为2元/月/㎡;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为1元/月/㎡;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0.25元/月/㎡;秩序维护费用0.75元/月/㎡,管理及其他费用1元/月/㎡。3、交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用按季交纳,甲方应该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即12月、3月、6月、9月)10日前支付下一季度的费用,可采取转账或转账支票等方式支付本季度物业服务费,乙方提供正规发票。4、甲方应依照与业主的约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物业建筑面积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5、甲方转让物业或重新租赁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水、电费计收方式(乙方替供水/供电部门代收代缴):1、电费:甲方需承担使用区域的实际使用电量和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分摊电量,单价以供电部门现执行价格为准。2、水费:甲方按其自用部位水表实际使用数量加上按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用水量核算,单价以供水部门现执行价格为准。3、水费、电费等费用,若贵州省或贵阳市相关部门有新的价格调整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需进行价格调整时,乙方将以公示的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空调费计收方式:11.2元/㎡/月(建筑面积);每年开放约7个月,气温连续三天超过26℃供冷,低于16℃供热,开放期的工作日8:00—18:00开放,双休日/节假日停开。中央空调费按照中央空调目前实际运行成本进行核算,若运行成本有变动,将按新核算的标准收取。如甲方或甲方房屋的使用人迁离,需提前3个工作日持公司有效证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迁出手续,交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填写《物品放行条》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放行。因甲方原因房屋空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向乙方交纳,并向乙方缴纳公共部分法律法规允许分摊的水、电费。七、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室内清洁有偿服务:由甲乙双方约定后实施,甲方支付费用。2、室内工程维修有偿服务:由甲乙双方约定后实施,甲方支付费用。3、乙方根甲方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八、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2/45、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九、甲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部门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管理规定;3、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此义务;4、甲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大厦《二次装修管理规定》;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造其使用功能。因其他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6、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业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8、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9、大厦为办公写字楼,不具备库房等其他使用条件,甲方不得将办公室作为库房等其它用途使用。若甲方确需在办公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应由甲方自行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管、防浸水、防盗等防范措施。10、甲方在进行室内二次装修时的各种改动,必须符合建筑装修消防要求及大厦整体设施设备安装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户的正常使用及影响大厦整体的品质,并对此负责。十、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追究赔偿及法律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或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违约金,同时有权采取停止服务措施。3、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取费用并追究法律责任;十一、为维护公众、业户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十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因甲方欠费或违约,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乙方(公章):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8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电话:0851-85576676,电话:1508603213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新华支行账号:,账号:520016142360525016153/4甲方(公章):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乙方(公章):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8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电话:0851-85576676电话:1508603213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新华支行账号:账号:5200161423605250161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