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2024)
水务综合保障-餐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7663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水务综合保障-餐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76631-XM001
四、项目名称: 水务综合保障-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联系方式: 56695503
供应商(乙方): 北京聚香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水务综合保障-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46.0192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3-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4餐饮合同.pdf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X口项目名称:水务综合保障一餐饮服务甲方: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乙方:北京聚香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4:3.25餐饮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乙方:北京聚香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方、乙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所有各项条款第一条厨师人员数量与服务期限(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条件、标准等提供餐饮服务,派驻服务人员到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各分队驻地,保障机关及各分队职工用餐需求,职工食堂需由餐饮服务公司提供餐饮服务。9个独立驻地用餐人数情况如下:(1)怀柔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30人;(2)通州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30人:(3)密云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30人:(4)延庆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13人;(5)昌平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20人(6)顺义平谷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30人;(7)大兴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20人(8)房山分队驻地用餐人数约20人(9)又一村驻地用餐人数约135人。拟配备的厨师数量、工种、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二)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出服务员工的数量、工种、条件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批评教育和具体日常监督与指导。3.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单位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工作。4.配合乙方贯彻执行单位内部有关治安防范规定和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协助解决值勤中发生的各类疑难问题。5.积极支持和配合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保障服务人员在单位内的人身安全。6.甲方享有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审核确认以及要求乙方调换、退回失职、违法违纪等不合格厨师的权利。7.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提供服务人员上月出勤情况,甲方负责进行监督检查。服务人员请事假、病假,要同时征得甲、乙双方同意。8.为服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环境。9.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1)体检不合格的:(2)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的;(3)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4)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5)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6)乙方服务人员提出停止工作或擅自离岗的;(7)乙方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乙方服务人员与其他第三人产生纠纷,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况下与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10)乙方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的;(11)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医疗期规定,病假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退回,期间由乙方单位另派厨师替岗,待休病假人员病(伤)痒愈,若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可以重新上岗,若不适宜从事原工作,乙方单位应更换人员;2.乙方单位负责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厨师安全负责。3.乙方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等情况,保证乙方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4.根据甲方岗位需求提供符合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的服务人员。新录用的乙方服务人员上岗前乙方单位需提供乙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体检查报告书、乙方服务人员信息登记表交由甲方备案;因乙方服务工作人员原因导致发生食物安全责任事件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罚或给甲方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5.乙方单位有义务把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事实告知服务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单位和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乙方单位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关系;6.对于甲方按合同相关条款退回乙方单位的服务人员,乙方单位应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服2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7.乙方单位应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人员劳动报酬(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乙方单位负责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8.乙方单位负责支付因乙方单位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因乙方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的经济赔偿金:9.协助甲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服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尽力提供最佳服务;10.乙方单位负责服务人员档案管理,建立、接转服务人员档案:11.服务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单位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乙方单位不按相关规定处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12.乙方受聘人员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厨师力量,拟订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同时在甲方后勤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做好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13.乙方管理人员与甲方后勤部门要经常保持联系,随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值勤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缺乏责任意识、不服从管理、严重违纪或甲方认为不合格的队员,及时进行相应处罚的同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换到位:服务人员严格按照一次性同时轮休不超过驻勤总人数10%的比例轮休的工时制度,长期确保甲方驻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人员90%以上的在位率。乙方应保证严格根据劳动法管理并安排服务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因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安排不当或造成的劳动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14.乙方必须确保服务队伍的内部稳定、服务正常有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召回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或召回,必须提前一周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或召回。15.当乙方服务范围遭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紧急突发事件时,服务人员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值班人员和职能部门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在甲方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承担抢险救护工作,积极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和事故调查工作。16.乙方必须与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负责按时足额发放队员的工资和福利,并统一服装,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服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人员在抢救甲方财产中致伤、致残或晒性,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商处理,并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致伤、致残或晒性以及其他意外伤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非因公伤亡者,由本人负责。甲方支付的台同价款已包括乙方加班费、绩效奖金等一切费用,除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17.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3任,与甲方无关。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擅自行动,或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导致甲方或甲方人员产生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18.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9.服务人员非工作时间的管理,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培训并落实,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一)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2460192.00元,大写:贰佰肆拾陆万零壹佰玖拾贰元整。(二)前期费用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是以2024年1月1日为开始服务时间计算的费用。本年度实施单位确定前由上年度实施单位延续服务。原实施单位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在台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年度中标价格的标准,按照相应的比例,将前期费用支付给原实施单位。若因乙方原因与原实施单位因支付前期费用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三)结算方式:按月支付。在实际支付时,如遇北京市财政局国库结账等特殊时期,具体支付将根据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规定调整执行,甲方不构成违约。(四)每期支付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商业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如遇政策或项目资金等原因,双方协商确定款项支付时间。(五)本合同服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满后下一年度服务单位未确定,乙方延续服务至新单位合同签订前一日。延续服务费用标准视资金批复情况,按照实际人员以及财政评审标准进行支付。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约价的1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陆任零壹拾玖元贰角整(小写:246019.20元)。(二)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三)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期限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并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终止。在项目履约验收台格且档案移交后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形式的,以支票或汇票方式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的,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且档案移交后自行作废,不再退还。(四)履约保证金的扣留: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甲方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甲方有权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五)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按逾期天数计算并4支付补偿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一)甲方、乙方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有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无法律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二)确因生产经营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甲方需要减少或不能继续用工时,可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处理解除本合同后产生的问题。(三)如因上级主管部门原因或遇机构改革,因此导致的项目终止或变更,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已完成的工作的费用支付由双方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比例确定。(四)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一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的应提前30日告知另一方。保安人员在甲乙双方共同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后由乙方负责带回自行安置。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若服务人数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而由此造成服务质量下降,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合同约定的人数、提高服务质量;若乙方服务人数在位率持续半个月以上不足85%,且以各种理由塘塞拖延、拒不按甲方要求调整补齐合同规定的服务人数,致使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并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生活,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直至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严重违纪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甲方有权直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具体情况乙方按照不低于月服务总费用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两次下发整改通知,乙方仍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三)若乙方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责令乙方承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四)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委托业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五)因甲方无故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六)甲方无故延期拨付合同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并通知甲方,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服务期延误,并支付乙方合理利润。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5(一)合同生效本台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及补充协议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二)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出台的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或业务要求,在通知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竞标项目中泄漏与甲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人方(盖章):北京聚香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亚飞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安顺路2号院16号楼-1层-104电话:电话:15801604231传真:传真:L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1100224年3月25日W6附件1:采购需求项目必要性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现有密云、延庆、昌平、怀柔、顺义平谷、通州、大兴、房山、又一村9个独立分队驻地,有独立食堂,需配备厨师,以保障队员用餐需求,职工食堂需由餐饮服务公司提供餐饮服务。、采购标的★(一)标的名称水务综合保障-餐饮服务。★(二)标的内容结合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各分队驻地情况及工作实际,为9个独立驻地职工食堂提供餐饮服务。(三)标的预算采购标的预算金额246.307488万元,预算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费用。(四)标的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本项目采购产品必须为国产,不接受进口产品;四、技术要求★(一)项目执行的标准和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idc error#★(3)人员管理要求1)供应商进场前一周内,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本合同项下服务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等资料,确保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的健康标准;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能带病工作,对身体健康未达标的服务人员应及时调换,并报采购人备案;2)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标准着装(服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使用文明用语,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不得无故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3)服务人员必须和供应商签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采购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已包括加班费、绩效奖金等一切费用,除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4)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如需变动,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确认后一周内安排服务人员到岗;5)针对采购人工作环境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制度和规定,并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食品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带出操作间,将其它物品带出;6)供应商应有计划地开展服务人员培训,进行技能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7)供应商应有严格的服务人员考勤记录、培训和奖惩机制。8)如因服务人员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而引起采购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7日内进行人员调整和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9)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根据各食堂用餐人数合理调整各办公区用工人数。10)员工管理:供应商需为员工办理入离职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办理员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11)跟踪办理工伤事故。1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处理。13)工伤死亡赔偿。14)工作时间交通死亡赔偿。15)工伤事故赔偿。916)供应商与服务人员涉及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4)食品质量要求1)食品制作要求①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②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且搭配合理;③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④熟制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①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⑧主食食品要蒸熟煮透,保证色、香、味俱全。2)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①食品应分类摆放,生熟分开,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特别做好冷藏保鲜工作,所有食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月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③根据用餐需求,供应商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对食谱安排做出适当调整,调整前须制定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④食品供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方式,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保持就餐环境干净舒适、秩序良好;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开餐,采购人如需变动开餐时间,将提前通知供应商;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现象;★(5)卫生与安全要求1)制度要求①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法》;②供应商应建立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10③供应商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监控并实行留餐制度,所加工食品实行留样制度,留样48小时。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①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②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③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④不得在厨房吸烟。3)厨房、餐厅卫生管理要求①食品、餐具彻底清洗、消毒,洗碗机要专人负责;②卫生区域责任到人,并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③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④保持食堂餐厅、后厨及公共场所的整洁:5保证每天对食堂桌椅、地面消毒不少于三次,如遇疫情或政府政策等情况,需按照政府及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厨房器具消毒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每次用后应刷洗干净并进行消毒;7每餐后必须按照消毒流程对餐具进行消毒,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检测结果必须达标,并向全体就餐人员公布结果;⑧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卫生、防疫相关部门的检查。4)安全保卫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伤害工作,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并协助处理或报警。3、组织方案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实施组织方案。(1)食品质量控制组织方案第一等次:针对服务要求制定了食品制作、储存、加工、供应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详尽,管理制度健全,关键点、重点明确,针对关键点、重点制定了针对性的保障措施11第二等次:针对服务要求制定了食品制作、储存、加工、供应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与服务要求相适应,但关键点、重点不明确,或未针对关键点、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保障措施。第三等次:针对服务要求制定了食品制作、储存、加工、供应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但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简单,可操作性和保障性差。第四等次:未制定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或者在食品制作、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上有缺失。(2)卫生与安全控制组织方案第一等次:针对服务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突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措施;安全管理突出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的具体措施。第二等次:针对服务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突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在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等环节有缺项。第三等次:针对服务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措施未体现检查或考核的具体措施,或措施缺乏针对性。第四等次:未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或安全管理措施。(3)服务质量管理第一等次:针对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详尽,管理制度健全,关键点、重点明确,针对关键点、重点制定了针对性的保障措施;第二等次:针对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与服务要求相适应,但关键点、重点不明确,或未针对关键点、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保障措施;第三等次:针对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但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简单,可操作性和保障性差;第四等次:未制定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4)员工入离职管理第一等次:有明确的员工入职、离职工作流程,对办理入职、离职的每个工作环节有具体的描述,并能指明具体工作的法定要求及注意事项12第二等次:有明确的员工入职、离职工作流程,对办理入职、离职的每个工作环节有具体的描述,但不能指明具体工作的法定要求及注意事项;第三等次:有明确的员工入职、离职工作流程,但对办理入职、离职的每个工作环节没有具体的描述,也不能指明具体工作的法定要求及注意事项第四等次:没有明确的员工入职、离职工作流程。(5)薪酬管理方案第一等次:有明确的薪酬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包括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内容,薪资结构合理且具有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二等次:有明确的薪酬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包括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内容,薪资结构不合理或不能体现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三等次:有明确的薪酬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包括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内容,但没有明确薪资结构第四等次:没有明确的薪酬管理方案。(6)驻场服务组织方案第一等次:能够明确驻场人员及驻场人学历及工作经历,并且对驻场人员职责细化,且细化内容能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第二等次:能够明确驻场人员及驻场人学历及工作经历,并且对驻场人员职责细化,且细化内容不能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第三等次:能够明确驻场人员及驻场人学历及工作经历,但没有对驻场人员职责进行细化;第四等次:没有明确驻场人员,也未对驻场人员职责进行细化。(7)人员培训方案第一等次: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制定了技术培训组织方案,包括各项培训内容的细化、授课人员、日程安排等:第二等次: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制定了技术培训组织方案,培训内容细化,授课人员明确,但未明确具体日程安排;第三等次: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制定了技术培训组织方案,培训内容细化,但授课人员、具体日程安排均未明确第四等次:未制定技术培训组织方案。(8)人员考核方案13第一等次:考核方案完整,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等;并且针对不同岗位职责的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方案;第二等次:考核方案完整,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等;但没有针对不同岗位职责的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方案;第三等次:考核方案不完整,没有明确考核内容或时间或方式等:第四等次:没有制定考核方案。(9)工伤事故处理方案第一等次:工伤事故处理方案完整,包括救治、上报、工伤认定申请、待遇申领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并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工伤制定针对性的方案第二等次:工伤事故处理方案完整,包括救治、上报、工伤认定申请、待遇申领及相关手续办理等,但未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工伤制定针对性的方案;第三等次:工伤事故处理方案不完整,对救治、上报、工伤认定申请、待遇申领及相关手续办理等环节有缺项第四等次:没有明确的工伤事故处理方案。(10)劳动纠纷处理方案第一等次:劳动纠纷处理方案完整,包括避免发生劳动纠纷的预案、劳动纠纷发生后的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以及未达成和解的解决方案等;第二等次:制定了劳动纠纷处理方案,方案包括避免发生劳动纠纷的预案、劳动纠纷发生后的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但不包括未达成和解的解决方案;第三等次:制定了劳动纠纷处理方案,方案包括避免发生劳动纠纷的预案,但未包括劳动纠纷发生后的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及未达成和解的解决方案第四等次:没有制定劳动纠分处理方案(11)应急方案第一等次:当劳务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替换时,制订了三种及以上的应急预案,用以解决问题;第二等次:当劳务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替换时,制订了二种应急预案,用以解决问题;第三等次:当劳务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替换时,仅制订了一种应急预案;第四等次:未制订预案。五、商务要求14#idc error#附件2: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每一项技术及商务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通过考勤记录等方式,结合合同约定、项目绩效目标,针对技术、商务的各项要求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按要求弥补缺陷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5)履约验收内容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备注一技术要求1项目执行的标准和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要求2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2.1采购内容满足采购需求要求2.2服务要求(1)用餐标准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2)服务人员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及投标文件配置(3)人员管理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4)食品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5)卫生与安全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3组织方案采购人对供应商各项组织方案落实情况予以考核。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履行。2采购标的交付地点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机关及分队所在驻地3合同价款支付3.1付款比例付款进度比例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4售后服务满足采购需求要求16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水务综合保障一餐饮服务建设地点: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分队所在驻地委托人: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称为“甲方”)受托人:北京聚香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建设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建设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其它(一)本责任书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时止。(三)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壹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王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安顺路2号院16号楼-层-104电话:电话:1580160423170D200年3月5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24年3月25日202年3月25日皖A1010310034913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王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安顺路2号院16号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