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



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清财采计[2024]-019号-1

采购人(全称):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4]-019号

3、项目内容: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谭锋

6、联系电话:0734-855340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46542.4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服务经费每月经甲方考核测算后,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务经费。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18日,完成日期:2026年03月18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验收方式:详见附件合同

验收标准:详见附件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1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文虎龙

委托代理人:谭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9118730399
电 话:1376247021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利江花园9栋1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泰山路支行

 
帐 号:608057347570

附件下载:

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合同(1).zip

#idc error#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甲方)中标人(全称):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第一条:委托管理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两年,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第二条:服务范围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座落于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富园路,一栋综合办公大楼,共四层,总建筑面积10313平方米,共设置258个窗口,分为6个功能服务区。乙方承担上述范围内的安保、保洁、综合窗口受理员的劳务服务。第三条:岗位设置安保员4人,保洁员4人,综合窗口受理员8人,共16人(含项目经理1名)。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拨付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整(¥1846542.40元),其中每年费用为人民币玖拾贰万叁仟贰佰柒拾壹元贰角整(¥923271.20元/年),每月费用为人民币柒万陆仟玖佰叁拾玖元贰角陆分(¥76939.26元)。以上费用都已含税。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合同总额为合同期限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劳保费、风险金、按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的保险、加班费、各种补贴费、工作服装费、人员培训费、项目管理费、税金等按招标文件规定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付款方式:依据先做事,后付款的原则,本项目服务经费每月经甲方考核测算后,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务经费,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乙方账户名称: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衡阳星月支行乙方帐号:1905000119100055305第五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保洁服务1.服务内容: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至4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局行政办公区域,机关院落保洁。2.服务要求: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须保证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附属物清洁干净,落水、下水、地沟畅通无阻,随时保洁;道路、广场、停车场每日清扫1次;楼内其它公共区域每日清扫2次,每天拖洗1次。具体区域标准:(1)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窖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2)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3)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4)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镜面干净无水渍无乱张贴物;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无茶叶及杂物;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5)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6)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3个,垃圾不应超过2/3、做到日产日清,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7)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监控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监控设施:操作面板或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监控摄像头、报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监控室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8)设备房、管道、指示牌: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9)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公用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定期检查,发现异常随时清掏。(10)配合做好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积极开展灭“四害”活动和卫生知识宣教活动、庭院大扫除活动,保证无卫生死角,定期投放灭四害药物;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3.人员要求:保洁员4名:女性,55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学历,外貌端庄,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团队精神强,具备较好的团结协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二)综合受理服务1.服务内容:(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形象。(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已。服从、支持上级领导的工作调动、安排。(3)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做到耐心、快捷、优质地完成服务。(4)保守工作秘密,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作中涉及的资料泄露给别人,不得擅自将非工作人员带入工作区域。(5)定期参加业务培训,认真、主动学习服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并积极提出工作改善建议。(6)爱护工作场地所有设备,正确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未经上级领导允许,任何物品不得外借、挪用;如因人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7)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增强中心凝聚力。(8)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2.服务标准:(1)准时上岗,按时签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擅离职守。(2)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接待群众做到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3)遇到重大事件及时汇报,及时反馈。(4)严守秘密,廉洁奉公,依法办事,遵守纪律。3.人员要求:综合窗口受理员8名: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专业素质特别优秀着年龄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计算机专业优先,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服务内容: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维修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院内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2.服务标准: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综治等部门维护公共秩序,开展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具体标准:(1)建立院内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环境。(2)负责门卫及院内全天候值班管理,做好车辆、物资出入登记和人员来访登记工作,做到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院内及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办公区的安全状况实行24小时监控,监控记录做好登记备查并保持完整。(3)制定火灾、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做好各类上访人员过激行为的制止、疏导和化解工作,并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调解管理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纠纷。(5)负责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定期进行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同时提出隐患整改工作建议方案。(6)负责引导车辆停放的秩序管理、道路畅通管理,对大院内停车加强巡逻,杜绝偷盗和刮擦事故。(7)重大节日和重大会议、活动、领导视察期间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8)门卫值班人员、大堂值班人员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严格履行礼仪岗服务,上下班时间及领导出入时必须认真做好礼仪工作。非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放入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除非有部门领导预约并向门卫值班人员打好招呼。专用(9)管理好办公楼监控系统,保持其正常运行,协助专业机构做2002好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10)《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内规定的其它安全保卫工作。3.人员要求:安保员4名,男性,6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学历,外貌端庄,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团队精神强,具备较好的团结协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好的语言交流能力。(四)基本经费保障乙方依法依规进行用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福利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与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定标准一致。乙方确保员工薪酬按月发放,在衡南县财政经费未到期间,由乙方自行筹备资金发放,不得拖延。(五)管理及培训保障1.员工婚假、产假、事假、病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2.乙方负责承担协议约定范围内的组织、协调、调度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提供最优质的服务。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及薪酬挂钩分配办法应体现同岗同酬。4.乙方应保障员工按时按班上岗,杜绝迟到、早退、缺岗情况,请假、换班、休假由乙方自行调剂安排,甲方将不定时查岗,如发现上班缺岗、迟到、早退现象,将按合同规定扣除乙方相应管理经费。5.乙方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工作。乙方保证按采购人要求选派优秀外包服务从业人员上岗,保证上岗人员具备服务要求的技能及水平。6.乙方负责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外包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乙方作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责任。7.乙方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如现有员工愿意继续留岗,经与原乙方协商一致后,要优先保障现有员工的工作安排,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8.乙方要坚持用制度管人,对员工不得随意辞退、开除、调岗,如确实需要时,需征求甲方的意见。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根据保密要求有权向乙方索要劳务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家庭主要成员、以及现实表现证明等情况,甲方适时对人员政审,并有建议表扬、批评、调换和辞退相关人员的权利。2.对乙方不遵守合同的行为,有要求立即改正和追究违约等相关责任的权利。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或者满意度测评,如乙方服务在绩效考核或者满意度测评中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随时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二)义务1.认真履行合同,自觉承担违约等相关责任。2.为乙方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休息室。3.甲方应按月按合同及时支付劳务服务费。4.甲方应经常与乙方通报情况,支持乙方开展正常工作。第七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权利1.有要求甲方认真履行合同,提供工作支持的权利。2.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人格和劳动的权利。3.乙方有按时获得劳务服务费的权利。(二)义务1.认真履行合同,自觉承担违约等相关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按劳务管理有关规定,乙方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负责按甲方岗位要求派遣劳务服务人员,原有已聘在岗工作的服务人员愿意继续工作的,乙方应优先聘用。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到岗的,每出现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如该情况累计超过3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负责自己员工的管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事故、刑事等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保守甲方工作秘密,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确保服务质量。因乙方工作人员毁坏公物或者严重失职影响政府形象的,每出现1次,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失的补差。5.主动征求甲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相关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应按要求建立劳务管理档案。6.本合同如发现乙方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无条件向甲方归还管理用房、配套物资等一切属甲方的物品及劳务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如乙方不及时归还上述物品及资料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八条:其他事项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和补充,并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该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如甲方聘请的下一个外包公司未进场之前,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工作,继续按本合同内容条件履行。如甲方聘请的下一个外包公司到岗,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下一个外包公司的交接工作,移交相关资料,设备等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72004年3月二2024年3月1日日U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U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编号为清财采计[2024]-019号的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由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02月28日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政府采购。U经评委委员会认真审核、评议,确定你单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具体中标标的如下表: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服务内容、分项价格等服务内容、分项价格等中标金额(元)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2024至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详见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一览表1846542.40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1846542.40元)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1846542.40元)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1846542.40元)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1846542.40元)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1846542.40元)以上单位凭此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上单位凭此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上单位凭此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上单位凭此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上单位凭此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信采购单位盖章采购单位盖章政府采购办盖章政府采购办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