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融合应用系统建设 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移动融合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移动融合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HBZH-ZFCG-20210514
四、项目名称: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移动融合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消防支队
2、地址:孝感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孝天办事处孝天路特1号
3、联系方式:13972692858
4、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
5、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东吴路
6、联系方式:139072942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指挥云平台、消防移动办公云平台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P40(8G+256)
3、主要标的数量:41
4、主要标的单价:13170.7317
5、合同金额:5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湖北孝感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孝采计备直【2021】008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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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移动融合应用云平台建设项目合同甲方: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有限公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二〇二一年六月甲方单位名称: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黎兵甲方单位地址:湖北省孝感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孝天办事处孝天路特1号甲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牡丹支行甲方银行账户:1812021409044000391甲方联系人:熊成虎甲方联系电话:13972692858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胡春乙方单位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东吴路乙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乙方银行账户:170795010400073800000000712乙方联系人:陆丽丽乙方联系电话:13907294216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就该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1.1项目名称: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移动融合应用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或“项目”)。1.2项目内容:1.2、每月1000分钟国内通话,全国接听免费,来电显示: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两年)1.1、每月网络数据4G/5G流量合计60GB;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两年)1.3、短信:每月200条;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两年)1.4、开通工作短号全省互拨;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两年)1.5、免费赠送采购人使用专属企业视频彩铃2指挥云平台(含配套指挥终端)2.1、指挥平台服务;2、指挥配套终端(华为P40pro(8G+256),数量41台)3、符合国家三包要求消防移动3办公云平3.1、建设移动办公OA、移动指挥调度云平台台1.3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于21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项日交付,交付后甲乙双方组织验收。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乙方提供约定范围内规定的项目以及相关业务服务。2.2甲方有权要乙方提供该项目各种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计划、报告等项目文档。2.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技术方案进行评审,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和变更计划应经过甲方的评审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优化改进移动办公云平台。2.4在乙方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的权利,有对乙方选用的服务进行验收的权利,有权对乙方工程施工及系统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2.5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售后维护服务、影响本系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相应违约金,并延期支付当年相应款项,直至问题解决为止。2.6甲方负责向乙方在【10日】内(时间)提供必要的实施条件,如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测试现场和软件环境等。2.7甲方需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合同款,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提前通知和签订补充协议的义务。2.8甲方应指定专人对本次项目全权负责与甲方履行合同有关的事宜处理。2.9甲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系统的详细资料,并及时组织对本项目的验收工作。2.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相关培训,并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的维护工作。2.11甲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售、转租、转借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1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2.13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持续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2.14甲方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业务子协议(附件)。2.15甲方其他的权利及义务:【无】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3.2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3.3乙方负责派遣其健康、熟练、有经验、有能力的专家对合同系统进行开发、调测、验收测试、开通和试运行等集成服务。3.4乙方应落实专门机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人管理,做好服务维护、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本项目工程安全、可靠运行。3.5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故障处理、专家级客服、远程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技术支持电话为:【10086-8】。3.6乙方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事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相关损失,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3.7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业务子协议(附件)。3.8乙方其他的权利及义务:【无】第四条保密义务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掌握或知晓的有关甲方、甲方下属单位、关联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数据、文件、视频、图片等)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内容泄露给与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处理,保密期限按国家保密法规定执行。本条款不受本合同效力、履行期限影响。第五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一万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5.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5.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款项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因财政拨款要求造成延期不视为违约。5.3违反保密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及其附件所约定的保密义务,除按国家保密规定处理外,违约方还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6.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元):54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元整。6.2付款条件及方式(A)第一笔付款: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并向甲方移交指挥配套指挥终端,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次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发票后,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款项432,000元,即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B)第二笔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次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发票后,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报告后,在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款项81,000元,即大写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C)第三笔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次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发票后、年度服务情况报告后,在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27,000元,即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全国中6.3如甲方因业务发展需变更或取消业务,经乙方确认同意后进行业务变更本合同金额以最终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业务受理实际情况为准。6.4甲乙双方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纳税,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自纳税义务由双方自行承担。6.5任何一方如需改变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6.6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6.7免税业务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签订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因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书面证明。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0.1本协议有效期为【24】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10.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涉及增加合同金额的,各补充协议增加的金额总计不超过本主合同总金额的10%,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根据甲乙双方实际需求,本协议一式【4】份,其中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熊成虎(13972692858)乙方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政企部陆丽(13907294216)(本页以下无正文)乙方:中国邮甲方:李播防技援支队北有限公司学感分公司万(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日期:20106%?日日期:20213062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融合应用系统建设 移动指挥应用系统网络运行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