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
一、合同编号:WBZFCG-2024-G001
二、合同名称:吴堡石城景区监控系统项目
三、项目编号:WBZFCG-2024-G001
四、项目名称:吴堡石城景区监控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镇万通大厦
联系方式:18992243817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交华天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1688号曲江创客大街21层2113室
联系方式:137205391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全部合格规范
1(项)
¥642,315.00
¥642,315.00
400万,三目变焦成像、400万2560*1440@25fps、DC12V、300*400mm、8口poe供电、双联1200*900*750mm、等
合同金额: 642,315.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贰仟叁佰壹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05日
履约地点:石城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监控.pdf
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吴堡石城景区监控系统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吴堡石城景区监控系统项目甲方: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陕西中交华天能源有限公司吴堡县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3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_吴堡石城景区监控系统项目_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吴堡石城景区监控系统项目2、项目地点:吴堡石城3、工程内容:监控设备产品交付、产品安装第二条工程期限1、本项目合同交付工期15天;2、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5日,共15日历天。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42315.00(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叁佰壹拾伍元整)2、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批项目预付款30%,即人民币¥192694(大写:壹拾玖万贰仟陆佰玖拾肆元整),根据项目进度交付安装80%后支付第二笔款项50%,即人民币¥321158.00(大写:叁拾贰万壹仟壹佰伍拾捌元整),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20%款项。3、以上价格为_盒税价格(回增值税普通/口专用发票)。4、甲方税务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人民路万通大厦2号商住楼201税务登记号:91610829MA7032052R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陕西中交华天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BOTGYX5D地址及电话: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1688号曲江创客大街21层2113室13720539117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展路支行129912637710802第四条验收方法及异议处理1、工程材料到场后,由甲方收料员、现场施工员共同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抽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2、乙方所提供工程材料的外观、底座、配件等结构部件应保持完好,外观的漆面无损坏、凹陷、掉漆等现象。3、乙方所提供工程材料的质量、规格、品牌、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有暇疵、数量减少、以次充好、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资料不符等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退货或要求乙方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验收,对外观可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期限为货到需方7日内。对内在质量问题在甲方对工程保修责任期限内提出。第五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的,工作时间顺延。因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而导致的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可追究甲方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物资必须保证质量,如不符合国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3663求,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3、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工程无法施工,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事件之前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货及安装费于1个月内付清。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2、本合同与材料相关的技术要求,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盖章):甲方(盖章)陕西中交华天能源有限公司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1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101120336370日期:2024年3月22日日期:2024年3月22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吴堡县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交华天能源有限公司1011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日期:2024年3月22日101120336370日期:2024年3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