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合同公告(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27 16:19:04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4-00184 预算金额:30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锐拓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RT20240125-G
二、合同名称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RT20240125-G
四、项目名称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6号
联系方式:0660-3399292
供应商(乙方): 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汇晶西一街1号815-818室
联系方式:137981832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咨询评估服务资格
1(年)
600,000.00
60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汕尾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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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合同书(服务类)项目编号:RT20240125-G项目名称: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甲方: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乙方: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服务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政策评估、规划中期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市委、市政府授权开展的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审核评估。2.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政策评估、规划中期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市委、市政府授权开展的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审核的评估,由甲方在中标名单中按照排队的方法进行委托。3、当评估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复杂时,甲方可以在中标名单中根据中标人的综合实力、专业侧重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直接委托。二、服务要求1.乙方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工作,确定至少1名联系人并确保有效联系,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及时通1报信息。2.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该委托项目中确定的工作时间,及时开展工作。3.咨询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任务后,立即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参加评估小组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评估工作计划包括:专家评审会、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评估意见征询、出具评估报告等主要工作节点安排。4.咨询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经评估单位初步审核,需要项目单位补充提交相应说明材料的,应在收到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补充提交。组织专家评审后,评估单位可根据专家意见要求,在专家评审会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补充说明材料。项目单位补充提交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5.在发出补充资料的书面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仍不能提供咨询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的,乙方应书面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经调查后,决定是否顺延工作时间或中止该项目评估工作。6.在项目咨询评估工作过程中,乙方原则上应召开专家评审会或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在形成初步意见后、提出评估报告前,应书面征求项目单位和编制单位意见,并对其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乙方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就初步评估意见存在争议且不可调和的,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由甲方通过召开协调会或其他形式解决。27.项目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受托的评估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听取项目单位意见。如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可提请甲方协调。协调时间不计入评估时限。如评估单位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咨询评估任务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3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延时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时限。受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无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的,甲方可以更换咨询评估机构。8.乙方应按时间规定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一式五份(需要报市政府审定的项目需提交一式七份)。9.乙方出具的项目审核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如在评估中有补正材料的,补正材料应当一并送甲方。10.选取咨询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回避原则,承担某一事项编制任务的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机构,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等重大关联关系。11.乙方在工作委托期间在接受甲方委托评估业务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从事下列行为:①收取项目单位给付的任何钱、财、物、有价证券等;②接受项目单位提供的食宿、交通等便利条件;③与项目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相互串通,在工作过程中弄25虚作假,若发现有出现上述有关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3关系,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并列入“黑名单”,涉及违法乱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泄露工作信息。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4.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负责与建设工程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4利: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咨询的资质证书及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项目委托评估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3.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四、服务费用1.项目评估费用以项目送审总投资金额为基数,由甲方按照《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汕发改投资(2022)368号)等规定,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与被委托机构协商确定。2.项目委托评估费原则上每半年支付一次。乙方完成相应5工作任务后,结算时与甲方签订相关计费合同,并开具等额发票和填写经费请款单后送市财政局办理支付手续。3.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服务期限1.委托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3月-日至2025年2月28日。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如甲方存在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紧急事项需及时开展咨询评估的,可延用本合同执行,延用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六、保密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乙方必须独立完成甲方委托的工程咨询评估服务任务,不得将委托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乙方将委托的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违约方按委托协议约定进行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相同的项目投标等处罚,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七、监督管理1.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1)咨询评估错漏项投资超过总投资比例20%的;(2)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3)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任务;(4)咨询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甲方确认,确因其他客观因素造成项目投资偏差的,乙6方可免于责任处理。2.乙方在从事相关工作中,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在每个合同周期结束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1)当年承担工作完成情况;(2)对自身工作的自评价;(3)对我市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乙方在从事相关工作中,出现被举报、投拆的,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有关机构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视情况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汕尾”网站向社会公示。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过程进行检查。5.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评估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则需向甲方支付具体项目评估费用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中标总价评估费用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甲方责令乙方修改的,乙方需按相关约定和规定修改,工期不予顺延,由此导致的逾期则按照逾期的违约责任处理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7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2024年3月,日2024年103月2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评估服务资格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