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会委员会2024)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的合同公告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27 16:51:17
采购计划编号:441225-2024-00136 预算金额:2378951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兆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ZY4.2.4-03-CG-230602

二、合同名称

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

ZY4.2.4-03-CG-230602

四、项目名称

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行政中心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0758-6661804
供应商(乙方):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001号大院209
联系方式:020-874635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
1(项)
2,118,457.86
2,118,457.86

合同金额: 2,118,457.86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壹万捌仟肆佰伍拾柒元捌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5月08日
履约地点: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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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225-2024-00136项目编号:ZY4.2.4-03-CG-230602项目名称: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甲方: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1.2工程地点: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承包范围:渗滤液应急池建设工程、现状调节池修复工程、池内积存渗滤液抽排处置工程等。1.4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43_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二、合同金额合同暂定金额为(大写):贰佰壹拾壹万捌仟肆佰伍拾柒元捌角陆分(¥2118457.86元)人民币,含9%增值税。三、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完成以下项目内容: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投入使用已将近8年,渗滤液积存量约8000立方米,池内沉积物质较多,调节池的调蓄能力大大降低,严重影响后续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为避免发生环保事故,吸需开展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修复渗滤液调节池及建设应急池,对调节池进行清游及修复,恢复调节池的调蓄能力,同时保障原调节池修复期间场内渗滤液的安全储存需求。(详见招控价清单)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负责组织乙方、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1.2、甲方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1.3、甲方代表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具体事宜。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更换甲方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工期延长、设计变更和现场收方及签证、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负责准时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设施和条件。1.5、甲方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旺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甲方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为限。1.6、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1.7、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1.8、甲方应当提前将乙方所需的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水、电条件准备好,影响的工期不计入乙方施工工期内。1.9、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影响的工期不计入乙方施工工期内,并且甲方需承担延期期间乙方发生的所有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2.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2.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2.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2.4、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2.5、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6、按合同约定收到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7、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甲方;2.8、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与甲方代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2.9、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2.10、乙方应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2.1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项目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因项目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场。2.12、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环保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2.13、乙方需在约定施工期间内完成工程,延期一天按工程量3%处罚。2.14、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完整性检测工作,第三方检测所需的工期不计入乙方施工工期内。五、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施工(1)现场施工负责人,劳动力投入须持证上岗。(2)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经甲方审核并确认后,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才能实施。(3)施工标准:按国家及部门有关规定执行。(4)质量保证:接受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因材料或工艺达不到相应的设计或规范要求时,必须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为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安全文明: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文明施工教育。进出施工现场的设备、车辆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行驶,对噪声、粉尘等污染源要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之内,要有详细的管理及保证措施。符合肇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6)施工工具、设备零配件的进场,现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每道工序均按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检验复核,甲方确认。乙方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完全负责,方对供货设备的质量、技术要求的详细内容、检验及试验的技术指标、与外系统相关连接的质量及安全负责。(7)施工时间:按甲方要求,材料保管由乙方负责。(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的保修期壹年。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乙方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保修期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验收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工程质量应无安全隐患,检验记录应完整,并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c)有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d)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2、工程验收管理要求:(1)施工方必须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的15天前编制验收计划(包括质量验收计划、专业工程验收计划等),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验收计划分阶段逐项申报验收,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2)竣工验收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注: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3)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由施工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修补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负责。(4)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方须向建设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竣工档案等工作。工程验收的其他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七、付款方式: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合同工程价款:1期:支付比例10%签订施工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按中标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即211845.79元;2期:支付比例60%在项目施工进行中,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70%拨付,在工程款(含预付款)付至合同价(扣除暂估价)的70%时暂停拨付;3期:支付比例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结算完毕后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4期:支付比例5%剩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也可以提交额度为结算价5%的保函或提交保额为结算价5%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保险单)替代质量保证金,如乙方选择提交保函或工程质量保险单,工程款应付至结算价的100%),该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缺陷责任期内没出现任何质量开2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已按要求维修)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标价的5%,即105922.89元。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提交方式: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含质量保证期),当项目实施过程中保函剩余有效期不足60日时,乙方应当适当延长保函有效期或重新提交履约保证金。3.履约退还:如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乙方须在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后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返还。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若有一方中途废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12、甲、乙双方若发生中途废止合同的其他违约事项,依照本合同规定或按国家合同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癌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5、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乙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2)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3)乙方在停工期间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复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日的代表:日购024年期客签定地点:月26签定日期:2020年2月2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602073019200652680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包人(全称):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工程地点: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式各样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出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承包人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准有以下行为:(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或个人支出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承包人或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承包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在“肇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视情节在1-2年内不准参加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2份,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邮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27年2月26日签定日期:202年2月2房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602073019200652680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修复及应急池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