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省道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



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夷陵区2024年度国省道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GLJFW2024-018
二、合同名称:夷陵区2024年度国省道养护服务项目(黄花包一)
三、项目编号:GLJFW2024-018
四、项目名称:夷陵区2024年度国省道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址:夷陵区夷兴大道38号
3、联系方式:18771790718
4、供应商(乙方):宜昌拂晓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5、地址:夷陵区
6、联系方式:159975686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国省道养护服务包一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07647.69元
5、合同金额:60.76476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黄花养护站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007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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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2024年度国省道养护服务项目(包一)项目合同书[1].pdf

服务合同发包方: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宜昌拂晓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以及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服务项目(包一)的道路养护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信守。一、服务范围:主要涉及黄花养护站管辖路段(见下表)的养护服务。线路名称线路编号起点桩号止点桩号里程(公里)总里程(公里)备注呼北线G2411669.7961709.86540.06972.069界岭-黄花,路面类型为沥青砼宜兴线S3120323272.069黄花-七里峡,路面类型为沥青砼二、服务内容完成路基、路面、结构物及其沿线附属设施的保养,确保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营处于良好的状态,维持良好的路容、路况、路貌,保证行车的"安全、美观、舒适、畅通"。1.对合同范围内的养护线路巡查,特殊路段或遇有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活动等情况应加大巡查频率,配合养护站开展夜间巡查。调查列养线路路基坍塌、冲刷情况,路面坑槽、裂缝、积水、唧泥等病害;检查桥梁、涵洞的水毁、伸1缩缝及排水系统,沿线交通设施的完好状况,绿化的病虫害,道路管养情况,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给养护站。2.保洁,经常性对路面、交通厕所、观景平台、临时停车场以及交通设施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等。钢护栏、防撞墙等设施洁净,无泥浆、灰土等污染物;公里碑、百米桩、安全警示桩标识、标牌、凹凸镜保持清洁整齐、醒目,起警示作用;根据天气预警状况,开展融雪除冰工作。3.清理边沟、涵洞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无淤塞。铲割边沟、路肩外1米内的长草和沟边坡的高草,确保不遮挡行车视线。行道树刷白、修枝,包括所有的行道树。4.铲除路肩积土及堆积物,对小范围破损路肩进行修复。5.桥梁养护:定期清扫,疏通泄水孔、排水管,清理伸缩缝,清理加固桥护栏、支座,金属构件,步修道保洁修复,边坡维护。6.应急抢险工作,包含清理垮方、落石,扫雪防滑保畅通等,在发生任务时按照甲方代表安排开展工作,据实进行计量。三、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四、承包方式甲方将养护任务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养护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甲2方按约定付费。承包费用中包括承包范围内的一切费用,不包括:(1)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公路水毁、大面积边坡塌方等工程抢险费用。(2)路面严重病害及路面大面积罩面等处理费用。五、服务经费服务经费总额为607647.69元,大写:陆拾万柒仟陆佰肆拾柒圆陆角玖分,其中养护服务费533316.63元(包含保险费及管理费),安全生产费10000.00元,应急保通保畅专项费用64331.06元。六、经费核拨由甲方分10次每月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考核结果支付费用,每月拨付养护服务费不超过该项10%,考核扣减养护服务费不补差;保险费由供应商凭保险单及发票在首月据实支付;安全生产费10000元年底一次支付;应急保通保畅费用为专项费用,经甲方签证后据实支付,若累计支付总额超过合同额,需上报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后,按中心小型工程程序予以报销。乙方保险费按照甲方要求(不低于60万元保额)提供的保险凭证,据实进行报销,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元/人。服务经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次划拨经费时,需提供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确认单,不得低于2000元/人每月标准。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31.为乙方提供现有养护机械,安排人员(养护站站长:刘磊,电话13477834777)对乙方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安排和监督乙方养护服务工作及进度,督促乙方搞好养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交通疏导工作。统一分配养护工作服,反光背心。2.负责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甲方每月下旬按《夷陵区公路养护服务养护中心公路日常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对不能认真履行合同或者服务质量没有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可扣减乙方当月的部分服务经费。服务经费扣减方式:①考评分≥90分,甲方予以奖励;90分>考评分≥80分,不扣减服务费;80分>考评分≥70分,每少一分扣减当月1%的养护劳务费;70分>考评分≥60分,每少一分扣减当月2%的养护劳务费;考评分低于60分,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②养护质量受到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养护服务养护中心或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批评,单次扣减养护经费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养护服务质量不佳受到新闻媒体曝光,乙方能及时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单次扣1000元;被市公路养护服务养护中心评为黑榜,单次扣500元。③其他情形:桥梁、公厕养护质量不到位,扣除当月养护费;呼北线不低于7人,宜兴线不低于6人,经检查缺少养护人员,扣减200元/人次;养护作业不穿戴或不规范穿戴养护作业服,扣减100元/人次;高边坡下作业不穿戴或4不规范穿戴安全帽,扣减500元/人次;养护作业区安全布防不规范,扣减500元/次、无安全布防,扣减1000元/次,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每次扣减3000元。不服从甲方代表安排导致上级交办事项延误的,视情结严重情况,扣减1000-10000元/次。④签订合同后未购买保险的,扣减相应保险费用,不能入场进行养护作业。⑤甲方因大修改建等原因,提前书面告知乙方暂停养护作业,养护经费按里程比例扣减。⑥乙方在合同期内能履行好职责,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养护任务的,甲方可给予乙方单位授予“优秀”评价。(二)乙方责任1.确保养护作业安全和行车交通安全,承担养护期间的安全责任。保证养护作业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营造流畅、安全、舒适、优美的交通环境。2.签订合同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场,及时开展养护工作。乙方应与养护职工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条款符合劳动部门规定。3.乙方必须对养护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培训,并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单人保额不得低于60万),乙方应确保养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提供体检报告。4.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任何安全事故,或作业人员遭受的任何伤害,乙方承担99%的责任,甲方承担1%。55.按道路养护服务质量标准进行作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6.每月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责任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甲方安排突击性工作和及时处理养护质量上出现的问题。7.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所使用的车辆必须证照保险齐全,年检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并将证件资料送至甲方存档。8.乙方在合同期内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后果都由乙方自行承担。9.合同期内应主动接受并完成甲方追加的临时性指令任务;接受《夷陵区公路养护服务养护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修改条款以及公益性约束条款。10.服务人员应按投标文件上测算的人数到岗,该承包范围最低上岗人数为15人,养护人员身份信息及保险凭证需上报至甲方存档。养护人员作业时需按规定穿养护标志服,佩戴安全帽,保持统一,干净、整洁。11.乙方养护作业人员服从养护站管理、安排,遇特殊天气或其他任务时服从甲方临时调配。八、不可抗力因水毁、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毁的抢修、抢险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6九、合同终止、变更和其它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修改合同条款。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另签补充协议。2.乙方的投标文件内容将作为合同期限内甲方对其考核的依据之一。《夷陵区公路养护服务养护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安排其他单位接手养护服务。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退场,甲方不赔偿乙方所受任何损失,已完成的养护服务按当月实际发生额60%结算。乙方即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养护项目的投标。①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该项目全部或大部分养护任务转包给他人的。②乙方不按定诚信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的。③乙方作业质量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不合格的;养护服务合同期内受到上级单位累计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3次以上的;乙方主动终止合同的。⑤处理甲方交办任务或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等工作处置不力,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74.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养护服务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安排其它单位接手后,乙方方可离场。甲方根据实际养护情况对乙方养护经费进行考核、结算。未提前报备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月劳务费。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合同纠纷的,直接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壹份。发包人:,(盖承包人:,(盖单单位章),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6日8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加强廉政养护服务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养护服务、廉政养护服务的规定,为做好养护服务中的党风廉政养护服务,保证养护服务高效优质,保证养护服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一标段的养护作业单位宜昌拂晓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养护作业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养护作业合同文件,自觉遵守合同约定。(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养护服务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07177822514),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9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养护作业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0(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养护服务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时间。117.本合同作为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养护作业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养护作业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壹份发包人:,(盖承包人:,(盖单位章),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6日12安全生产合同为在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养护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养护作业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宜昌拂晓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养护服务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甲方负责和当地政府、交警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乙方工程养护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程,是否存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限期整改。安全隐患未排除者,甲方有权令其停顿,直到隐患排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养护作业。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养护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3(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设立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养护作业现场的安全和交通管理工作。(3)自觉接受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要及时整改和纠正,不听劝阻和不接受整改的,则解除服务合同。(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凡参与养护的养护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系好口罩、安全保险带、绳、安全帽,佩戴安全标志,严格按操作规程养护作业。机械、车辆、特种作业须持有效证件,并服从甲方的管理。(6)对乙方在养护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灭事故隐患。特别加强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的安全检查和管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7)乙方养护车辆由乙方负责车辆安全。禁止“黑车”上路运输。乙方应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60万元。(8)所有养护作业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养护作业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养护作业现场必须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4(10)合同期内无安全隐患,无一般安全生产养护作业事故,合同期满甲方一次性支付安全生产费10000元。(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甲方发现乙方养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每次扣减500元;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每次扣减3000元。(12)路面养护养护作业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摆放安全锥形标(筒)及必要的警示导向标志、险路险桥要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过往司机和行人注意安全。过程中设立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如需占用行车道,只能占用一条车道(特殊情况经甲方及交警批准除外),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作业现场未按规范设置警示标示,安全锥放置不规范,安全生产费扣减500元/次。3.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留存贰份,乙方留存壹份,安全管理部门壹份备查。发包人:,(盖承包人:,(盖单单位章),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6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省道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