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共振维保采购合同公告(电子科技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 202311FGZ00084
二、合同名称: 电子科技大学磁共振维保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FW20230008601
四、项目名称: 电子科技大学磁共振维保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 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联系方式:61830084
供应商(乙方):成都攀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4层14号
联系方式:028-87710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子科技大学磁共振维保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16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3-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合同编号:202311FGZ00084.pdf
合同编号:202311FGZ00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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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2311FGZ00084采购编号:FW20230008601为明确采购双方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平f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文本(2)成交通知书C.3)协议(4)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一(5)采购文件(含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来源谈判、询价文件及其补充通知)2、合同服务内容2.1设备明细序,维保维保金额亏Cl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年限(万元)GEGE3.0TDiscovery三口句2169.8全保服务磁共振MR7503.0T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营伯陆拾砍万棚仔元整(该价款为含税价)2.2服务内容提供不限次的现场紧急人工服务每年提供设备定期保养4次,并提供符合原厂技术要求的保养报告提供MR设备备件维保(包含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制冷系统、线圈、工作站,外周非GE产品除外)响应时间运2小时,到场时间运48小时,以接到通知为起算点设备开机保证率注95%3、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对公转帐;签订合同15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甲方乙方1财务要求的合法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总合同金额100%。乙方未及时开票,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成都攀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技支行账号:510501416145000019404、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即:叁万叁仟玖佰陆拾元整。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电子科技大学账号:51001908608059000888开户行:建行成都新鸿支行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维保日期结束后,履约保证金在10天内无息返还。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合同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3.11.30-2025.11.29,维保2年。服务地点:电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磁共振中心;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该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价。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4“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5“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包括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44违约赔偿4.1除合同第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0.5%/周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不可抗力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终止。6税费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诉讼费用,以及守约方为维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败诉方负担。8违约解除合同8.1在卖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服务的;8.1.2卖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8.1.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的;8.1.4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终止)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终止)的部分。8.3在买方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的约定全部或部分解除(终止)合同之后,买方已经支付的货款,有权要求卖方退回,尚未支付的货款,有权不予支付。99破产终止合同9.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0转让和分包10.1正政府采购合同未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不能转让,违者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0.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11合同修改11.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通知1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买方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买方指定联系人:李建福买方联系方式:13668188234卖方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C2栋1204号卖方指定联系人:彭加强卖方联系方式:13880254705买卖双方保证上述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送达方式。双方确认上述送达方式可用于非诉时买方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诉讼时司法机关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审、二审、执行等全部程序法律文书)的送达。如一方和司法机关有相关文件需送达另一方,只需将相关文件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若卖方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买方或司法机关,如卖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则买方及司法机关有权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材料,从发出邮寄之日起三日后即视为送达。13计量单位1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适用法律1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5合同生效和其它15.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5.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1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5.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山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磁共振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