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 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委托代理采购合同公告(兴山县司法局2024)



兴山县司法局本级柳森、唐娥诉兴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百行代第0108号
二、合同名称:柳森、唐娥诉兴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委托代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526-2023-00780
四、项目名称:柳森、唐娥诉兴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兴山县司法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3号
3、联系方式:13507245921
4、供应商(乙方):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5、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一路15号金东诚商业楼四楼
6、联系方式:13986836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15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5000元
5、合同金额:1.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履约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3-0078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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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森、唐娥诉兴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案合同.pdf

委托代理合同【2023】百行代第00108号委托人:兴山县司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与柳森、唐娥诉兴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2023)鄂05行政94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行政诉讼,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胡英华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详见授权委托书(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即参与本案的调查、调解和诉讼,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在执行案件中有权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代收法律文书。甲方依据该代理权限,对乙方指派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三、甲方必须真实、完整地向乙方指派律师叙述案情,如实回答乙方指派律师对案件事实的询问,提供有关本案的所有证据。四、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代理。五、根据司法部、国家物价局及湖北省规定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任元整);若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且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二审律师服务费为一审的50%。该代理费用直接汇入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兴支行567780812502,否则视为无效支付行为,视为委托方未向受托方依照本协议付费。六、在委托期间,甲方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有关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满虚构。2、积极配合乙方办案。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服务费。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6、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七、在委托期间,乙方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了解案情,并为此目的调查取证。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出法律上的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则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5、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6、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且无正当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索。八、下列费用由甲方向费用收取方另行支付: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3、甲方同意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对需要由甲方承担的律师代理费以外的费用,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九、在本协议期限内,如有以下情形,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依据本协议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1、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2、甲方单方终止协议。十、经乙方律师代理实现以下结果之一的,即为乙方代理工作完成:1、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对方撤诉或自动履行;3、裁决机构出具调解、判决文书;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托方应当先行申请宜昌市律师协会调解,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申请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二、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甲方(或代表)确保在签订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及附件内容。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保存贰份、乙方保存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代理工作完成之日终止。如需变更,须另行协商,订立书面协议。甲方乙方: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代表:代表思A时间:2023年11月5日附件:告知书签约前,委托人应当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经盖章或签字,即视为己仔细阅读并完全接受这些条款:1、甲方理解并尊重乙方的如下立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还体现为对其知识与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的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的程序上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意见。2、乙方指派的律师如甲方认为不能胜任,或认为其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其他情况使甲方对乙方指派的律师不满意,可以向乙方的主任提出更律师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请后至迟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以书面答复。如乙方认为甲方提出的更换律师的理由不当而未予接受,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平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如甲方坚持更换律师,又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师达成一致,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权视甲方之举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依约应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3、甲方应在委托乙方律师时明确其授权范围。载明在本合同上和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范围如需限缩或扩大,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新的授权范围在甲方接获乙方书面通知时生效。乙方律师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概由甲方承担。4、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律师费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律师个人向甲方收取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按“实销实报”原则报销办案费用的除外):乙方也坚决反对甲方以任何理由向承办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5、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律师费后,如甲方自行与其相对人实现和解或以其他形式了结案件,甲方原则上不能要求乙方退还应收取的律师费。但如乙方认为适宜的,可以适当退回部分费用,其比例视律师己发生的工作量而定,但以不超过收费数额50%为限。6、按“无效果、无报酬”风险代理方式签订的代理合同,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师费,则还应按日1%支付其违约金。甲方支付的办案费用并不构成律师费的一部或全部。按此原则签订合同,只是乙方收费的一种方式,并不意味着乙方对该案的处理结果向甲方做出了任何程度的承诺。7、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是不切实的;或被取证者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勉审慎无法取到,其责任由甲方自负。8、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律师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任何关系。9、乙方承办律师在受托后有权以不耽误所承办的案件为前提从事其他业务事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办律师只为其一家或一项事务服务,除非双方有此约定,且甲方为此支付了足够的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 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纠纷代理费委托代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