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4)



【延续合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CG2022000032-A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2000032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20层
联系方式:13886636472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科技园A1栋17楼
联系方式:0755-213868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299800
合同金额:22299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光明区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SZCG2022000032-A]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pdf

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pdf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CG2022000032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区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3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评分项权重(%)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序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号评分因素(%)评分准则2技术部分611背景解读888评审内容:(1)提出光明区污染源及治理现状,(2)提出光明区至少3家污染源单位的分析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3)提出企业自主管控措施。以上三点内容每提出任意一点得10分,此项最高得3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投标人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高且全面,对案例现状了解深入、描述详实,分析思路清晰透彻,分析内容全面具有深度,管控措施可实施性强,得70分;(2)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较高,对案例现状了解,描述较详实,分析思路较清晰,分析内容较全面,管控措施可实施性较强,得50分;(3)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一般,对案例现状不够了解,描述一般,分析思路一般,分析内容一般,管控措施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4)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差,对案例现状不了解,描述简单或存在偏差,分析思路模糊,分析内容不全面,管控措施可实施性弱,得1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2实施方案8评审内容:(1)提出项目的认识和理解,(2)提出光明区污染源及治理现状,(3)提出总体实施思路。以上三点内容每提出任意一点得10分,此项最高得3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全面具体,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高且全面,实施思路具有很强可操作性、很强针对性的,得70分;(2)对项目的理解较为全面,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较高,实施思路具有较强可操作性、较强针对性的,得50分;(3)对项目的理解一般,对光明区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一般,实施思路的可操作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0分;(4)对项目的理解空洞,对光明区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6评审内容:(1)提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如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无法找出污染源症结、辅助信访处理或辅助执法规范化欠佳等),(2)提出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合理化建议。以上两点内容每提出任意一点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把握准确,描述清晰详尽,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全面透彻,合理化建议或应对措施针对性强,得80分;(2)对项目需求理解把握比较到位,描述较清晰,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较全面,合理化建议或应对措施针对性较强,得60分;(3)对项目需求理解把握一般到位,描述一般清晰,对项目的维护重点和难点的分析一般,合理化建议或应对措施针对性一般,得40分;(4)对项目需求理解把握不到位,描述简单,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不全面,合理化建议或应对措施针对性弱,得2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污染源现状掌握程度差,实施思路的可操作性弱、针对性弱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4拟采用的工作规程、人员管理及考核机制6(1)提出巡查工作规程,(2)提出人员管理及考核机制。以上两点内容每提出任意一点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规程内容完备、合理性强,人员管理及考核机制科学性强、可行性强,得80分。(2)提供的工作规程内容较完备、合理性较强,人员管理及考核机制科学性较强、可行性较强,得60分。(3)提供的工作规程内容一般、合理性一般,人员管理及考核机制科学5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8评审内容:(1)提出项目进度计划及周期保证措施,(2)提出质量保障措施,(3)提出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以上三点内容每提出任意一点得10分,此项最高得3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合理性强、科学性强、周期保证措施可行性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针对性强、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得当,得70分。(2)提供的进度计划合理性较强、科学性较强、周期保证措施可行性较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针对性较强、质量保障措施较完善、应急预案较可行、突发事件处理措施较得当,得50分。(3)提供的进度计划合理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周期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0分。(4)提供的进度计划合理性弱、科学性弱、周期保证措施可行性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针对性弱、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完整、应急预案可行性低、突发事件处理措施不够得当,得1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40分。提供的工作规程内容不完备、合理性较弱,人员管理及考核机制科学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2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6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2(一)评分内容:提出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得2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承诺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分;(2)承诺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科学性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0分;(3)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4)承诺内容全面简单、针对性较弱、科学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弱,得2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3)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4)承诺内容全面简单、针对性较弱、科学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弱,得2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3)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4)承诺内容全面简单、针对性较弱、科学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弱,得20分。其他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7违约承诺2(一)评分内容:提出违约承诺得2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承诺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分;(2)承诺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科学性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0分;(3)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一)评分内容:提出违约承诺得2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承诺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分;(2)承诺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科学性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0分;(3)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一)评分内容:提出违约承诺得20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一步加分:(1)承诺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分;(2)承诺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科学性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0分;(3)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3(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需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与生态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得30分;具有环境工程与生态专业中级职称,得10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得30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得10分;其他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发明人获得过已授权的环境类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得20分,若无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有环保治理或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建设或污染源排查或污染源普查业绩1项及以上,得20分;若无不得分。(二)评分依据: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3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9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2(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1)团队成员中至少配备3名环境或城市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教授或教授级高工或研究员)职称人员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提供低于3名不得分;提供3名得18分;提供3名以上,每多提供一名得6分,此项最高得30分。(2)团队成员中至少配备8名执业资格工程师,专业类型须包括以下类别:注册环保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低于8人或不足3种专业类型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分;提供8人且包含上述不少于3种专业类型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40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人得5分,此项最高得50分。(3)团队成员中至少配备8名具有环境类((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或给排水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提供低于8人不得分;提供8人得16分;提供8人以上,每多提供一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20分。(4)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10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6(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须配备粤B牌照车辆,提供低于24辆不得分;提供24辆得48分;提供24辆以上,每多提供一辆得2分,此项最高得60分。(2)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设备,须同时包括:噪声计、臭气检测仪、硫化氢检测仪、氨气检测仪、便携式溶解氧仪、流动注射分析仪,提供低于6台不得分;提供6台得30分;提供6台以上,每多提供一台得5分,此项最高得4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所有人为投标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前)。2.投标人自有专业技术设备须提供发票,租赁专业技术设备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前)。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3综合实力2433序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11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情况5(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备计量认证环境检测项目能力①检测项目数>650项的,得50分;②400项<CMA计量认证项目数≤650项的,得30分;③CMA计量认证项目数≤400项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2)投标人拥有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市级(不含县级市)或以上的环境类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得20分;无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认证证书:①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得10分,此项最高3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证书或批文)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号(%)222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1(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后,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情况:(1)投标人承担过街道、区、市及以上政府项目,且项目名称中含有“网格化环境监管”、或“网格管理”字样,每提供1项得15分,此项最高45分;无不得分。(2)投标人承担过街道、区、市及以上政府项目,且项目名称中含有“污染源排查”、或“污染(源)普查”字样,每提供一项得10分,此项最高20分;无不得分。(3)投标人承担过街道、区、市及以上政府项目,且项目名称中含有“污染防治”、或“污染治理”字样,每提供一项得10分,此项最高20分;无不得分。(4)投标人承担过环境类国家、省(部)级科研(技)项目,每提供1项得5分,最高15分;无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科研情况要求提供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批复(通知)文件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5.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3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4(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持有环境核查或监管等智慧环保方面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0分;无不得分;(2)投标人持有环境治理(含药剂产品)、检测领域相关发明专利,每持有1项得20分,此项最高80分;无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标文件生成环节。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N名(N为中标供应商数量)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N+1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N+2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3938599,83948100,83938584)。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提交方式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52.5.2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52.5.2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52.5.2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技术网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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