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概算协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24)
【初始合同】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DPCG2024000009-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DPCG2024000009
四、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方式:18902433830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A1601
联系方式:135902197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类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100
合同金额:0.7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29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9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204合同编号:号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乙方: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4.3.20甲方: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法定代表人:吕旺旺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联系人:王佳婧联系方式:28333083乙方: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莹莹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A1601联系人:刘长明联系方式:13590219790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委托协审管理办法》《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PCG2024000009)及2024年3月11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发布的《中标通知书》,甲方聘用乙方对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进行协助审核。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要求、期限1.服务内容:乙方协助甲方对归口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进行审核。2.服务要求:乙方需按时、保质提交协审成果及中间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量计算底稿、有效询价文件、审核明细表、计价文件、技术经济指标、概算审核报告及附件等。3.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因故被取消协第1页共9页审资格者除外。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及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项目概算实际情况向乙方分派工作任务,并移交项目所需资料,必要时由甲方联系相关单位。2.甲方对乙方概算协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乙方按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项目协审任务,并对乙方提交的概算协审成果进行复核。3.项目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协审工作质量作出书面客观评价,并对其协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投标书的约定,选派协审相关人员,不得替换;如遇生病、离职等情况,必须更换的,须提供原因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更换人员不得降低标准,且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供更换人员社保、执业资格、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乙方无法提供证明,视为“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须承担因虚假应标、虚假承诺或隐满真实情况而带来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并承担本合同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协审人员提供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管理要求和保密制度,乙方对其人员在开展工作中的行为、人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协审人员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情况,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乙方保证在开展评审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程序及有关要求实施评审。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承接的评审业务,负责评审工作底稿和评审报告初稿等的编制;对甲方出具评审结论性文件提供必要的协助,负责评审中疑难问题和技术经济指标的收集整理,并报送相关信息等。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评审结果严重错误第2页共9页或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项目委托。3.乙方协审人员在办理评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评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客观评价评审事项,及时向甲方汇报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接受甲方对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不得隐满、延误,资料交接、现场踏勘、事项调查、数据核对、意见交换等所有与审核事项有关的接触,必须由甲方与相关单位联系。4.乙方负责编制并按时提交项目概算协审成果(含电子版及纸质文件,均1份),协审项目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归还原有项目资料,销毁不需要目L归还的其他资料。5.乙方不得将承接的项目概算审核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其协审资格(不再享有候补资格)。6.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以及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的协审有关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协审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而免除,直至保密信息依法被公开之日止。7.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协审成果及中间资料文件、工作底稿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或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8.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评审结果严重错误或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甲方有权中止对中标人的项目委托。9.乙方每季度组织一次时长为半天的造价相关培训服务;协审相关人员每个月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定期接受甲方要求参与的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评审相关政策法规宣贯。100第3页共9页10.根据项目情况,乙方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开展协审工作,审核人员均为投标书上的人员。协审人员负责概算审核具体工作,需服从甲方安排,按时参与现场踏勘、对数、协调会等协审关键环节,接受评审中心的审核提问并及时回复。四、项目分配原则甲方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报审时间,将评审项目分成评审金额在五千万元以下和五千万元以上的两类(“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对评审金额五千万元以下的,在相关利害关系方回避的前提下,由甲方按中标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及“相对均衡”的原则分派给协审单位。为确保项目均衡分配,评审金额五千万元以上的项目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协审单位,抽中单位轮空一周期抽签,一周期指的是所有协审单位均中签一次。原则上中标单位已达到所承接的费用上限后,将不再分配项目。如所有单位均已满额,而依然有评审任务时,根据以上规则分配的任务,乙方不得拒绝评审。甲方不对乙方实际承担的协审项目数量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五、服务考核管理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即时取消乙方协审资格(不再享有候补资格),并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乙方如擅自毁约,甲方将视情况采取扣分、取消其承接协审业务资格及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2.乙方协审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如因弄虚作假、狗私舞聲、滥用职权造成评审结果严重失实或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接协审业务的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第4页共9页3.乙方对经过必要评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承担责任;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承担责任;对评审技术和标准的适用错误承担责任;对评审报告初稿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对评审报告初稿中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承担责任。4.乙方在年度协审合同履约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时暂停安排年度内本季度以及下一季度的任务:(1)因自身原因导致具体项目的实际协审工期超出协审项目任务书约定工期达3次的;(2)协审常驻代表在服务期限期间,在甲方组织的检查中,协审常驻代表有3次以上不在岗;(3)在合同履行中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协审人员配置不到位;公5.乙方应服从、接受甲方的项目质量考核打分规定,若对扣分持有异议,可提供资料进行说明,双方进行沟通核实。乙方拒不服从打分规定且不沟通,按“考核不合格”1个项目计。因乙方原因协审服务资格被中止的,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审项目的后续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未支付的协审费用,并取消其合同期内协审业务资格。6.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拒绝或推托项目协审业务。如乙方确实无法承担该批业务,应在得知业务委托事项后2天内提交书面说明。甲方将该批业务另行分派,同时按“考核不合格”1个项目计。同一乙方发生此类情况达两次的,或性质特别恶劣的,甲方将取消其承接协审业务的资格。MN47.考核不合格(满分10分,6分及以上为合格)项目累计达3个,甲方有权中止该中标人本年度服务资格,不再享有候补资格。8.乙方应配合和服从甲方的动态管理规定。即单个项目协审结束,根据第5页共9页协审单位的人员安排、评审业务质量、工作纪律、后续配合等情况,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协审单位提交的成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详见《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协审质量考核表》。依据评分结果定期调整协审单位的排名,建立考核通报淘汰机制。如乙方因动态管理被中止项目委托,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审项目的后续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在本年度未支付乙方的协助评审费用中扣除前述已审项目协审费用。六、概算协审时间要求、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1.时间要求:根据《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委托协审管理办法》,一般项目的协审时间为5个工作日,特殊项目时限按照甲方发出任务时约定。2.费用标准:以项目报审总概算为基数,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的“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其中单个项目概算协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单个项目概算协审费上限为49.8万元。如遇国家、省、市有文件规定费率下调的,按照相关文件下浮,遇上涨时不予调整。单个项目的实际审核费用=单个项目参照相关标准计算出的服务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乙方的投标报价0.75。最终协审费支付额需根据项目协审质量考核的结果确定。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工作而产生的税费、人工费、服务费、差旅费等一切支出以及合理的利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年度支付上限为100万元,超过年度支付上限部分费用不予支付。3.若甲方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已分配给乙方的任务,对已开始实施评审的,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情支付,最高不超过标准收费的80%。4.付款方式:乙方出具概算协审成果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填报协审费用申请,原则上3个月结算一次协审费用。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费用前,须第6页共9页向甲方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任何依法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交。甲方在收齐所有协审服务单位符合财务要求的费用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款。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如相关部门职能调整或其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主体变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甲方有权因政策等原因调整本项目服务范围或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2.乙方对经过必要评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承担责任;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的承担责任;对评审技术和标准的适用错误承担责任;对评审报告初稿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对评审报告初稿中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承担责任。3.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如擅自毁约,甲方将视情况采取扣分、取消其承接协审业务资格及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甲方如擅自毁约,乙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4.乙方协审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如因弄虚作假、狗私舞整、滥用职权造成评审结果严重失实或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接协审业务的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乙方还应按合同已发生费用20%支付违约金;如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协审成果及中间资料文件,每天付违约金200元。逾期超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乙方如期交付协审成果及中间资料文件,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付时间。乙方提交的协审成果及中间资料文件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应按甲方意第7页共9页见修改直至达到要求。乙方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及逾期交付责任。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范围扩大,因泄密所得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还应按泄密项目协审费用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消除影响。7.乙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提供的成果文件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物权等)。如果因乙方原因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8.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甲方直接损失以及为解决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开支等。相关违约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在未支付款项中进行扣除。八,其他约定1.本合同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共同作为本项目履行依据。若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约定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以投标文件为准。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未列明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合同,或依次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4.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第8页共9页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不中断地履行本合同。(以下无正文)甲方: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签约日期:2004年3月20日乙方: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签约日期:2004年3月20日30300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概算协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