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2024)



一、合同编号:51018924210200007115[2024]00118

二、合同名称:房屋租赁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18924210200007115

四、项目名称:2024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028-85321405
供应商(乙方):陈疏影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韵路186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
联系方式:138820011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房屋租赁服务
1(项)
¥1,501,699.50
¥1,501,699.50

合同金额: 1,501,699.5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壹仟陆佰玖拾玖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高新区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房屋租赁合同.pdf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2024年03月29日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号:22024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出租人(以下称甲方):陈疏影(******************)承租人(以下称乙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办公楼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需说明的是,乙方名称己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变更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86号的高新国际广场E座第四层E座402(部分)、403-407号房屋,租赁建筑面积合计1853.95m。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办公楼,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本项目房屋租赁期为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此合同为第3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1、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67.5元(含税),每月租金以实际承租面积结算。2、租金采用预交方式,半年付一次。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前6个月租金;半年租期届满前10日支付下半年租金。支付租金前,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3、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特约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特约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乙方须按照大楼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交付。4、甲方收款账号开户名:陈疏影账号:41006265520165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百花支行第四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前期租赁期间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663137.00元(大写:陆万叁仟壹佰谷拾柒元整)保证金,继续作为此次租赁期内的保证金,租期满后无财产损坏和其他欠费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租赁物业整体现状。乙方给所租物业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确认后的合理修复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公用事业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口内将保证金补足,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本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4、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完整、无偿地,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将房屋及所有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并付清所有费用。经甲方验收台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0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若甲方在移交7日内,发现设备、设施因乙方原因而受损的,乙方应当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租赁期间,如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甲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1)抵押和转让本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用建筑物包括租赁物业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及转让物业。甲方须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转让抵押行为而受到损害。2)维修责任租赁房屋及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发生的自然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处理。2、乙方的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承担以下责任:1)安全责任乙方应随时检查消防设备及防火设备,及时排除上述设施和设备的问题。由于上述设施设备(由第三人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除外)而产生、导致或引发的任何人身或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2)装饰装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设备设施的维护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承担口常维护费用: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等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故意损坏的除外)。4)转租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严禁转租、转借房屋,或将房屋交与其关联方使用。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转租、转让、转借他人、调换、分租等行为不再享有续租权。确因经营困难需提前终止合同或更换承租人的,须报请甲方同意后再进行相应变更手续办理。5)公用事业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并按时交纳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卫生费等公用事业费。6)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办公楼只能作为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地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成都市政府的各项政策。第七条房屋交付1)402(部分)、403-407号房屋:甲方按房屋的现状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当保障房屋设备设施完整。若因甲方原因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说明,乙方按照实际交付使用时间支付租金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及时腾退房屋,并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搬出全部物件,15日后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中方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租赁期间,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遭受不可抗力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乙方不能享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到无法修复,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在【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提前15天与乙方协商并提供书面说明,经乙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30日。若超过30日仍未交付使用,应按延迟日期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天数乘以同期应收租金的5%计算。2)租赁期间,若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租期满半年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6313算。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在30天内的,应按延迟日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天数乘以同期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五;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2)乙方连续2个月不缴纳本合同下的公用事业费或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3)租赁期间,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当甲方提取保证金后,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调换、分租或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上述行为,终止并解除合同,同时扣除乙方保证金。因1)至5)项因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损失不作任何补偿,保证金不了退还,未履行的租金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6)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且双方未约定续租的,乙方未能及时退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口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至房屋交付为止第十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除因期满而终止外,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任何类似事件。政府部门征用或要求拆除租赁房屋,或限制租赁上述房屋拟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在终止通知中明确本合同的终止日,终止通知在送达对方后生效。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及预付租金。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租赁期内,因乙方装饰、装修或不正当使用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租赁期满,乙方欲续租的,乙方应当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与甲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续租合同与原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租金可能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上涨幅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租金的3%,届时以补充协议约定。3、租赁期满时,乙方如退出租赁,需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主动完结相关手续。4、合同期满,房屋如不再续租,甲方不承担乙方所产生的装饰、装修费用。5、租赁期内,如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或乙方在甲方通知后10日内未提交书面购买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可以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所有权利及责任均同时转移,乙方相应的责任及义务不变。6、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7、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完整协议。8、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终止。9、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出租人:陈承租人:(盖章高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2年3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