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修理费 车辆点定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通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通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修理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YJ4212222300113535
二、合同名称:车辆点定维修协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车辆修理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通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地址:解放路1号
3、联系方式:0715-4322572
4、供应商(乙方):通城县车王汽车维修部
5、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旭红路259号
6、联系方式:135455771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3、主要标的数量: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1810
5、合同金额:10.18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年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定点服务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2-2023-0102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车王.docx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甲方:通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机构代码证:12421222011356096C地址: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西路1号联系方式:0715-4322572乙方:通城县车王汽车维修部组织机构代码证:92421222MA4CE3DW46地址址:通城县隽水镇旭红路259号联系方式:杜林13545577195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通城县银山支行42050110261900000517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等业务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一、协议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方如若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二、维修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及应急救援服务等。三、维修程序:甲方维修车辆送到乙方后,由乙方检查该车辆维修项目内容,填写《车辆维修报价单》,报送到甲方审批,乙方接到车辆维修审批单后方可进行维修。如在维修期间需增加维修项目,则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审批。四、质量保证: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为甲方所购买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正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五、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工时费优惠20%,材料费优惠8%,乙方的工时费及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六、应急救援:甲方车辆在通城县县域范围内出现无法行驶的故障时,由乙方提供24小时有偿救援服务。七、结算方式:所有费用采取按月结算,乙方必须持税务发票、《车辆维修报价单》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一律采用转账方式办理,不使用现金。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通城县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六签(99复额文车2023年,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修理费 车辆点定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