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鱼县公安局2024)



嘉鱼县公安局印刷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YJ4212212300343840
二、合同名称:文印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印刷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嘉鱼县公安局
2、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
3、联系方式:1330710235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咸宁市宏琳图文印刷有限公司
5、地址: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
6、联系方式:135455889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印刷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7000
5、合同金额:0.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0内完成。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定点服务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3-012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公安局合同7000.pdf

文印制作合同甲方:嘉鱼县公安局乙方:湖北省咸宁市宏琳图文印刷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制反诈宣传单资料物料一批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制作内容1、文印制作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由甲方提供,甲方保证提供的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2、因文印制作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二、价格与结算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文印资料,合计金额:7000.00元整。2、乙方按最后清单结算,价格按市场正常行情结算。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样稿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印刷文本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字行歪斜及行间疏密不等,不得颠倒或有缺页。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质量标准。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印刷。因甲方原因改版时,双方需另签改版费补充合同,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四、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2、本合同涉及的印刷文本,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第1面、共2面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10年。五、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3、本合同及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第2面、共2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