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 管道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2024)
静宁县新店乡新店村2024年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JNJY2024ZC-134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16001JH620826005
项目名称:
静宁县新店乡新店村2024年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人:
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甘肃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3-25
供应商:
静宁飞天林果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
林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静宁县新店乡新店村2024年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3-25
合同总金额:
81.2706(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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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107静宁县新店乡新店村2024年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INJY2024ZC-134采购单位: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供应商:静宁飞天林果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机构:甘肃亚鑫招标有限公司0001102甲方(招标人):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静宁飞天林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静宁县新店乡新店村2024年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所签订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数量、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管道系统(1)PVC管生产厂家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陕西杨凌锦川管业科技有限公司(3)四川永欣达塑料制品厂(1)品牌:天科规格:Dn25×en2.0mmPNO.8MPa(2)品牌:锦川,规格:dn50Xen2.0mmPNO.8MPa(3)品牌:永欣达规格:20-1107108115758102兰州金宝元塑料制蓄水桶品有限公司品牌:金宝元规格:2000L1761346236896中标价中标价(小写)¥:81270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零陆元整(小写)¥:81270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零陆元整(小写)¥:81270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零陆元整(小写)¥:81270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零陆元整(小写)¥:81270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零陆元整(小写)¥:81270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零陆元整乙方所供货物参数:、1.管道系统:压力补偿支管:16/0.9mm2.0/0.50、主管PVC:50*2.0mm*0.8Mpa,PVC管、滴灌管、球阀、过滤器等相关配件。2.蓄水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0072-2017。2000L聚乙烯卧式吹塑罐,长1850mm、宽1250mm、高1100mm、口径63mm,重量48±0.1kg,对称部位的壁厚比≤1.5:1。2、卧式罐表面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排泄口处无积料;无塑化不良、裂缝孔洞现象。色泽均匀,无外来附着物,无明显色差。三、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货物运输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按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自负。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拨合同总金额80%,项目建设完成,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总金额的17%,剩余合同总金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满后退付,质保期一年。六、验收要求由甲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项目采购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乙方未按照项目采购要求供货甲方将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将不支付合同货款。乙方在供货过程中未按照项目采购要求供货,不能诚信履约。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意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适当履行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提供货物的时间、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影响甲方使用,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交货期限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迟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5%的迟延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八、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乙方完成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带相关手续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根据项目要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他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碳商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壹份。4甲方(盖章):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新店乡电话:0933-2691005乙方(盖章):静宁飞天林果科技有限公司X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川镇红旗村胡河社19号电话:18919339335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日期:2243.5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日期:203.2账号:开户行:账号:470030122000009209开户行:静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代理机构(盖章):甘肃亚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富康路富康苑二层2号电话:0933-2585266代理机构(盖章):甘肃亚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富康路富康苑二层2号电话:0933-25852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果园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 管道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