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屏蔽罐 废液存储罐采购合同公告(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2024)
一、合同编号: HT-IHEP-QT-0502/2023-Z
二、合同名称: 非标设备采购合同书(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
三、项目编号: GDZX2024007号
四、项目名称: 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
联系方式:0769-88931091
供应商(乙方):江苏铁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海安市长江西路128号
联系方式:180361996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非标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50000.00
合同金额: 64.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测试及最终验收,地点广东东莞大朗镇中子源路1号中国散裂中子源园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热室合同.pdf
热室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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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HT-IHEP-QT-0502/2023-Z非标设备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甲方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乙方单位名称:江苏铁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并根据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X2024007号)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采购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1.项目简介中国散裂中子源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十二大科学装置之首,为我国材料科学技术、物理、化学化工、生命科学、资源环境和新能源等提供一个先进、功能强大的科研平台,成为继英国散裂中子源、美国散裂中子源和日本散裂中子源之后,全世界第四台脉冲型散裂中子源。项目落户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中子源路一号,于2018年8月完成国家验收,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为项目法人。本项目基于散裂中子源上伴生束的同位素生产技术研究需求,对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同位素分离热室是进行同位素产生分析和分离的关键的必要设备,分离热室是放射性物质操作的空间,在热室内实现目标核素的分离和提纯。本项目采购的热室为双箱体设计的中型热室,采用密封设计,厚屏蔽操作箱(靶热室)主要用于高放射性靶的化学方法解靶、分离和纯化等操作,配备一双机械手,通过观察窗实现化学分离流程的各项操作。薄屏蔽操作箱(分离热室)主要进行小剂量放射性核素的化学分离和纯化等操作,配备单只机械手和一双手套操作窗,通过观察窗可以实现机械操作或者手套操作。热室具备分拆运输和现场装配便利性。根据本项目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设备的优化设计及制造、工装的设计及制造(包括加工、测试和运输等所需的工装)、出厂试验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安装、测试等。2.技术指标及要求表2-1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主要参数及技术指标1热室箱体个数及尺寸箱体由厚屏蔽箱体(靶热室)和薄屏蔽箱体(分离热室)两部分联体组成,中间设置传递窗;靶热室内部操作空间尺寸1800mm×1000mm×130mm(L×W×H),公差±2mm;分离热室箱体内部操作空间尺寸为-序号参数技术要求备注11设备等级密封性等级:2级。-10便携式屏蔽罐便携式屏蔽罐5个,钨钢材质,厚度不小于35mm,内部腔体可放置30ml西林瓶。-9靶转运小车1台,采用静音橡胶轮,轮毂直径不小于200mm。屏蔽罐采用内腔尺寸ø40mm×40mm,靶片沿直径立放,采用铅为主体材料,外层采用304不锈钢不小于30mm外壳保护。总屏蔽厚度不小于210mm铅当量。-8废液存储罐数量4个,要求内部腔体尺寸为ø180mm×500mm(公差±5mm),有效容积约为50L,采用316L耐腐蚀不锈钢材质,屏蔽层采用铅为主体材料,屏蔽厚度为不少于40mm铅当量,外层使用304不锈钢外壳。-7箱体照明箱室照度不小于500lx,灯罩与箱体缝隙按照密封要求做密封处理。-6箱体排风工作负压压差不小于250Pa,热室换气频率不小于10次/小时,排风口设置有“一级初效+两级高效”核级排风过滤器(GB/T17939-2015核级高效过滤器)。-5箱体密封热室箱体采用密封设计,密封圈采用耐辐照型氟橡胶,EJ/T1096-1999中规定的密封等级2级。-4箱体操控靶热室设置关节机械手两只,分离热室设置关节机械手一只,机械手均配置袖套。分离室正面设置低剂量情况下手套操作方式,手套窗带屏蔽盖。-3屏蔽厚度靶热室操作面屏蔽厚度不小于200mm铅当量,侧面和背面不小于160mm铅当量,分离热室采用屏蔽厚度为不小于50mm铅当量。屏蔽体衔接处错缝处理,屏蔽体外部采用厚度不小于2mm不锈钢包覆。-2箱体材料及处理箱体采用耐酸碱316L不锈钢材质,底部表面粗糙度不高于Ra1.6,无焊缝;底板厚度不小于6mm,四周采用气密焊接,四周做圆角处理,焊缝处的粗糙度不高于Ra3.2;-880mm×1000mm×1300mm(L×W×H),公差±2mm。靶热室正面设计不小于800mm×400mm(L*H)窥视窗,分离热室正面设计不小于390mm×500mm(L*H)的窥视窗,背面预留设备进出屏蔽门。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技术说明文件》。3.进度计划3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测试及最终验收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2完成所有设备加工制造、组装测试及出厂验收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1完成设计、工艺评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序号项目时间要求备注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对进度进行调整,将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且不得在合同价款要求另行收取窝工费、仓储费等费用。4.双方协作内容4.1甲方(1)甲方提供《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技术说明文件》,即本合同附件1。(2)在乙方生产制造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了解设备的生产进展及质量情况,但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不减轻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3)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阶段对设计要求提出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4)对于本合同中所提到的甲方参与乙方组织的对本项目设计和制造过程所有的评审、监督、检查、检测等,甲方均不负有任何技术方面的责任。4.2乙方(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机械结构设计、工艺设计优化和制造。乙方完成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机械结构设计和工艺优化设计后需组织评审,甲方人员参加。评审通过后乙方才能开始设备的生产。(2)乙方负责工装的设计及制造(包括加工、测试、运输和安装等所需的工装)。(3)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所提的文件要求中,有任何矛盾或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对设计细节、技术要求等有权做出修改,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受修改并按照修改后的方案进行设计制造。(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制定出详细的生产计划时间表,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生产计划时间表进行生产。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设备生产进度报告,甲方将据此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5)对于设备内部由乙方外购的主要器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使用说明书、产地和性能等产品参数。(6)在设备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质量跟踪,乙方需提供相关的质量跟踪文件。(7)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进行出厂试验和出厂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8)乙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提前与甲方沟通进场安装的时间,并积极组织现场安装设备的测试和验收工作。(9)在甲方现场工作时,乙方需充分了解并遵守《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园区施工作业安全告知书》,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施工作业时须遵守《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园区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如有违规作业,乙方须接受《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园区施工作业违规处罚》。(10)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工作涉及放射性作业或场所,甲方负责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辐射风险告知、个人剂量监测和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了解放射性的危害并自愿接受项目中合理合法的放射性;乙方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授权,确保其员工具有完成承包项目所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告知其员工放射性的潜在风险,确保职工自愿从事可能接触到放射性的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培训授权的有效性进行检查。(11)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履行:甲方联系人:谭志新,联系方式:18948323721tanzhixin@ihep.ac.cn乙方联系人:张志勇,联系方式:18036199660zhangzhiyong@tiemao.cn5.交货地点、产品的包装运输要求5.1产品交货地点:广东东莞大朗镇中子源路1号中国散裂中子源园区。5.2设备的包装按EJ/T564-2006“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要求”进行。设备包装应包括设备所有部件、备用部件、消耗品及专用工具,不同品种部件应分类包装,并提供完整的装箱清单和必需的资料。包装和运输过程不得出现零部件损坏或变形、焊缝开裂、零部件锈蚀、漆膜剥落等现象,上述情况如有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本合同所有设备的包装、标记和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包装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满足设备装卸和运输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的包装均应牢固,并标明专用标记。这类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5.3甲方不对由于包装和运输而产生的任何问题负责。6.试验与验收6.1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附件1。6.2出厂试验设备在乙方处按出厂验收测试大纲进行试验,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出厂验收。6.3出厂验收设备制造、试验完成并经乙方验收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组织出厂验收,邀请甲方参加,甲乙双方共同按合同、技术文件和验收程序实施验收,确保设备性能及功能达到要求,出厂验收通过后方可出厂。任何虚假指标响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它相关责任。注:详细的验收测试大纲由乙方编制并经甲方认可。6.4现场最终验收分离热室由乙方到甲方现场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按照乙方提供的试验要求进行试验,达到合同要求后,完成最终验收。注:详细的现场最终验收测试大纲由乙方编制并经甲方认可。7.产品保修及后续服务7.1全部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4个月,保修期外乙方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提供全面优惠的备件支持。7.2在保修期内,非甲方人为原因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免费更换零部件。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保证可以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设备生产商提供终身维修;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法定假期除外)进行响应,需要抵达现场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抵达现场,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维修。8.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8.1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贰佰壹拾伍万元整,即(小写)¥2150000元。8.2付款方式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645000元;第二次: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合同总价65%,即¥1397500元。第三次:质保期满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合同总价5%,即¥107500元。乙方于每次收到付款后一周内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9.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成果9.1专利权基于本项目产生的新的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发生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9.2非专利技术成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都是用于本项目的资料,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和透漏,不得进行专利申请,在为履行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时,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10.乙方违约责任10.1本项目技术风险由乙方承担。10.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表”开展工作,按期完成项目制造,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金,误期赔偿金按本合同总价款0.5%/周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误期赔偿金由甲方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如果拖期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进度延迟,不视为乙方违约,工期顺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的情况(不可抗力除外)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若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乙方仍应按前款规定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甲方不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则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0.3如乙方完成本项目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按乙方迟延履行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自甲方通知乙方产品不合格之日起计违约金),承担方式见本合同“10.2”条款。10.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包括迟延履行的情况),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解除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或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10.5甲方依据以上情形和条件决定解除合同时,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特别说明:乙方的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表”相比较,如果拖期超过1个月或制造完成的项目不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已付全部合同款,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11.甲方违约责任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进行技术方面的变更,由此导致的乙方制作费用增加或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方式由双方届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11.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且经乙方催付后仍不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赔偿金,赔偿金按迟延付款总额0.5%/周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如果迟延付款超过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的实际损失。12.不可抗力甲方、乙方双方在遇到不可抗力影响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暴动、战争,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13.争端的解决在履行合同时,若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乙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没有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4.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让,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委托分包或外协,如乙方拟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或委托外协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如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还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并解除合同。15.其他(1)本合同附件:附件1:甲方提供的《医用同位素分离热室技术说明文件》,随本合同正文一起提供,以双方签字盖章方式确认并生效。附件2:《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园区施工作业安全告知书》附件3:《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园区施工作业管理规定》(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4)未尽事宜参照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帐号32001647142050229410乙方单位名称江苏铁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章2024年月日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海安县人民中路分理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勇18036199660乙方乙方代表(签名)合同章2024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吴贲华住所江苏省海安市长江西路128号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2211J地址、电话: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010-88235903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0200004909014451557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2211J地址、电话: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010-88235903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0200004909014451557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2211J地址、电话: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010-88235903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0200004909014451557甲方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合同章2024年月日联系人及电话谭志新18948323721甲方法定代表人王贻芳合同章2024年月日甲方甲方代表(签名)合同章2024年月日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屏蔽罐 废液存储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