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教育质量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2024)



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302000795A_001二、合同名称:潍坊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ZFCG-2023-0000560四、项目名称:潍坊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五、合同主体名称:潍坊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号联系方式:0536-6021012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569号联系方式:0536-5604185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潍坊教育质量提升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18610338.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潍坊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302000795A001计划编号:370700000082018202300022采购人:上潍坊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二月=十日采购人(甲方,全称):潍坊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供应商(乙方,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一标段)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中标通知书;6.技术规格和要求;7.本合同附件。二、采购标的技术参数见附件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含税):18610338元,大写:壹仟捌佰陆拾壹万零叁佰叁拾捌元整四、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项目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终验完成后,第二年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总价的10%。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付款进度可以根据财政预算情况作适当调整。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达到验收标准。六、验收1.初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产品之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清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合同规定的附带资料,并给予书面“设备签收单”。若验收时发现问题,甲方在收到产品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更换及处理,直至问题解决。甲方在收到产品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初步验收合格。1乙方所供设备和软件的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国家标准(含强制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不低于行业标准2.上线验收:供货设备进场后,乙方在1个月内完成现场上线调试,设备和软件应达到以下验收目标:(1)本合同附件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的所有系统功能已全部实现,性能指标全部达到要求。(2)软件文档、培训课件和附件约定的技术资料等关键文档已一并交付并通过验收,软件所有测试项没有残余错误。(3)核心业务数据通过验收,完成乙方承诺的系统应用目标,系统的各项核心业务数据正确无偏差。(4)设备质量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运行速度、运输效率正常。上线验收方法:调试和验收期内,甲方有权对设备进行抽样检测、实验验证和文件审查,测试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现场验收需要,决定是否邀请专家或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甲方垫付评估费用,评估未通过的由乙方承担。乙方确定所有接口开发工作、系统功能开发工作(如有)、硬件到场安装工作、软硬件整体联调工作都已完成,项目具备运行能力后,乙方通知甲方签署《上线设备交付单》并盖章。若甲方逾期未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线验收合格。乙方所供成品软件类免费提供系统对接接口,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系统集成工作,协助甲方进行各类数据共享和整合,配合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3.最终验收:甲方签署《上线设备交付单》且项目运行正常一个月后,启动项目终验。乙方应通知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监理,组织进行项目终验并给予书面“验收报告”并盖章。终验不合格的,甲方应在终验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中应列明详细的异议内容及理由。如异议属实,则乙方应在接到该异议后及时进行更换或修理,直至甲方终验合格。七、质保期及服务期1.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上线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及配置,必须全新原装,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鉴定报告。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任何因安装工艺、材料和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或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提供无偿的更换和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系统维护,系统维护应及时、高效。在质量保证期内,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及乙方不能预见的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损害,所有设备的检验、标定、检测等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质保期内确保系统及设备的完好无损,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在此期间发生外场设备损坏、被盗等不可预知的外力造成的风险。质保期内,因被盗等乙方不能预见的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恢复正常运行,恢复费用由甲方或者实际使用人承担2.服务期服务期限同质保期限一致。(1)服务期内:A.乙方提供7天*24小时免费电话技术咨询及远程响应。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乙方将在半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故障解决时间小于12小时;B.当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将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法定节假日除外),因遭遇交通堵塞等其它不可预见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的情形而导致迟延上门服务的时间除外:C.对于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维修和零配件更换,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D.服务期内所有软件系统的升级均由乙方无偿提供。(2)服务期外:A.乙方提供5天*8小时的免费电话技术咨询;B.进行支持服务时,乙方只收取成本费用,成本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和人员的工时费用。C、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包年服务协议(3)甲方在本合同设备款未结清及服务期未到期前,对于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移线、搬线、改装、拆装等),均应通知乙方,施工费用在2000元以下,乙方可免费为甲方操作,服务期内次数不超过3次。超出上3述规定情形的,按照工程变更处理。服务期内乙方在2日内拒绝/急于提供相应操作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操作或委托第三方操作,并在合同余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八、甲方权利义务1.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实施工作由甲方统一领导和组织。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拥有监督权和项目质量的检查权。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4.甲方负责系统培训的组织工作,提供培训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培训工作提出整改意见。5.对双方提出有保密要求的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义务。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7.及时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九、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设备和软件)和服务,并承诺产品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和成熟领先的专业技术。2.做好项目所用材料等的采购、检验和管理。3.在上线验收前承担产品的风险。对已完工的工作,乙方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4.在运行期间,随着甲方需求的变动随时作出响应,服务期内及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5.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终身免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提供多种方式和途径的支持服务。6.乙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与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7.乙方逾期未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按照该事件造成的影响对乙方的项目合同款进行扣除。48.对双方提出有保密要求的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负责。10.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11.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所在单位监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12.乙方须根据项目涉及的软件、硬件和服务等内容开展培训,使用人员全部掌握、熟练应用。十、货物包装及运输要求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运输、装卸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1.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政府信息和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持续有效。2.合同涉及的硬件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软件如系专门为甲方开发的,相关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3.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主张。本合同所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十二、违约(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甲方延期付款,按照同期LPR两倍计算违约金。(二)乙方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或验收合格,应当承担逾期竣工责任,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计入乙方工期。乙方交货或竣工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各方履行必要的财产返还义务,乙方自行承担取回返还物的成本。(三)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书面提示后5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含附件),无论对方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一次性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主张。(五)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合同:(一)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二)乙方供货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供货无法正常提供的;(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四)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十五、争议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人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备案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09268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L子化政府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09268(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7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质量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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