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嵩政采竞磋-2024-4-A
二、合同名称: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4-4
四、项目名称: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嵩县白云大道公路局办公楼
联系人:徐军堂
联系方式:66333898
2.供应商(乙方):河南纬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8楼814-815室
联系人:毛斐然
联系方式:173379157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95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工期3个月,地点嵩县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合同范围内所有内容
完成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用地报批组卷;规划调整、听证及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建设用地报批并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复。
3个月
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2日
G311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G311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项目甲方: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河南纬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4月1日甲方: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河南纬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G311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项目工作于2024年3月29日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进行了竞争性碳商采购,现根据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G311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项目。2、项目概况:G311连栾线嵩鲁交界至车村段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嵩县车村镇,起点位于嵩县与鲁山县交界处,沿G311连栾线老路途径龙王村、树仁村、水磨村、陈楼村,终点止于G208二浙线交叉口,路线全长14.497公里。3、工作内容:完成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调整、听证及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复。4、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组织技术人员负责全面技术工作,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第二条相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及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4、《地籍调查规程》;5、《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6、《纬达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分析系统V1.0》;7、《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数据库质检软件V1.0》;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成果提出具体要求;(2)负责提供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资料;W(3)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4)编制报告形成的成果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按照自然资源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自主选择确定具体的工作方式和组织形式(2)乙方需按合同规定实施项目计划;(3)乙方负责全部技术工作,工作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自备,工作中发生的仪器、设备人身财产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自理,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对成果的质量负责,若项目成果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不合格的,乙方负责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直至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但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项目成果不合格的,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和成果。2第四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袁俊阳;证书编号:B201909060300580联系电话:0379-63203506。第五条工期3个月。因非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工期顺延。第六条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项目费用:本项目中标金额为:¥6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任元整)。包含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税金等完成本合同内容的全部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任何费用。付款方式:完成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组卷后支付合同价的60%,即¥4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元整);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后支付剩余价款,即2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章拾柒万捌仟元整)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以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的,工期按实际工作日顺延。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工作3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进行工作的,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第八条合同争议和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积极协商的态度,严格履行本合同。因为不可预见的因素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3016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0379-6320021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账号:41001501110050203600签订日期:2024年4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