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2024)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委托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FZCSS-G-F-230003-2

二、合同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委托合同

三、项目编号:CFZCSS-G-F-230003

四、项目名称: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6号
联系方式:0476-278301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鹏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御园财富广场C座12楼1211
联系方式:13947663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1(包)
¥419,680.00
¥419,680.00


合同金额: 419,68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07日至2024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鹏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2包.pdf
内蒙古鹏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2包.pdf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2024年04月02日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委托合同采购计划备案:赤财购备字[2023]松山00226号公开招标文件编号:CFZCSS-G-F-230003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采购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合同编号:CFZCSS-G-F-230003-7号委托单位: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供应商:为劳老鹏的买项目管理有限起任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4月7日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委托合同甲方: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乙方:1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编号:CFZCSS-G-F-230003;采购计划备案号:赤财购备字[2023]松山002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工程造价鉴定委托服务有关事宜,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第二、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工程造价鉴定业务”即指以下服务类别的鉴定业务:工程预(概)算、竣工结(决)算的审核。三、服务期限:203年月2日开始实施,至本合同的工程造价鉴定业务自2024年3月31日终结。具体项目完成时限按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采购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执行。四、合同金额:办14法佰捌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山968So大写:项目送审金额产生变化时依照增(减)比例,增加(扣减)付费。(增加付费金额上限为合同金额的10%,扣减不设下限),非采购人原因导致评审委托期内无法委托的项目不付费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如果项目被审计局或财政局抽审,则视为本包没有该项目。如果项目建设单位未送评审,同样视为本包没有该项目。五、付款方式及时间:付款方式:合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评审费。六、合同文件的组成:1、投标书及公开招标文件2、中标函或承诺函3、工程造价鉴定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七、鉴定成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造价鉴定服务,提供的工程造价鉴定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八、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鉴定专业人员不按鉴定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鉴定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鉴定业务有关的资料。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鉴定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鉴定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鉴定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鉴定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鉴定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2、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鉴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鉴定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鉴定业务。2)应当忠诚履行工程造价鉴定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一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返还收取的鉴定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3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5)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一经发现,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需依法依纪追究乙方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鉴定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鉴定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7)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格的工程造价鉴定成果。九、合同的转让: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鉴定成果或所提供造价鉴定成果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损失的,除返还收取的鉴定费用外,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应当履行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承诺。4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起诉讼。十四、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乙方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高航限化有之司专穿阳多达安帐号:帐号:060502049024185024联系电话:13949663618联系电话:发银委托代理人(签字)卫心年委托代理人(签字):8日签订时间:5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委托合同采购计划备案:赤财购备字[2023]松山00226号公开招标文件编号:CFZCSS-G-F-230003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采购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合同编号:CFZCSS-G-F-230003-7号委托单位: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供应商:为劳老鹏的买项目管理有限起任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4月7日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委托合同甲方: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乙方:1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编号:CFZCSS-G-F-230003;采购计划备案号:赤财购备字[2023]松山002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工程造价鉴定委托服务有关事宜,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第二、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工程造价鉴定业务”即指以下服务类别的鉴定业务:工程预(概)算、竣工结(决)算的审核。三、服务期限:203年月2日开始实施,至本合同的工程造价鉴定业务自2024年3月31日终结。具体项目完成时限按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采购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执行。四、合同金额:办14法佰捌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山968So大写:项目送审金额产生变化时依照增(减)比例,增加(扣减)付费。(增加付费金额上限为合同金额的10%,扣减不设下限),非采购人原因导致评审委托期内无法委托的项目不付费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如果项目被审计局或财政局抽审,则视为本包没有该项目。如果项目建设单位未送评审,同样视为本包没有该项目。五、付款方式及时间:付款方式:合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评审费。六、合同文件的组成:1、投标书及公开招标文件2、中标函或承诺函3、工程造价鉴定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七、鉴定成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造价鉴定服务,提供的工程造价鉴定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八、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鉴定专业人员不按鉴定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鉴定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鉴定业务有关的资料。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鉴定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鉴定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鉴定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鉴定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鉴定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2、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鉴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鉴定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鉴定业务。2)应当忠诚履行工程造价鉴定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一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返还收取的鉴定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3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5)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一经发现,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需依法依纪追究乙方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鉴定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鉴定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7)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格的工程造价鉴定成果。九、合同的转让: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鉴定成果或所提供造价鉴定成果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损失的,除返还收取的鉴定费用外,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应当履行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承诺。4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起诉讼。十四、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乙方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中国高航限化有些司身B多达女开户银行:帐号:帐号:06002048024489024联系电话:13949663818联系电话:发销托代理人(签字)宜业中委托代理人(签字):8签订时间: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