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75207920243001
二、合同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诸浣江2024-02-04
四、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诸暨
联系方式:18858500975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鲁迅西路57号
联系方式:1342958971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满止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采购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供应商: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诸暨市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2024年02月22日,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以竞争性碳商方式对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浣江2024-02-04)进行了采购。经碳商小组评定,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竞争性碳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报批审查配合、按审查和招标人意见对整个设计过程的修改、深化整合和优化设计;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设计补图和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联系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等。(二)主要技术标准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乙方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甲方或甲方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乙方在工作中使用下述标准、规范(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基础处理技术规范》(JGJ50-200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2001年修订版)其他相关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三)主要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2.乙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成果,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3.乙方服务质量差,设计内容出错导致承包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4.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6.乙方的日常管理,由甲方相关办公室共同负责。7.乙方在承接设计任务期间应在30分钟内对甲方相关要求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项目服务地点,若累计3次以上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响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四)项目成果具体成果及数量按甲方实际要求为准。四、合同价款及设计收费标准1.本合同总价为: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22.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内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收费基价,按成交折扣率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诸政办发(2016)69号)文件规定结算服务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本项目最终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52%。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乘以52%进行计取,所有项目设计费用不设最低价。3.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费用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审核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注:支付前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因未按要求提供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而引起的延迟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以上付款时间是指甲方完成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的时间,因财政部门资金申报、审查、拨付造成的支付时间延误的,不视为甲方违约。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牌头支行账号:33050165635700000468六、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银行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合同期满且无任何问题15天内退还(不计息)。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4.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七、合同期限及履行地点合同期限(以先到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满止。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3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20%的违约金。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俞金科电话:15805859610乙方代表:楼君电话:15158815449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须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周按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按甲方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40.5%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合同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十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十八、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九、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5二十、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张委托代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诸浣江2024-02-04),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规定采购程序,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率为:52%。请贵公司接到本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计划文号:临[2024]536号业主单位联系人:傅雪薇联系电话:18858500975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航汀联系电话:18888778110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72024年02月27日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供应商: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诸暨市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2024年02月22日,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以竞争性碳商方式对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浣江2024-02-04)进行了采购。经碳商小组评定,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竞争性碳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报批审查配合、按审查和招标人意见对整个设计过程的修改、深化整合和优化设计;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设计补图和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联系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等。(二)主要技术标准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乙方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甲方或甲方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乙方在工作中使用下述标准、规范(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基础处理技术规范》(JGJ50-200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2001年修订版)其他相关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三)主要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2.乙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成果,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3.乙方服务质量差,设计内容出错导致承包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4.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6.乙方的日常管理,由甲方相关办公室共同负责。7.乙方在承接设计任务期间应在30分钟内对甲方相关要求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项目服务地点,若累计3次以上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响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四)项目成果具体成果及数量按甲方实际要求为准。四、合同价款及设计收费标准1.本合同总价为: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22.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内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收费基价,按成交折扣率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诸政办发(2016)69号)文件规定结算服务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本项目最终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52%。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乘以52%进行计取,所有项目设计费用不设最低价。3.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费用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审核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注:支付前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因未按要求提供结算清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而引起的延迟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以上付款时间是指甲方完成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的时间,因财政部门资金申报、审查、拨付造成的支付时间延误的,不视为甲方违约。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诸暨牌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牌头支行账号:33050165635700000468六、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银行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合同期满且无任何问题15天内退还(不计息)。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4.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七、合同期限及履行地点合同期限(以先到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满止。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3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20%的违约金。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俞金科电话:15805859610乙方代表:楼君电话:15158815449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须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周按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按甲方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40.5%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合同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十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十八、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九、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5二十、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张委托代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暨南街道2024年度房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诸浣江2024-02-04),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规定采购程序,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率为:52%。请贵公司接到本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计划文号:临[2024]536号业主单位联系人:傅雪薇联系电话:18858500975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航汀联系电话:18888778110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72024年0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建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