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建筑用地拨地定桩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2024)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的合同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03 10:31:43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4-00030 预算金额:2066081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ZCH2024[C]0032
二、合同名称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三、项目编号
GDZS20231102
四、项目名称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020-26222002
供应商(乙方): 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
联系方式:139289548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1(项)
2,066,080.63
2,066,080.63
合同金额: 2,066,080.63元,大写金额:贰佰零陆万陆仟零捌拾元零陆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8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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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ZCH2024[c]0032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GDZS20231102项目编号:委托方(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签订时间:2024年2月4日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2/14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赵乾良法定代表人:王宇鹏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电话:13922171313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法定代表人:曹凯滨江国兵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电话:13928954826电子信箱:3/14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零陆万陆仟零捌拾元陆角叁分(¥2,066,080.63元含税),合同最终费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第二条: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一、服务内容(一)服务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约645亩)范围内地籍、用地、监察、矿产、开垦、闲置等方面的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包括但不限于界定土地使用范围、征用地测绘、地籍测量、房屋详查、房屋面积测算、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管线盲探、管线工程规划测量、编制各类图表及勘测定界技术成果报告书等。(二)取得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料开展工作前,作业队必须自行申请取得测区控制测量所需的高精度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起算数据,勘测定界工作所需的增城区测区范围内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最新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数据1:10000地形图数据,以及完成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料。(三)进行征用地测绘1、控制测量:根据征用地范围大小布设相应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点位密度不少于相关规范要求。2、1:500数字化地形测量:按拟征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10米范围内进行测量,外业数据采集时应确保主要地貌表示清楚,重要地物不得遗漏,内业成果整理时要确保地面建筑物及地下、地面管线在图上表示清楚。具体测量按相关规范要求。(四)进行勘测定界1、按拟征用地红线实地埋设界桩,界桩按各转角点放样、埋设,直线段每150m设点,界桩样式按采购人要求制造;编制《国土界桩放样表》,含界址点坐标表、界址点实测坐标表、界址点点之记(实地拍照)。4/142、在征地范围和分割地块范围,进行行政村、自然村及合作社的地类面积量算统计和权属调查、明确界址;权属调查按需要细分到户,权属界线一般情况下须镇政府(街道办)、各村及合作社盖章确认;采集勘测数据为征地图、宗地图、土地测绘成果报告书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编制提供外业数据。(五)房屋详查测绘工作内容1、房屋测量;2、房产调查(含权属、装修及附属物等详细调查);3、编制房产图;4、数据处理和统计;5、制作详查成果报告书。(六)权属调查1、对现有房地产登记资料无法落地或缺少权属资料的宗地,需进行权属资料收集,严格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以满足登记发证的需求,完成实地补充权属调查;填写《权籍调查表》,落实指界人签名,实地界址难以明确的,由镇街国土所加意见,编制指界图。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登记调查用地报批时,个别因缺少权属资料,需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权属调查,以满足登记发证的需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时,需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权属调查。受甲方委托后,完成实地权属调查、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权籍管理系统进行权籍信息录入、宗地图的制作,完成盖章进行公示、落实指界人签名及周边权利人盖章等权属调查和入库相关工作。(七)内业成图工作1、数字化数据入库根据甲方要求,对数字化测图成果进行格式转换、属性录入等数字化入库处理,最终输出shape格式或gdb格式数据,并以刻录光盘形式提交甲方。2、彩色复印、黑白复印及蓝图复印按照甲方的使用需求进行图件、报告的彩色复印、黑白复印及蓝图复印工作。3、专题图制作根据甲方的要求,基于最新影像、数字线划图和规划底图(总规、土规、控规等),叠加专题数据(项目红线、用地数据、规划数据等)和甲方个性化需求,编制专题图。5/14主要工作包括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数据处理(采集、获取、整理和矢量化入库),内业制图,最终出具专题图成果。(八)其他服务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测绘服务。二、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技术体系(一)工作依据1、《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发(2015)1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部分修订);5、《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二)技术依据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4、《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5、《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2-2018;6、《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019;9、《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14912-2017;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11、《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12、《影像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24-2011;6/141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T3003-2021;1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T3004-2021;15、《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T3005-2021;16、《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大全》GB/T2260-2007;18、《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7027-2002;1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21、《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2009;22、《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4401/T54-2020;23、《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5-2018;24、《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2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三)主要技术指标测图成果统一采用1:500比例尺,按40cm×50cm分幅;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1m;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为114°,3°分带。三、项目工作要求(一)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2、乙方的作业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3、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4、在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行考勤管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若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更换;且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常驻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二)仪器设备管理要求1、乙方应按照项目全面质量检验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仪器、计算机、车辆等,7/14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2、应按实际需要在投标书明确仪器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仪器设备调出测区。3、在测区使用的仪器设备须由法定测绘计量检定机构出具检定合格证书,不得使用未经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用于作业,否则将扣除合同款5%。(三)其它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2、乙方应该确保成果的保密与安全。适当安排相应资质的人员对档案进行管理,对涉密的数据必须根据保密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和存储,如造成作业成果或甲方提供资料外泄,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要求,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成果提交要求本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将根据甲方需求及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提交。每阶段成果将集中汇交的方式,成果汇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五、质量保证乙方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调查成果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质量保证的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六、服务乙方必须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详细描述,此外,还包括保障服务和配合甲方接受验收服务等。七、成果验收标准需符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指定地点、指定方式进行成果验收。第三条:项目服务期限委托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累计结算额度达到合同金额止。第四条: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一、合同价款8/14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零陆万陆仟零捌拾元陆角叁分(¥2066,080,63元)(含税),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乘以合同结算单价进行结算。其中,不含税总额为¥1,949,132.67元,税率为6%,税额为¥116,947.96元,若由于国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动,则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按最新税率计算含税金额并开具相应发票。若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过本合同金额,则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超出的费用进行结算。二、收费依据及结算单价本项目收费依据为国家测绘局2002年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2009年2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的收费标准。同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取消转移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87号)的规定,房屋、土地测绘收费可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内容及基准单价》详见下表:结算单价明细表序号项目项目项目单位单价(元)备注1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1:500)I类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1:500)I类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1:500)I类亩179.42按红线外10米计算地形测量范围。2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1:500)I类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1:500)I类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1:500)I类亩257.87按红线外10米计算地形测量范围。3地籍测绘村界村界亩151.6873地籍测绘社界社界亩189.50/3地籍测绘户界户界亩248.1314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建筑用地拨地定桩点648.58按4点为一件,不满一件按一件计。5房屋详查房屋详查房屋详查平方米2.72/6附属物面积测算附属物面积测算附属物面积测算平方米1.36/7控制测量(GPSE级)控制测量(GPSE级)控制测量(GPSE级)点2553.008极坐标细部点测量极坐标细部点测量极坐标细部点测量点6019零星测量零星测量零星测量人工日(组)2396.49/10普通图件成果资料打印普通图件成果资料打印A4张10.00110普通图件成果资料打印普通图件成果资料打印A3张20.0010普通图件成果资料打印普通图件成果资料打印A2张50.009/14A1张100.00/AO张200.00111规划现况信息图-其他专题图A4张50.00111规划现况信息图-其他专题图A3张100.00111规划现况信息图-其他专题图A2张150.00/11规划现况信息图-其他专题图A1张200.00111规划现况信息图-其他专题图AO张250.00/12蓝图打印蓝图打印幅5.00/13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服务工作内容及单价参考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服务工作内容及单价参考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注:乙方要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测绘服务,如服务过程中有不在以上结算单价明细表中的服务内容,其单价以双方根据有关收费依据协商为准。本项目按实际发生服务费用进行结算,若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过本合同金额,则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超出的费用进行结算。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际发生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合同履约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阶段性服务成果,并经甲方签收确认后,甲方、乙方核对测绘工作的实际工作量,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工作量计算服务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齐全的结算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合同结算金额累计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因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甲方按约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手续,因财政审批导致延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备注: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单位名称: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增城支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账号:9550880228064900119五、乙方凭以下文件与甲方结算款项1、合同;2、请款函;3、结算清单;10/144、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文件(按财政部门要求)。六、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任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并按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展必要的基础资料。2、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工作量书面确认工作,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作款。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测绘工作。二、乙方责任1、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合同第二条要求执行。2、按照合同的工期要求按时提交成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3、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检测单位对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对成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修改更正。4、乙方自行承担现场勘查、勘测、测绘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风险与法律责任。第六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甲方支付相应测绘成果费用后,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保密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与11/14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有关资料还给甲方。3、如涉及地理信息数据、未获允许公开的专题图、项目用图等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资料,仅供本项目研究使用,禁止公开,如确需公开的,由甲方负责送审获取地图公开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4、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保密期限为长期,除非该信息已对外公开,或者公开该信息不会对相对方造成实质性的损失。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将修正后的成果重新提交给甲方。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如因政府部门审批迟延导致支付逾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3、若甲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不退回已收取的费用,且甲方须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已完成的项目工作进度支付相应阶段的费用;若乙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费用。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而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超过引发违约或赔偿事宜的测绘项目所对应的测绘费用。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6、因违约方违约,导致守约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不可抗力12/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电话送达。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前,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2、合同壹式捌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各_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3/14(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乙方(盖章):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14/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建筑用地拨地定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