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合同公告(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



合同编号:

4532900HT2024000720201

合同名称: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2900JH202400072

项目名称: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

采购人(甲方):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乙方):

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大理州

所属行业: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合同金额:

7446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02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03

代理机构: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41033

中标、成交公告: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2标段)).pdf

合同编号:4532900HT2024000720201招标编号:YNHXZB-2024-03002-2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十澳州农土食村局签订日期:2024年4月2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第1页共8页甲方(采购人)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乙方(供应商)名称: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2标段:标段编号:YNHXZB-2024-03002-2;标段名称: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碳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签订如下合同:一、合同标的及要求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期限项目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个)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以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基础。(包括耕地园地剖面土壤样品和表层土壤样品数量,林地草地剖面土壤样品和表层土壤样品数量,密码平行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样品数量)。(检测指标详见附件1)根据单价及合同金额核算实际数量耕地园地表层样品:2300元/个;耕地园地剖面样品:3000元/个;林地草地表层样品:400元/个;林地草地剖面样品:600元/个。自收到样品后60日内完成全部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大理州00200第二条:服务验收1.乙方自收到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后60日内完成全部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全部样品的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等成果。2.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关于云南省第三次土普查土样检测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云土肥(2023)4号)等进行成果验收。3.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检测服务项目其他内容的验收,通过甲方验收后,该项服务方可完成。第三条: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7446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第2页共8页肆仟陆佰元整。该费用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及税款,上述款项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增减。2.结算方式:按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小写):¥29784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第二次支付(尾款):所有样品检测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尾款,即人民币(小写):¥446760.00元(大写:肆拾肆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4.付款方式:在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视为违约。甲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开户银行:工行大理龙山支行账号:25150304290262001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900015239452H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账号:9410110100004085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555116285E第四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三普工作全面完成)。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弥渡县、魏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具体联系和衔接,现场跟踪检测进度及检测质量,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以及进行质量控制);第3页共8页2.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的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3.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服务;4.按政府采购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对甲方委托制样单位交付的土壤样品进行检测,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按量、准确完成所有土壤样品制备与质控、土壤样品检测工作,科学提交样品制备、样品检测和质控023报告。2.严格按照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检测业务,采取一切质量控制措施,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3.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的验收。5.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公开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相关信息。6.乙方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该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免除。第七条:违约责任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本合同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保险公司保函费用等所需的相关费用。第4页共8页2.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于7日内整改,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除承担上述约定违约金外,甲方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款项乙方应退还甲方,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向第三方泄漏与本项目有关的机密及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除承担上述约定违约金外,甲方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款项乙方应退还甲方,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提交工作成果不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要求,或导致申诉的,应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除承担上述约定违约金外,甲方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款项乙方应退还甲方,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合同总额1%/日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除承担上述约定违约金外,甲方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款项乙方应退还甲方,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弥渡县、魏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应当向乙方承担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第八条:保证金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采购无需保证金。第九条: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第十条:本合同共8页,一式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5页共8页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送达乙方的各项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1.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指标。2.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中标保险公司在本《服务协议》框架下签订《保险协议》。以下无合同具体内容。T第6页共8页附件1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指标序号土壤样品类型检测指标耕地园地剖面机械组成、水稳性大团聚体(第一层检测)、pH值、可交换酸度(pH7.0的样品检测)、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棚、全铜、全铁、全锰、全锌、全钼、全硅、全铝、全钙、全镁、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仅水田样品检测)、有效铁、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锰、有效确、有效钼、游离铁、总汞、总神总铅、总铬、总、总镍54项。2耕地园地表层机械组成(选择50%样品检测)、水稳性大团聚体(选择10%样品检测)、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交换性钾、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g/kg时,不测8大离子]、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仅水田样品检测)、有效铁、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锰、有效确、有效钼、总汞、总神、总铅、总铬、总、总镍40项。3林地草地剖面机械组成(剖面样品全部检测)、pH值、:可交换酸度(pH小于6.0的检测)、水解酸度(pH小于6.0的检测)、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全铁(pH7.0的样品检测)、游离铁16项。4林地草地表层机械组成(选择50%检测)、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10项。第7页共8页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2-23929694同2日签订日期:30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茨坝生物科技创新中心B栋1-1邮编:65020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李家钱电话:0871-65637330签订日期:2024个42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西侧邮编:671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电话:0872-2201148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化验实验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理白族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