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6-DXJS-C2024-0001003
二、合同名称:2024年六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六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002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6-DXJS-C2024-00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

联系方式:18951070828
供应商(乙方):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智科技园B1栋
联系方式:187618636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4年六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002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1876186362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50000.00元
合同金额:4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03 17:17: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华测.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供应商: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江苏华测品标检测村局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住所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智科技园B1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年六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DX-2023-12-01)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对六合区600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数据至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潮平台。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肆拾伍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JSDX-2023-12-01号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4)服务承诺;(5)中标通知书;(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维保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下一维保年度的衔接工作。2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皖A8E6002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带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合屋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赔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乙方(盖章):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技术16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电话:(025)57100285电话:187618636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栖霞支行帐长号:帐号:125908067810201日期202年2月28日日期:2024年2月28日鉴证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