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陇川县教育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4533124HT2024000530101

二、合同名称: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合同
三、项目编号:DHZC2024-C2-00004-DHZR-0001
四、项目名称: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联系方式:18988228337
供应商(乙方):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陇川县章凤同心路
联系方式:183130552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数量:1.00 单价(元):253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工期:40日历天项目经理:陶国林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22202318663

2.合同金额(元):253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合同扫描).pdf

GF2024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住房和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承包人(全称):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2.工程地点:陇川县民族中学、户撒乡芒东小学、景罕镇赛号小学、景罕镇罕等小学、户撒乡明社小学校园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陇发改复(2023)52号4.资金来源:省级资金5.工程内容:本工程图纸内容、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叁万陆仟元整(2536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捌佰柒拾元捌角壹分(¥38870.8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陶国林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1日本合同在陇川县教育体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4份。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发(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533124015270580X组织机构代码:91533124741492356R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邮政编码:678700邮政编码:678700电话:0692-7178526电话:13578292453传真:传真:0692-7171371电子信箱:630921150@qq.com电子信箱:账户名称:陇川县教育体育局账户名称: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云南陇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云南陇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5600001904589012账号:5600002975562012福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联系电话:0871-6339221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2号。1.1.2.5设计人:名称:芒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联系电话:0692-212200813987023747;电子信箱:67594794@qq.com;通信地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路中段芒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项目部办公、人员生活、材料堆放及半成品加工制作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新建建筑物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储备处、建筑材料加工场地、工人住宿生活区、建筑材料堆放及配置设施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国家颁布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条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四天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总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3日内提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发包人于开工前七天内提交。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维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刘绍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王杨燕;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条约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场所所设及交通的所有范围。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内的道路和场内交通设施按照发包方要求均由承包人免费使用,发包人应提供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三通一平”。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为发包人。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能用于本工程。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能用于本工程。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1.4条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李维强;身份证号:******************;职务:陇川县教育体育局财基股副股长;联系电话:18988231858;电子信箱:630921150@qq.com;通信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监督施工方、监理方的工作,协助质检部门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隐蔽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增、减签证的核实,并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协调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地必须做到“三通一平”工作,开工前或实施过程中配合参建各方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各方完成。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过程质量保证资料、结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的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装订成册。(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实行竣工图纸会签制,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地勘方五方责任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图章。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后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竣工月报及次月进度计划一式三份。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无_。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交付前,工程成品由承包人负责管理保护;交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负责管理保护。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发包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承担费用。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由承包人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在施工中要进行全面管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⑩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组织采购进场,采购前必需将所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报监理单位核验合格并经发包方签字认可,其中水泥采用合格的水泥,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要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陶国林;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2220231966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云建安B(2024)0000369;联系电话:1357829245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陇川县章凤同心路;#idc error#附件8:设备、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40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云南省监察(厅、局、室)印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局、委)41安全生产合同发包方: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承包方: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安全生产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地点:陇川县民族中学、户撒乡芒东小学、景罕镇赛号小学、景罕镇罕等小学、户撒乡明社小学校园内。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内容开工时间:2024年4月2日竣工时间:2024年5月12日二、安全生产责任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然制度和群防群策制度。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建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然制度和安全经营评选制度及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度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4、承包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执行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巨型设备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必须立即制止。425、建设工程实行总包的,由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6、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种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承包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8、承包方雇佣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法》并签证咨同书。9、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承担任何责任。R承包方: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发包方: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刘发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日43#idc error#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廉政合同云南省监察(厅、局、室)印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局、委)45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发包方((发包方):陇川县教育体育局中标单位(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承包方:陇川县恒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芒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陇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陇发改复(2023)52号投资来源:省级资金投标形式:公开口邀请回直接发包口未招标口招标控制价:2542401.95元中标价:2536000.00元建设工期:40日历天建设地点:陇川县民族中学、户撒乡芒东小学、景罕镇赛号小学、景罕镇罕等小学、户撒乡明社小学校园内。评标形式:综合评分区量化评分口合理最佳低价口定标形式:当场日隔日口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发包方不得接受承包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承包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承包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46不得向承包方报销任何由发包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承包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承包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二、发包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发包方人员向承包方索赔,经承包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发包方(索赔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发包方或承包方的赔赔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四、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发包方人员吃、玩或向发包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承包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发包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承包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购赔发包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可在工程款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赔赔、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47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从严追究责任。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十、此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2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1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1份。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发包方(发包方):(公章)中标单位(承包方):(公章)发包方法定代表人:刘发贵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联系电话:13988203869联系电话:13578292453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