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52272925592512581201962024000201
二、合同名称: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长顺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2024]199号
四、项目名称: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顺县广顺镇街上
联系方式:15685085717
供应商(乙方):贵州方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75868572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4843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本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施工工期:300日历天项目经理:樊浪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2.合同金额(元):244843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长顺县广顺镇麦布社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合同(1).pdf
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甲方: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T程建设乙方:贵州方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赖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有关规定,按照《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200155项目》实施方案等之精神,结合项目中标通知书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参数1.本合同所涉工程名称全称为:广顺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2.工程建设地点:长顺县广顺镇麦布社区3.工程建设内容及参数:新建蔬菜大棚25000m二、工程竣工日期工程建设总工期3个月,从2024年3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相应顺延。)三、工程质量及验收1.工程实施乙方必须主动并积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说明文件及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管检查。2.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在工程竣工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项目工程及其质量验收,验收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甲方的验收仅作为感观以及数量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整改、返修或者重建并承担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直到合格为止。并赔偿由于不合格导致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所可能带来的甲方损失。本合同所涉质保期为1年。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工程造价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采用固定总价不可调的方式进行承包,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448438.00元(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整。2.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原则参照《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府办发【2021]15号)文件执行。3.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向乙方预付30%项目启动资金。4.进度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乙方通过出具有效进度佐证材料和请款报告,可向甲方申请支付项目实施进度款,但不得超过合同价80%。5.尾款:完成工程总量100%,经镇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工程总价的97%(暂扣3%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项目质保期满,经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复验合格后,退还剩余3%工程质量保证金。五、双方权力及责任1.甲方的责任1.1工程结束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工程验收。(甲方的验收仅作为感观以及数量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1.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1.3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工程款。2.乙方的权力及责任2.1乙方负责合同约定按照相关参数标准按时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内容。2.2乙方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完全自行负责。2.3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杜绝工人与施工地居民滋事、斗毁等现象发生。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急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1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5日内进场维修,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2.6项目建设完成后,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正常启用的所需相关条件事项,以及正常启用情况下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后续因素。六、其它事项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到长顺县仲裁委员会仲裁。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顺镇财政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项目甲方指定余忠益(15885085717)为联络人,乙方指定柳静(17586857257)为联络人,沟通日常事项。甲方开票信息:名称: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纳税人识别号:115227297501904564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名称:贵州方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号码:820000000006080245开户银行:长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202年3月21日2024年3月21日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202年3月21日2024年3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大棚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