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数字化摄影X射线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075042020241201
二、合同名称: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DR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WZBH-20240305001
四、项目名称: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DR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
地 址:水头镇二中北路149-151号
联系方式:13587991922
供应商(乙方):杭州金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戈雅街19号
联系方式:138571676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DR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招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7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183号,2024年4月8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DR采购项目采购人: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甲方)供应商:杭州金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签定地点:温州签定日期2023年3月29日合同主要条款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项目编号:WZBH-20240305001合同编号:11N47075042020241201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杭州金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采乙双方按照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DR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BH-20240305001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口是口否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柒拾玖万元整人民币。品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数字化摄影X射线系统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DigiEye350单位套数量工成交单价(元)790000.00采购金额(元)790000.00790000.00790000.00合计1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①、预付款:合同签订、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且中标单位进场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条款为:中标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预付款为合同价的30%,若为中小企业:预付款为合同价的40%。(根据浙财采监[202213号文件,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可降低预付款或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给对方90%货款,剩余10%货款,在正常运行1年后支付,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1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D)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非方式提交),如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本项目在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将追究由此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温州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或货物内容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方式3、履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采购人指定处)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维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维续履行合同。第九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进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器甲方: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乙方:杭州金可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国地街道万地址:平阳县水头镇三中北路149-151号地址:北戈雅公寓戈雅街号4法定代表人或经办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蔡若萍开户银行:平阳县农商银行水头支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浦沿支行银行账户:201000264248002开户账号:33001618184052500231合同鉴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办签订地点:温州签订日期:2024年3月29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不可修改实质性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R 数字化摄影X射线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