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架桥底改造提升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24)
北滘镇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改造提升项目造价(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北滘镇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改造提升项目造价(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5608290362301110293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服务机构: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北滘镇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改造提升项目造价(预算编制)
合同编号:
4406065608290362301110293
合同总金额:
¥2,185.13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1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0日
服务内容:
为北滘镇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改造提升项目提供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附件
HA24030102_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堤围内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4-04-07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名称: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堤围内改造提升项目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咨询人: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签订日期:年月日—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人与咨询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裕和路东延线高架桥底堤围内改造提升项目2.服务类别:预算编制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协议书;2.合同标准条件;3.合同专用条件;4.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章)且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咨询人的义务第一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实施咨询业务。第二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五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三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任何资料,否则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并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委托人的义务第四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五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六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咨询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咨询人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有权到工程现场勘察。委托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咨询人违约发生诉讼的,委托人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交通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咨询人承担。咨询人的责任第九条咨询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或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因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错误或瑕疵原因导致委托人损害的,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由咨询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咨询人因自身原因迟延履行义务,每逾期完成一日,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按本合同咨询服务总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经委托人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造价咨询服务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合同期限相应顺延。第十一条若咨询人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委托人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的,咨询人应在7日内进行修改完善。咨询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咨询人应按本合同咨询服务总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仍有权向咨询人追偿。第十二条咨询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第十三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4—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咨询业务的酬金第十九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其他第二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咨询项目计算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3)《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5)《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6)《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7)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佛山市建设工程计价相关文件;(8)其他专业工程定额;(9)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10)建设期间顺德区建筑工程的价格水平。—5—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类别为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第三条委托人应在5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不含下浮比率),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5%计算服务酬金,费用已含税,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除上述费用外,委托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如下: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价2.8‰2.5‰2.2‰1.6‰1.3‰1.0‰预算审核预算审核价4.8‰4.1‰3.8‰3.4‰2.9‰2.6‰预算编制预算价4.8‰4.1‰3.8‰3.4‰2.9‰2.6‰差额定率累进计费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咨询项目名称计费基数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备注2.本工程项目暂定价为¥535,570.51元,本合同咨询服务费暂定价为¥2,185.13元,计算方式如下:预算编制费=(535,570.51×4.8‰)×85%=¥2,185.13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伍元壹角叁分),最终预算编制费按最终审定的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基数计取。3.委托人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纸质版成果文件或电子版文件后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咨询服务费,委托人付款前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等额有效的合法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迟延支付。4.咨询人对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表示理解,因委托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委托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若因审计流程或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合理延迟而导致逾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6—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架桥底改造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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