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2024)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测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0070138592303150202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广东源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测

合同编号:

4405070070138592303150202

合同总金额:

¥365,246.7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3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30日

服务内容:

“三清三拆”、内涝整治、水利设施修整、沟渠清淤等环境综合整治,建安费4682.65万元。工程项目具体地址为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测等服务。具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合同附件

(2023-3-30)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子项目三.pdf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 2024-04-07

44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市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技术服务合同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项目名称: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委托方(甲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广东源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3月30日签订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后止委托方(甲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广东源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3月30日签订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后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提供技术服务咨询,并支付技术服务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1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1、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完成:①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②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含实施方案、季报、总结报告)。(2)提交上述研究成果。(3)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土建完工之日止。(4)协助甲方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技术服务要求:(1)报告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切实可行。(2)通过水土保持方案批复。3、技术服务方式:通过调查、收集工程资料,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编制报告。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基础资料的最新成果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配合现场踏勘工作,及必要的人员和交通配合;(3)配合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技术资料以文字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方式提供,工作条件以交通工具和人员配合方式提供。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工作:1、技术咨询服务地点:汕头市龙湖区2、技术咨询服务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资料齐全后30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相一关政府部门批复文件;(2)工程土建开工后进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提交监测实施方案,每季度按时提交监测季报,监测期满60天内提交总结报告;3、提交的技术成果:(1)方案阶段:提交《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监测阶段:提交《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监测季报》、《龙湖新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以上报告成果一式5份(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减)、电子文档1份。4、技术咨询质量要求:水土保持方案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5、技术咨询质量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止。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暂估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5246.70元(大写:叁拾陆2万伍仟贰佰肆拾陆元柒角整),该价格已按水保监[2005122号文的标准收费下浮35%。其中方案编制金额为182623.35元,监测金额为182623.35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结果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的金额计取。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如下:(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暂估合同金额为182623.35元,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编制方案金额的20%,即182623.35元的2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结果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金额的100%;(2)水土保持监测暂估合同金额为182623.35元,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水土保持监测金额的20%,即182623.35元的20%,在完成监测任务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结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金额的100%。3、甲方支付上述每一笔款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上述款项。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执行。2.涉密人员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执行。3.保密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执行。4.泄密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或规定数额付款。2.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或规定要求执行咨询计划。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成果的形式:提交第三条第3款所述成果一式5份(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要求可增减),电子文档1份。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方案评审。第八条条双方确定: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里方所有。2.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乙方所有。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以协调甲、乙方的合作事宜。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联系人负责联系有关技术资料的往来、进度跟踪、费用支付;2.乙方联系人负责汇报工作进度、甲方支付情况及成果提交;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先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2.无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条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无2.无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它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代理人:汕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乙方:广东源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