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化学工业区应急环保中心2024)



武汉化学工业区应急环保中心武汉化学工业区“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JHB2X-2024-05
二、合同名称: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107-2024-00153
四、项目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化学工业区应急环保中心
2、地址:-武汉市青山区临江大道811-2号
3、联系方式:18062117237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38号
6、联系方式:185027655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45000元
5、合同金额:94.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化学工业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7-2024-0015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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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一策一图合同.pdf

1JHB2X-3024105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地点:湖北武汉委托方(甲方):武汉化学工业区应急环保中心受托方(乙方):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年4月7日签订时间:2024甲方:武汉化学工业区应急环保中心乙方: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甲方委托乙方就武汉化学工业区“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项目地点为湖北武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签订本合同的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项目前期规划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的法规和规章;1.3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等。第二条服务工作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基本情况3.1项目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3.2工作内容:(1)收集园区基础资料,包括园区建设现状、企业现状等,全面摸清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现状。(2)环境空间识别,在影像图中标出园区内注地、坑塘、闸坝、临时筑坝点、桥梁等,识别园区内外环境空间。(3)现场踏勘摸排,根据园区周边重点环境敏感目标,进一步摸排园区内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主要包括河道、排渠、管道等水系,园区公共应急池、雨污管网、闸阀及井口等,探明园区周边可利用的环境空间。(4)实施方案编制,为完善园区突发水环境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做组织与工作准备,明确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仍需建设完善的工程任务与推动的先后顺序,制定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清单及投资估算。(5)园区现状评估,估算各种情况下园区雨污水管网、沟渠、各类排水设施的应急空间的容污能力,分析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形及事故废水的分析,完成园区现有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评估。1(6)提出园区完善建议,根据园区环境应急三级体系现状评估,提出园区管网、应急池、闸阀建设等三级防控体系完善建设的建议,形成相关建设清单。(7)指导园区完善环境应急智慧平台建设,指导园区将一园一策一图工作与智慧平台融合,将水环境应急预警、响应、监测、日常管理等信息纳入日常建设工作,各单位、园区、企业各类数据接入,新增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系统,完善各类应急措施应急操作系统,搭建突发环境应急指挥平台。(8)编制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图一策”报告。结合园区工程建设完善后的实际情况,编制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图一策”报告。(9)应急演练的组织。“一园一策一图”编完成后,协助园区对“一园一策一图”和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包括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是否能有效运转,人员队伍、物资装备、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是否能够保障等。(10)报告的总结与评估。评估水环境三级风险防控建设成效,基于试点优秀先进经验,配合完成试点总结并报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形成可宣传推广的“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法。(11)配合完成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成果展示,配合接受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试点工作成效评估及现场考核工作。3.3成果要求:项目完成后需提交《武汉化学工业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项目纸质版报告6份、电子版PDF文件1份。3.4服务期限:至试点项目验收日止。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4.1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4.2有关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日期1项目区域的总平图1电子版合同签订后7日内2相关项目的前期可研1电子版合同签订后7日内3相关配套基础环保设施资料1电子版合同签订后7日内4园区企业环评、应急预案1电子版合同签订后7日内5园区应急平台建设情况1电子版合同签订后7日内4.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2等负责。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日期武汉化学工业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报告纸质版报告6份、电子版PDF文件1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深度合同签订后180日说明(1)成果按本合同要求的深度执行。(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后展开技术服务工作,如中间过程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重大修改,工作进度另行协商。(3)乙方的工作成果须按以上要求提交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审查确认无误后方视为乙方完成工作成果的交付;如工作成果经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后发现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补充的,交付时间相应延长,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时间延长的除外。(1)成果按本合同要求的深度执行。(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后展开技术服务工作,如中间过程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重大修改,工作进度另行协商。(3)乙方的工作成果须按以上要求提交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审查确认无误后方视为乙方完成工作成果的交付;如工作成果经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后发现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补充的,交付时间相应延长,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时间延长的除外。(1)成果按本合同要求的深度执行。(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后展开技术服务工作,如中间过程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重大修改,工作进度另行协商。(3)乙方的工作成果须按以上要求提交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审查确认无误后方视为乙方完成工作成果的交付;如工作成果经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后发现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补充的,交付时间相应延长,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时间延长的除外。(1)成果按本合同要求的深度执行。(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后展开技术服务工作,如中间过程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重大修改,工作进度另行协商。(3)乙方的工作成果须按以上要求提交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审查确认无误后方视为乙方完成工作成果的交付;如工作成果经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查后发现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补充的,交付时间相应延长,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时间延长的除外。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李龙媛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价款总额为¥945000(大写:玖拾肆万伍仟元整)。费用支付进度为:(1)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小写:¥4725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2)完成成果评审及修改至达到甲方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合计人民币:¥4725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7.2上述费用为含税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时,乙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点:6%)。7.3上述费用含评审费用,也充分考虑了技术服务期间交通差旅、人力成本、市场物价和政策调整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价格波动,为包干价格(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技术服务。8.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3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服务工作返工时,乙方应予配合,需要增加服务费的,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在未签订合同前乙方在甲方的授意下,已为甲方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甲方对此部分工作量均予以认可,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8.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8.1.5本项目相关的、以甲方为报批主体的、需要审批的文件的报批手续由甲方负责。8.1.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的技术服务周期。8.1.7乙方现场工作期间,甲方应有专人配合,组织工作会议,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并为乙方的实地调查和实证咨询提供便利工作条件和有力协助。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的意图,其工作思路和想法须贯穿项目实施的始终,同时环保中依据其专业能力和项目经验整体权衡甲方意图的落地性,并给出专业意见。8.2.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具备项目实施和管理能力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尽职尽责地进行技术服务工作,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8.2.3乙方应对工作进度进行控制,并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8.2.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保密要求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8.2.5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8.2.6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或有关上级组织的技术评审或审查,并根据评审或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协助甲方对成果定稿文件进行报批或报审。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按照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数据造成本技术服务工作出现偏差或失准,责任由甲方承担。9.2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改基础数据,引用不当资料或计算、技术手段不准确而导致技术服务工作出现偏差或失准,责任由乙方承担。9.3如果因甲方按照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没有按时到位或合同4经费未按时支付而导致技术服务工作进度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每逾期一日,按应付合同款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5%。9.4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服务成果,责任由乙方承担,每逾期一日,按应付合同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5%。9.5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每逾期一日,按应付合同款的0.01%向乙方付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5%。9.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中止/终止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进度款全额支付。乙方在已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技术服务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中止/终止合同履行时,应返还已收的合同款。9.7若乙方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修改后乙方拒绝履行的,或乙方修改超过两次仍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合同款。第十条保密10.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该保密义务不受合同期限的限制。10.2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技术服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火灾等。12.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5法律效力。12.4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竞争性碳商文件;(4)响应文件。12.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项目甲方乙方单位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应急环保中心(盖章)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地武汉市乙烯路与化工大道交汇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38号联系人(签字(签字)电话收款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洪山支行帐号3202006709000094550签订时间2024年4月日2024年4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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