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松滋市人民医院2024)



松滋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保安合同服务
三、项目编号:保安合同服务
四、项目名称:安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松滋市人民医院
2、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82号
3、联系方式:0716-6019008
4、供应商(乙方):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松美滋美食城3-303室
6、联系方式:13264600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安保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256400元
5、合同金额:125.6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82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4-0005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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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服务.pdf

保安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松滋市人民医院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松滋市人民医院本合同由采购人:松滋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米年服务费用总金额:12564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陆任肆佰元整)的中标价格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保安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保安服务内容1、乙方受甲方聘请,向甲方派遣保安员,承担甲方指定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2、保安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见附件,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日止。本合同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重新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因各种原因造成双方不再合作或需变更保安人员,甲乙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根据《松滋市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见附件),年保安服务费总额为:12564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此保安服务费包含30名保安员全年的工资、保安制服、保险税费,以及乙方的管理、培训费用等,即:每名保安员每月服务费标准为:3490.00元(大写:叁仟肆佰玖拾元整)。根据甲方目前的安保服务需要,乙方派遣的保安员暂定30名,合同期内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调整,甲乙双方按照每月实际到岗保安员人数据实结算。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月结算,先服务后结付。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相应结算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应于次月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费。3、账户信息:公司名称: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松滋市支行银行账号:42050162688600000281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3797385088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2、甲方负责建立保安人员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协调。3、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隐患和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根据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情。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安服务费用。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乙方所派遣保安人员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未超过退休年龄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履职要求。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安全保卫工作。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指定区域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欧等紧急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5、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及用品。6、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酒后上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六、特别约定1、甲方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导致超过本次招标人数的,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征得甲方负责人同意。3、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及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4、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因履行职务的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未足额发放工资,落实劳动待遇引发保安人员劳动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地点足额派遣定点值守或巡逻的保安人员。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上述时间、地点未能到岗或未能履职的,甲方可以向乙方书面或口头提出纠正意见,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因乙方派遗的保安人员疏于职守造成甲方安全事故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7、乙方保安人员的行为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七、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乙双方确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如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未履行期间约定的年保安服务费标准总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如甲方逾期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召回保安工作人员,并按拖欠日期与拖欠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未履行期间约定的年保安服务费标准总额的10%向乙方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违反相关职责和禁止性规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向乙方收取100—2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未履行期间约定的年保安服务费标准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本合同到期终止。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按本合同其他约定提前解除。:九、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甲方:松滋市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82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联系人:电话:时间:乙方: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MER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松美滋美食城3-303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联系人:电话:.9时间:222F附件一、保安员岗位职责;1、负责甲方指定区域的值班值守,维护区域正常秩序;2、按照甲方的安排,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监控值守,维护公共秩序、参加抢险救灾等工作;3、发现和制止发生在值守区域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4、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发现和消除发生在值守区域及周边的火灾隐患;5、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置甲方发生的案(事)件;6、收集、了解各类影响甲方安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双方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7、完成公安机关、甲方以及公司交办的其他保安服务工作。二、保安员在履行职责时行使下列职权:1、指挥、疏导出入值守区域的人员、车辆;2、登记、查验出入人员、车辆的证件和携带或装运的物品;3、对在值守区域实施危害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人员,及时扭送属地公安派出所。三、保安员工作要求:1、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2、保安员执勤期间,应着统一的保安员制式服装,佩戴专用标志标识,按规定持械上岗。3、查验来访人员、车辆、物品,认真核实来访人员身份和来访目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防止可能肇事肇祸人员进入。4、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值班值守、巡逻巡查、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5、发生案件、事件、事故后迅速报警,保护甲方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开展快速有效的初期处置。对正在侵害甲方的行为应立即报警,并予以制止,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6、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重大事项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7、保安员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保安员每日下班前应当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四、保安员禁止行为: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悔辱、欧打他人的;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处理纠纷的;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7、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保安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松滋市人民医院(以下简数课安力乙方: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于2023年1月1日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在2023年12月31日已到期,双方就延续保安服务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做出如下补充约定。一、协议补充约定部分为:1、本补充协议合同期限为三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2、服务费用:本协议合同价格按照甲方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的中标价格执行。即:每月延续保安服务费用:104700.00,三个月费用总额:314100.00(大写:叁拾壹万肆仟壹佰元)。二、本补充协议签字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互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三、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署页甲方(盖章):松滋市人民医院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82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联系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盖章):荆州卫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松美滋美食城3-303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联系人:电话:4680999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