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 测绘技术服务 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 测绘费采购合同公告(德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
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
采购项目编码:
441226MB2D295382311271297
项目业主: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服务机构:
广东博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
合同编号:
441226MB2D295382311271297
合同总金额:
¥39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履约人员:
吴镜明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11日至2025年06月11日
服务内容:
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38万亩,建设地点位于高良镇和马圩镇,总投资4278万元。根据业主单位需求,为项目区范围界线、地形、路、渠道等进行测绘,提交测绘成果,竣工后对项目区进行航拍等工作。
合同附件
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服务合同书.pdf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04-07
项目编号:441226MB2D295382311271297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服务合同书服务内容测绘技术服务项目名称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甲方(委托方):德庆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受托方):广东博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等级:乙测资字44507796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1日委托方(甲方)德庆县农业农村局与受托方(乙方)广东博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经协商,就本服务合同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合同名称合同名称: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服务合同书。第二条本合同项目的概况2.1项目名称: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服务2.2建设规模:面积1.38万亩。2.3建设地点:德庆县高良镇和马圩镇。第三条合同内容3.1服务的内容包括:测绘服务和竣工航拍。3.2完成时间:前期测绘在签订合同日起20天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有关文件4.1提供项目区规划范围线;4.2提供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第四条工作成果5.1项目完整测绘资料(包括不限于:前期测绘报告、前期测绘图册、竣工测绘报告、竣工测绘图册、竣工航拍报告、航拍视频、所有测绘成果光盘等),纸质资料6套,电子版资料。5.2以上所列有不详尽之处,乙方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文件有关“测绘”的要求,向甲方交付齐全有关资料及文件(成果文件)。5.3成果文件分为前期测绘和竣工航拍,测绘成果必须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的要求并确保工作成果成功上图入库。2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6.1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的定价390000.00元,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39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中标价合同金额序号项目名称测绘费竣工航拍费中标价合同金额1高良镇项目315600200002423072423072马圩镇项目21950020000147693147693合计合计535100200003900003900006.2合同报酬包含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成果制作费、验收服务费、伴随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6.3分二期支付,支付方式转账(乙方的前期测绘工作成果通过市主管部门审核,待批复通过项目立项,且补助资金下达到位后),乙方须按项目提供法定发票交甲方办理请款。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名称或合同约定间方一致。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60%即人民币¥234000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任元整),其中高良镇项目145384元,马圩镇项目88616元,乙方在完成前期测绘工作并3250!提交工作成果后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二期:支付合同金额40%即人民币¥156000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任元整)。其中高良镇项目96923元,马圩镇项目59077元,乙方在竣工航拍工作成果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第二期费用支付申请,甲方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37.1甲方应协助乙方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7.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工作。7.3甲方沟通衔接必须由主要技术人员(须指定一名主要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项目负责人承担。7.4技术成果文件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7.5若乙方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费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规划技术规范的;((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提交规划成果的。7.6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第八条违约责任8.1合同生效后,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8.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此情形下,甲方无须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含税),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3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3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3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另外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8.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各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8.5无论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且甲方引用乙方工作成果所形成的新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经济权利和其他一切权利。8.6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合同项目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工作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项目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但甲方不对乙方支付附加工作的报酬。8.7由于特殊原因但非乙方自身原因,令乙方产生额外工作,经双方协商和甲方书面委托后,可对乙方的额外工作做出适当经济补偿,补偿费用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8.8由于特殊原因但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按比例做出适当经济补偿,补偿费用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8.9超时交付成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10成果质量:乙方应对成果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负责完善相关内容,且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妥当,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由划于乙方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服务要求、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责任承担9.1在项目实施期间,如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3天内无条件予以更换。9.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对他人的测绘成果非法复制、转借,不得侵犯他人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5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和维护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公告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与支出。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其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本合同壹式陆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共计8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德庆县。甲方名称:德庆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单位地址:肇庆市德庆县新圩镇解放北路上铁桐农业综合大楼电话:0758-7389522签订时间:2023年17月二日乙方名称:广东博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四期H幢商业办公楼7层-701室电话:0758-2727857开户名称:广东博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市城区支行银行帐号:44642401040011078签订时间:201年12月1日6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合同名称: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服务项目地址:德庆县高良镇和马圩镇相关地块建设单位(甲方):德庆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单位(乙方):广东博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系好处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7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准有以下行为:(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在“肇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或“肇庆市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视情节在1—2年内不准参加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2024年度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测绘服务工作合同附件,与该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书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11日223年12月11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 测绘技术服务 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 测绘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