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来安县水利局2024)
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合同公开
交易项目编号
czlacg202403-050
交易项目名称
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政府采购
合同编号
czlacg202403-050
合同名称
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标段(包)名称
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标段(包)编号
czlacg202403-050-01
标的物标识码
bf1c60ea-4a6f-46dd-bba9-c81248fb69a0
合同甲方名称
来安县水利局
合同甲方角色
合同乙方名称
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2958899.6600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4年12月07日
质量要求
价款形式代码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07 14:59:38
办理用时: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附件:
复兴坝合同.docx
复兴坝合同.docx
合同备案表.pdf
复兴坝合同.pdf
合同公告.pdf
视频:
合同编号:(HT-Y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工程地点:来安县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防渗、新建坝顶道路、放水涵洞及溢洪道拆除重建工程、新建管理用房等。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4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2958899.6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零贰元零壹分(¥70002.0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1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曹克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文件(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来安县水利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4月7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2024年4月7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22MA2U3Y4L4J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账号:20010145076266600000017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形式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2、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风险由发包人承担。4、人工费按滁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标准执行。5、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风险范围: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中燃料、水电费价格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其他要素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二、工程价款的支付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承包人正式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的40%,须提供预付款保函(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必须为见索即付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结算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本工程审核定案后,中标单位需按照审定价款的2%缴纳质量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供,必须为见索即付型)。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2.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发包人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承包人总工程款中结算。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是否收取履约担保: 收取, ☑不收取四、工程内容、工程量的调整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和投资情况,发包人有权增加和删减合同工程内容;发生下列情况的,项目工程量应按实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五、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应按以下方式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六、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工程项目、暂定综合单价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已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按工程所在地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七、人工费调整和施工机械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八、工程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原因造成的过错,由造成过错的责任方的承担赔偿责任。九、工程结算价=已完工程量×第一次报价的综合单价×(第二次总价/第一次总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成交价/控制价)±合理工程索赔。(报价总价、成交价和控制价均以扣减暂列金、暂估价后的金额计算)十、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发包人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赶工发生和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拖延工期按2000元/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报经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按照国家现行的清算规则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成交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十一、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在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承包人有权在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本合同。十二、关于本合同文件内容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根据GF-2017-0201示范文本及现行政策等具体商定。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4年4月7日日期:2024年4月7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22MA2U3Y4L4J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账号:20010145076266600000017第三节廉政协议书施工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乙方):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7日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建立健全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辨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包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7日第五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曹克冉(姓名)担任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号:皖234131561370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HT-Y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工程地点:来安县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防渗、新建坝顶道路、放水涵洞及溢洪道拆除重建工程、新建管理用房等。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4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2958899.6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零贰元零壹分(¥70002.0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1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曹克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文件(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来安县水利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4月7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2024年4月7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22MA2U3Y4L4J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账号:20010145076266600000017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形式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2、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风险由发包人承担。4、人工费按滁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标准执行。5、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风险范围: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中燃料、水电费价格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其他要素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二、工程价款的支付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承包人正式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的40%,须提供预付款保函(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必须为见索即付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结算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本工程审核定案后,中标单位需按照审定价款的2%缴纳质量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供,必须为见索即付型)。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2.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发包人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承包人总工程款中结算。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是否收取履约担保: 收取, ☑不收取四、工程内容、工程量的调整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和投资情况,发包人有权增加和删减合同工程内容;发生下列情况的,项目工程量应按实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五、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应按以下方式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六、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工程项目、暂定综合单价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已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按工程所在地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七、人工费调整和施工机械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八、工程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原因造成的过错,由造成过错的责任方的承担赔偿责任。九、工程结算价=已完工程量×第一次报价的综合单价×(第二次总价/第一次总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成交价/控制价)±合理工程索赔。(报价总价、成交价和控制价均以扣减暂列金、暂估价后的金额计算)十、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发包人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赶工发生和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拖延工期按2000元/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报经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按照国家现行的清算规则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成交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十一、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在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承包人有权在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本合同。十二、关于本合同文件内容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根据GF-2017-0201示范文本及现行政策等具体商定。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4年4月7日日期:2024年4月7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22MA2U3Y4L4J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账号:20010145076266600000017第三节廉政协议书施工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乙方):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7日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建立健全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辨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包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7日第五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曹克冉(姓名)担任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号:皖234131561370签字日期:年月日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报备表序号分类交易文件合同两者内容是否1项目金额¥3000000.00元¥2958899.66元符合2交易标的内容(名称、规格、数量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一致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承包人正式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的40%,须提供预付款保函(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必须为见索即付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结算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本工程审核定案后,中标单位需按照审定价款的2%缴纳质量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供,必须为见索即付型)。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在承包人正式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的40%,须提供预付款保函(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必须为见索即付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结算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本工程审核定案后,中标单位需按照审定价款的2%缴纳质量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供,必须为见索即付型)。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致4工期要求244个日历天244个日历天一致5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7日6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7日7合同备案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7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4年4月7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4年4月7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台同内容与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名:网业主单位盖章:台同内容与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名:网业主单位盖章:台同内容与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名:网业主单位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经办人签名代理公司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经办人签名代理公司盖章合同编号:(HT-Y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工程地点:来安县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防渗、新建坝顶道路、放水涵洞及溢洪道拆除重建工程、新建管理用房等。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4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2958899.6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零贰元零壹分(¥70002.0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1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曹克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文件(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来安县水利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4月7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2024年4月7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22MA2U3Y4L4J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账号:20010145076266600000017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形式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2、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风险由发包人承担。4、人工费按滁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标准执行。5、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风险范围: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中燃料、水电费价格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其他要素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二、工程价款的支付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承包人正式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的40%,须提供预付款保函(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必须为见索即付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结算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本工程审核定案后,中标单位需按照审定价款的2%缴纳质量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供,必须为见索即付型)。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2、质保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壹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发包人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承包人总工程款中结算。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四、工程内容、工程量的调整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和投资情况,发包人有权增加和删减合同工程内容;发生下列情况的,项目工程量应按实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五、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应按以下方式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六、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工程项目、暂定综合单价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已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按工程所在地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七、人工费调整和施工机械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八、工程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原因造成的过错,由造成过错的责任方的承担赔偿责任。九、工程结算价=已完工程量×第一次报价的综合单价×(第二次总价/第一次总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成交价/控制价)±合理工程索赔。(报价总价、成交价和控制价均以扣减暂列金、暂估价后的金额计算)十、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发包人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赶工发生和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拖延工期按2000元/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报经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按照国家现行的清算规则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成交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十一、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在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承包人有权在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本合同。十二、关于本合同文件内容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根据GF-2017-0201示范文本及现行政策等具体商定。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4年4月7日日期:2024年4月7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22MA2U3Y4L4J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账号:20010145076266600000017第三节廉政协议书施工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乙方):,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来安县水利局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7日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来安县水利局承包人:,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建立健全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辨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包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7日,11第五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曹克冉(姓名)担任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号:皖234131561370签字日期:年月日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czlacg202403-050二、合同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项目编号:czlacg202403-050四、项目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来安县水利局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2楼联系方式:石家兵13505501600供应商(乙方):安徽中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北大街26号联系方式:钱文霞18055004593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来安县复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合同金额:贰佰玖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2958899.66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44个日历天,地点:来安县境内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4月7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7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上传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